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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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作
业指导书
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1.1 本指导书适用于金属间隔条中空玻璃生产、制造过程的作业标准。
2 一般规定
2.1.1 中空玻璃制造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温度、气压差和工程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制造工艺。
2.1.2 中空玻璃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或淘汰的材料。
2.1.3 制造中空玻璃所采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3 中空玻璃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中空玻璃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3.1.2 中空玻璃结构、材料需修改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制造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玻璃结构及材料。
3.1.3 组成中空玻璃的两片玻璃需要区别时应明确标识。
3.2 玻璃
3.2.1 中空玻璃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浮法玻璃》GB 11614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二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着色玻璃》GB/T 18701
《夹层玻璃》GB 9962
《中空玻璃》GB 11944
《吸热玻璃》JC/T 536
《夹丝玻璃》JC 433
《防弹玻璃》GB 17840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T 17841
《建筑用安全玻璃防火玻璃》GB 15763.1
《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
《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
3.3 密封材料
3.3.1 中空玻璃第一道密封胶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的规定。不承受载荷的第二道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 486的规定。
3.3.2 应用于结构安装的中空玻璃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有关规定。
3.3.3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密封尺寸应符合GB11944标准的要求;应用于结构安装的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密封尺寸应按JGJ102 规范设计。
3.3.4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选用前应按GB16776标准附录B进行密封胶与玻璃的粘结性试验和丁基胶的相容性试验,合格后方能选用。
3.3.5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使用前应按GB16776附录D进行混合均匀性、适用期的检验。
3.3.6 不同型号和厂家的A组分、B组分严禁混用。
3.4 其它材料
3.4.1 制造铝间隔条的材料的壁厚应大于0.3mm,吸附孔通透、均布,不得有间断或缺孔。铝间隔条框的表面应经去污处理。不得使用有折弯裂纹的铝间隔条。
3.4.2 塑料与金属复合间隔条切割、折弯后应检查外观质量,不得使用有折弯裂纹、结合面已经分层的间隔条。
3.4.3 角插件和接插件的尺寸应与间隔条内孔尺寸相匹配,尺寸公差应符合要求,表面应处理干净。角插件和接插件应设计有止退齿,防止间隔条松脱。3.4.4 中空玻璃干燥剂(分子筛)应选用3A孔径的分子筛。并符合现行国家《3A分子筛》GB/T10504标准。
4 中空玻璃的制作
4.1 一般规定
4.1.1 加工中空玻璃制品的设备和量具,都应符合有关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计量认证,以保证加工产品的质量。如设备的加工精度、压力指示装置、量具的精度等,均应及时进行检查、维护或计量认定。
4.1.2 中空玻璃生产应具备下列基本设备:
切割设备、磨边设备、清洗干燥机、上框、合片、压片机、手动或自动封胶机、丁基胶涂布机等。
4.1.3 玻璃的切割应确保不划伤玻璃。
4.1.4 使用易挥发、易清洗的切割油。
4.1.5 玻璃切割机、磨边机的加工精度应满足中空玻璃尺寸精度、对角线精度和边部质量的要求。
4.1.6 中空玻璃清洗机可以是立式或卧式,清洗机应确保不会膜层划伤。并保证玻璃的表面清洗干净。
4.1.7 第二道清洗水宜使用去离子水清洗玻璃。清洗镀膜玻璃应使用去离子水。
4.1.8 中空玻璃清洗机的干燥风应经过滤处理。
4.1.9 经洗涤后的玻璃表面不允许产生划伤、破角、水渍或残留水珠等缺陷。
4.1.10 中空玻璃的上间隔条框、合片、(充气)压片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4.1.11 两片或多片玻璃、间隔条准确定位。
4.1.12 压片机应压力均匀,使两片或多片玻璃通过丁基胶与铝间隔条粘接在一起,丁基胶均匀展宽在间隔条上,构成第一道密封。
4.1.13 中空玻璃的充气可采用在线自动充气或离线手动充气装置。
4.1.14 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胶应使用双组份密封胶打胶机。
4.1.15 使用的打胶机应装有A、B组份供胶压力指示表。
4.1.16 出胶压力连续可调,均匀注入玻璃封胶区,完全填实间隔条框两侧。
4.1.17 双组份密封胶打胶机应装有独立控制阀,方便排胶和胶枪清洗。
4.1.18 间隔条框切割设备应能保证条框切割后,切口平滑、无毛刺、不变形。
4.1.19 丁基胶涂布机应能保证出胶均匀,不漏胶、断胶,并均匀涂布在铝条上。
4.1.20 中空玻璃制品的制作场所应在室内,并要求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也应满足加工的需要。加工环境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密封胶供胶温度不低于10℃,湿度满足要求。
2 有夜间作业的车间,照明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建筑采光设计》
GB/T50033标准的有关规定。
4.1.21 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 11944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间隔条式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第一道密封:丁基热熔密封胶(PIB);第二道密封:聚硫胶或硅酮胶等。
2 中空玻璃的间隔条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角型。灌装型间隔条框中的干燥剂应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3 中空玻璃加工过程应采取措施保证玻璃平整。
4.1.22 灌装好分子筛的隔离框应在45分钟内合成中空。
4.1.23 玻璃应进行边部处理。厚度在4-10mm之间的,磨边棱角宽度不小于0.5mm,厚度在10mm以上的,磨边棱角宽度不小于1mm。
4.1.24 有结构粘接要求的中空玻璃制品应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注胶厚度及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4.1.25 离线低辐射镀膜玻璃加工制作中空玻璃时,在边部封胶区必须除膜。
4.1.26 中空玻璃采用钻孔安装时,必须进行倒角处理。
4.1.27 点支式中空玻璃开孔后,开孔处必须采用双道密封。
4.1.28 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如胶与玻璃的粘结性、混胶比、混胶均匀性(蝴蝶法)、封胶质量、分子筛的含水率和灌装量、胶深和露点等环节应设有质量检测点,对产品质量实施质量监控,并做记录。
4.2 工艺流程
4.2.1 中空玻璃加工工艺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