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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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建设决策和实施程序,及项目管理活动,实施项目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及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应用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升级)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管理主要包括从项目启动到项目验收的整个实施过程。其中项目变更和配置管理、项目验收管理分别遵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变更、配置、发布管理办法》和《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

第五条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领导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决策-执行”两层次结构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战略性决策,审定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或预算),监督、检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等相关工作由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总体负责、首席信息官(或集团分管领导)具体实施。

第九条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执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提出技术解决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推广,控制项目建设

质量、进度和成本。

办公室信息中心就相关事项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系统的项目管理工作由资金财务部负责。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所有项目

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由信息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担任。

项目负责人就相关事项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财务管理系统的项目负责人由资金财务部指定。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过程的启动与招投标管理、合同与实

施管理、计划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与配置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组工作制。

第三章立项启动

第十三条需求调研。信息中心应及时沟通各业务部门,进行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调研工作。调研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概要业务功能需求和非功能需求等,并形成初步信息化项目需求文档。

第十四条编制并上报项目计划及预算。信息中心根据初步信息化项目需求文档,整理下一年度信息化工作,编制并上报项目计划及预算。项目计划包括拟建项目名称、建设目标、主要功能、部署及应用模式、建设周期、建设经费(初步预算)等内容。

第十五条列入信息化建设计划的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根据项目计划进度,进行项目概要设计工作,形成项目概要设计报告。项目概要设计报告包括:项目建设背景、业务功能分析、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基本要求、功能模块设计、项目技术方案、建设经费估算、保障实施条件等。

项目概要设计报告是项目正式立项、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领导对项目概要设计报告进行审批,确定项目立项启动。

第十七条指派性项目立项。信息中心或业务部门接受上级部门指派性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文件后,以此为依据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立项。

第四章实施准备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审批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指定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根据项目性质,联合业务部门,组织供应商进行项目演示,进一步明确项目需求。

第二十条信息中心根据实际进度,编制项目招标方案或计划,并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领导、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逐级审批。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方案或计划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中心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标价格,同中标人磋商、签订项目合同,具体要求按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前应成立信息化建设项目组,项目人员由信息中心、业务部门及供应商三方组成,并明确项目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工期负责。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审核,并由项目组负责人或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二十五条制定计划。项目负责人联合供应商,制定《项目开发计划》(或类似文档),并将此计划反馈到项目组、业务部门、及部分潜在用户。

相关文档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备审。

第二十六条需求分析。项目负责人联合供应商进行需求分析工作,主要包括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评审、需求确认等,制定《需求规格说明书》(或类似文档)以作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必要输入条件。

相关文档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备审。

第二十七条方案设计。供应商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项目方案设计,主要包括总体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等工作,最终形成《技术方案设计报

告》(或类似文档)以作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必要输入条件。

相关文档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备审。

第二十八条阶段性检查。信息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分阶段进行项目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已完成工作、技术方案实施及初步成果、计划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等。其中对系统配置、静态数据确认、上线试运行等重要节点实施专项管理,形成专项报告并经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工作阶段。

相关文档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备审。

第二十九条项目变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技术方案变更的,按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变更、配置、发布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工作。

第三十条上线培训。项目在完成静态数据准备的基础上,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后,项目负责人组织业务部门、供应商制定《培训计划》(或类似文档),开展上线培训工作。

第三十一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同步产生符合规范要求的过程文档,过程文档须作为项目验收的必要文档。

第六章移交验收

第三十二条项目移交阶段包括问题跟踪与解决、系统移交照管、组织项目验收、编制终验总结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问题跟踪与解决。项目组应自系统上线试运行起,对系统运行状态实施持续跟踪,如发现问题则提交《问题跟踪报告》(或类似文档),及时落实资源解决问题。

第三十四条移交。信息中心与供应商之间按合同要求的供货范围,在项目正式验收前,对项目所涉及的系统软件产品、硬件设备等资产,以及相应照管责任进行移交。

第三十五条项目验收。按照《xxxx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工作。

第三十六条终验总结。项目验收后,验收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意见,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的项目验收报告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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