第二章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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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 定,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现在均采 取登记主义,克服了审批主义中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
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公》第23条)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公》第24条) ;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第26条) ;
个人独资企业
1、定义: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单个自然人投 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P65) 2、投资者人数:一个自然人; 3、出资条件:由投资者申报的出资,无最低资本要求; 4、投资者责任形式:无限责任; 5、立法状况: 《个人独资企业法》 2000年1月1日施行; 《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1月1日施行。
合伙企业
1、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
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P52)
2、投资者人数: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3、出资条件: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投资者责任形式: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 5、立法状况:《合伙企业法》1997年8月1日施行
2、公司法人性的表现:
(1)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表现:公司的财产来自股东的投资,但又与股东财产相 区别;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无权抽回(抽逃)已经 投入公司的财产。 (2)公司应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①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②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的有限
责任
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现代公司法上的 两大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 司 法
第一节 概 述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康孟达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19世纪末德国)
现代意义的公司萌芽:1600年成立的英国东印 度公司和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 。
二、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P21)
三、公司的法律特征 (一)法人性 1、法人性的含义: 公司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这是公司与其他企业形式的本质区别,也是 公司的最大优越性所在。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案例]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公司的债 权人。光明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每人出资 30万元。1997年12月,正大公司向光明百货商店出售一批针 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期限届满时,光明百货商 店没有按约付款。正大公司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店因经营不 善已欠债达150万元,资产仅为60万元。而甲因商店负债累累 已不告而别。乙、丙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并表示将以企业 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不再清偿。 万利公司由通宝贸易公司等5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注册 资本500万元,每方各出资100万元。公司成立不久,因竞争 过于激烈而经营不善,此时公司资产为400万元,所欠债务为 750万元,其中包括欠正大公司的150万元。正大公司分别将 这两家企业及其投资者告上法庭,要求其清偿所欠货款。 请问:法院是否应支持正大公司的诉讼请求?两家企业如何清 偿所欠正大公司的债务?
(3)表现形式: ①公司设立资本显著不足; 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责任; ③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④公司人格混同; ⑤公司完全空壳化。
注意: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效果仅为在 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法律规 定的情形不再存在时,公司仍然具有独立的人格。
2、营利性(P22)
◆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公司法》第5条)
(六)根据公司的国籍,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ຫໍສະໝຸດ Baidu公司。
注意:“三资企业”是依据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因此 属于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
(七)根据公司之间的特殊联系,分为关联公司和公司集 团
四、公司的作用(P24-25) 五、公司法——调整公司设立、经营、变更和终止过程 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注意:新《公司法》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鼓励兴业投资: (1)统一各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标准,统一降低为人民币3万 元。 (2)允许分期缴纳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而不是实缴的出资额。因 此,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今后股东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 配利润,按照认缴的比例承担责任。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一)企业的概念——依法成立,独立从事生产经
营或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二)企业类型的划分:
按 所 有 制 划 分 按 资 金 来 源 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内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责按 任出 形资 式条 划件 分和
股份公司的根本区别;
4、公司资本的封闭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股份则
受严格限制,见《公》第72条)
5、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灵活——适合于中小型企业(《公》
第51条、52条)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原则 1、自由设立主义——即公司的设立不受任何约束; 2、特许设立主义—国王以特许令或立法的方式许可设立公司; 3、审批设立主义——由行政机关审批公司设立 4、准则设立主义(登记设立主义) 我国《公司法》第6条:改变了旧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仅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两类公司类型。
本节小结
◆重点:
1、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发展动向; 2、公司的分类(尤其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
◆难点:
1、公司法人性的内容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2、公司的社团性特征及一人公司问题; 3、公司的营利性及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思考题:
(四)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分 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注意:这是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的公司所形成的关系,母公司作 为股东,不仅对子公司形成控股,而且还控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 活动。因此,作为两个公司,母、子公司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根据公司管辖系统,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注意:分公司只是一个分支机构,所以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 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1、简述公司法人性特征的基本内容。 2、简述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 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的公司。(P26)
(二)法律特征
1、股东人数的有限性——50人以下(《公》第24条); 2、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3、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即不公开发行股票)——与
[案例]
所罗门与所罗门有限公司案
所罗门是一个多年从事皮鞋销售业务的商人。 1892年,所罗门组建一个公司“所罗门有限公 司”,并将他拥有的皮鞋店卖给公司,转让价格 为30006英镑。作为对价,公司发行了每股1英镑 的股份共20006股,除他的妻子和五个孩子各拥有 1股外,其余的20000股由所罗门拥有。此外,公 司以其所有财产为担保向所罗门发行了10000英镑 的债券。公司经营了1年后陷入了困境,清算后资 产仅剩下6000英镑。而此时,公司除欠所罗门的 债券外,还欠其他无财产担保债权人7000英镑的 债务。请问:公司的债务应如何清偿?
[案例2]
女大学生股东案
女大学生江某于2002年12月,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称其为宏 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欠缴出资18万元,现公司无力偿还 所欠债权人艺华纺织有限公司的货款98万元,债权人诉之法 院,要求江某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清偿责任。而江某则声称 自己根本不是宏达服装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拒绝承担相应的 责任。 原来,江某在2002年暑假时曾在宏达服装有限公司实习,并留 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后公司的几名股东欲另设 立一家公司(主要用于逃避债务),于是抽取了江某的身份 证复印件,伪造其笔迹在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章程上签名, 并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了工商登记。 请问:现债权人起诉,江某是否承担股东的补充出资责任?为 什么?
【问题讨论】股东资格的认定
[案例1]:“朱加伦诉上海千鹤土建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 司参股纠纷案” 在该案中,原告诉称,其与其他股东共同参加了 被告的筹办、成立事宜,并于1995年5月签字认购被 告股份200股,计股金2000元。随后如数缴足股金, 并领到了被告发给的出资证明书。其后,被告否定原 告的股东资格,酿成纠纷。被告辩称,其于1995年5 月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并由20名自 然人股东及1名法人股东签字、盖章认可后报工商部 门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因原告未被列入被告向工商 局申报的股东名录及章程,以后亦未办理过变更登记 手续,故原告不具备股东资格。 请问:朱加伦是否是千鹤土建工程公司的股东?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四)设立程序(P28)
1、签定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注意:公司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 则,是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处理内外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有 公司宪法之称,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名盖 章。见《公》第25条)
第二编 市场主体法
市 场 主 体
市场调控主体
政府
市场经营主体
企业
市场消费主体
消费者、进行生 产消费的经营者
问 题 讨论


