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MA001-2012车辆渗碳齿轮钢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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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渗碳齿轮钢技术条件 CGMA001-1:2012
中国齿轮专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齿轮加工委员会
标准修订说明
本标准的编制是为了使齿轮行业在二十一世纪有一个适合自身特点的用钢标准,并用其指导特钢行业的生产和齿轮行业的使用,以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参照了GB 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德国大众TL-VW企业标准、德国标准DIN 17210《表面硬化钢质量规范》、德国ZF钢标准、日本JIS标准、美国SAE标准和意大利UN17846标准。
原标准名称:车辆齿轮用钢技术条件,主要特点:
——标准中规定淬透性带宽度(上限和下限的差值)不得大于7HRC;
——标准中规定纯净度;
——氧含量≤20ppm;
——标准中规定奥氏体晶粒度细于或等于5级;
——标准中规定钢材表面质量与尺寸精度不低于GB/T 702、GB/T 905、GB/T 908、GB 3077的规定;
——将Cu≤0.2%作为新的考核指标;
——将国产化的国内牌号与引进钢种的国外牌号对应列出,以便于国际间的交流应用;
本标准整体水平高于GB 3077,达到国际同类标准水平,部分钢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标准由“全国齿轮钢采购和质量监控协作网”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齿轮专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齿轮加工委员会,全国齿轮钢采购和质量监控协作网主持修订。标准名称改为:车辆渗碳齿轮钢技术条件。参於修改的单位:中国齿协专家委,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双骏汽车齿轮有限公司,山东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机械研究所,山东荣城曙光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飞船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汇隆汽车箱桥有限公司。参与修改人员:常曙光,陈国民,杨歧华,朱蕴策,皇开红,王
春光,许威夷,赵红军,史天振,宋庆东,陈葵,魏有全,李进宝,陆小兵,张茂国,杨钟胜,金荣植,谢飞,曹正,瞿正龙,李博鹏,曹红福,赵千水,王海龙。
针对齿轮热处理变形大,噪声高;渗碳层非马氏体严重,齿轮寿命低,特别是重载驱动桥锥齿轮的保质期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过大;对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有如下特点:1.针对重载驱动桥锥齿轮热处理变形大,引入热处理变形小,淬透性高的17Cr2Mn2TiH
钢,用于代替17CrNiMo6H,22CrNiMoH,20CrNi3H,22CrMoH,20CrMnTiH5-6钢。
2.针对齿轮热处理变形大,本标准各钢种的淬透性带宽压窄到宽度(上限和下限的差值)
不得大于6HRC;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3.针对CrMn(Ti),Cr系列齿轮钢抗内氧化能力低,齿根非马氏体严重,降低强力喷丸
效果,将Si含量规定≤0.12。
4.针对各类钢材齿轮表面硬化层缺口敏感度高;针对CrMn(Ti),Cr系列齿轮钢抗内氧
化能力低,齿根非马氏体组织严重;本标准推荐:应采用高碳势稀土-碳共渗工艺。
5.为满足“干切”工艺要求,修改后的标准规定S含量为0.015-0.040,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6.修改后的标准添加了5种有害元素的要求;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其总和As+Sn+Pb+Sb+Bi 应不大于0.045
7修改后的纯净度提高:(1)氧含量≤15ppm,具有国际先进水平(2)夹杂物级别加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渗碳齿轮用钢的采购通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和质量保证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汽车、摩托车齿轮用的热轧圆钢或方钢、锻造圆钢或方钢和冷拉圆钢。
本标准其它行业齿轮用钢亦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下列标准的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2 钢的成品成分允许偏差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份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验方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方法
GB/T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
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GB/T 702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5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908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保证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 6397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T 5216 保证淬透性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T11261 钢铁氧含量的测定-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9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法
3 采购通则
3.1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准编号;
b)产品名称;
c)牌号;
d)交货的质量(数量);
e)规格;
f)加工用途;
g)交货状态;
h)应由需供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如未注明时则由供方选择)。
3.2 特殊订货和附加条款
订货内容由需供双方商定增加或减少,可以增设附加条款。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
4.1.1 钢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热轧钢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中2组的规定。
锻制钢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中2组的规定。
冷拉钢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5中h11组规定。
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上注明,亦可按其它级别规定。
4.2 钢材交货长度
热扎钢材交货长度为4000mm-6000mm。
锻制钢材的交货长度为3000mm-6000mm。
冷拉钢材的交货长度为4000mm-6000mm。
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上注明,钢材交货长度允许变动。
按定尺或倍尺交货钢材,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GB/T 908或GB/T 905的规定。
4.3 外形
4.3.1 钢材的不圆度
钢材的不圆度应符合GB/T 702,GB/T 908或GB/T 90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