关于企业和公司的关系有以下三种观点: 甲说: 企业就是公司,公司就是企业; 乙说: “国有企业”就是公司,但公司不一 定是“国有企业”; 丙说: “国有企业”不一定是公司,公司也 不一定是“国有企业”;
3、社团性
◆“一人公司”问题
4、依法设立
三、公司的分类(P22)
(一)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分为无限责任 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大陆法系的划分方式,前三种公司类型已经较少见,
后两种为现代典型的公司类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二)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 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大陆法系的划分方式。 (三)根据公司股份掌握对象的不同,分为封闭公司和 开放公司——英美法系的划分方式
公司
人数 一个以上 股东 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
两个以上 自然人 无限连带责任
独资企业
一个自 然人 无限责任
投资人的责任 有无最低 资本要求 出资形式

现金、实物、 知识产权、土 地使用权等


还包括 劳务
是否具有 法人资格



小结
1、我国传统的企业分类形式及弊端 2、现代企业分类方式及意义
思考题:根据下列条件,设计一个或多个企业组织形式方案 1、李华的大哥出资20万元,欲开办“宝宝乐”母婴用品商店, 但不参与日常经营; 2、李华的二哥未出资,拥有10%的干股,但想掌控商店的日 常经营; 3、李华夫妇亦未有出资,拥有10%的干股,也想掌控商店的 日常经营,贯彻自己的经营理念; 4、李华的朋友愿意提供10万元资金; 请问:该商店可以采取何种方式设立?李华如何能实现自己的 经营意愿?
我国的《公司法》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先后经历了 1999年、2004年、2005年三次修订。其中2005年10月27日修订, 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 条文由原来的230条减少为219条,完全被保留的仅有20条,删 除了39条(有些涉及股票、债券发行的内容移至新《证券法》 规定),171条进行了修改和整合,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 增加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公司、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法领域的重大制度,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 下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
3、必要的行政审批(例如设立证券公司应经中国证监会的审批) 4、缴纳出资(《公》第26-29条); 5、确立组织机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6、申请登记。
出资的程序 :
股东
现金 实物或无形资产
银行
验资机构 工商登记
评估机构
问题:公司 虚假(不实) 出资的股东 的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和 民事责任 (对其他股 东、对公司、 对债权人)?
3、公司人格独立之限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1)含义:又称揭开或刺穿公司面纱原则,是指在具体的、
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事由,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直接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或行为承担责任的制度。
(2)立法状况:
国外:这一原则由美国法院首创,后被英、法、德等国所效仿, 德国称为“直索”理论,日本称为“透视”理论。该原则已 为两大法系所共同认可,并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有效地维持 和推动了公司制度的健康发展。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这是我国首次系统完整地增设了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的方式明确加以规定, 这也是我国公司法的首创,其他国家大多是法官通过自由裁 量权的方式在具体案例中加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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