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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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

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宜政发[2008]48号)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责,强化考核监督,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有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现就完善城市长效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局、招投办、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工商局、水利农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的分管领导组成,市政府分管市领导牵头召集并亲自参加。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每季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城管委办公室按照成员单位提议不定期召集会议,临时联席会议参加单位可根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部门酌情确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交流总结工作,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阶段性重点、

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重大政策性举措。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反馈,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市政府将把相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街道)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其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镇(园区、街道)可参照建立相应制度。

(二)建立相互函告制度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应相互抄送、函告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准确、互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重要信息要即时通报相关部门,并抄送城管委办公室,对重要问题,应在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市城管委办公室应定期通报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三)建立责任落实制度

要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函告事项,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抄告制度及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明确各级城市管理主要职责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整个城市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宏观决策作用。其工作重点是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规划

和决策,提出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并将之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镇(园区、街道),对部门和镇(园区、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制定城市管理年度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指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城市管理部门和镇(园区、街道)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进行督办;对各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部门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关键,在整个城市管理体系中起着组织实施作用。其工作重点是根据法定职责和职能分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效率不高等问题。

——镇(园区、街道)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其工作重点是根据市级下达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所辖区域管理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秩序管理。

——社区(村委)管理是实现自治的具体内容。其工作重点是健全和落实社区(村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时监督、制止和举报城市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动员居民(村民)和辖区单位参与城市管理。

三、明确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我市城区城市管理十六项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具体为:环卫保洁

管理由市公用事业部门牵头,市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和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宜城街办配合;道路容貌管理由市城管、建设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安监、供电、电信、广电等各有关单位配合;河容岸貌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水利农机、公用事业、环保、农林、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城市绿化管理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属地政府配合;菜场内部管理由市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对市场主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市卫生、质监、城管、建设部门配合;住宅小区管理由属地政府、市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市城管、公安、规划、建设、公用事业部门配合;城区工地管理由市建设部门牵头,市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由属地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违法建设管理由市规划、城管部门共同牵头,市建设、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无证占道经营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工商、公安、卫生、建设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规划、工商、财政、物价、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游民乞丐管理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便民亭棚摊点设置管理由市城管部门牵头,市建设、交通运输、公安、规划、民政、体育、邮政等部门配合;车辆清洗修理、废品收购管理由市城管、经信委、工商、环保等部门共同牵头,市规划、公安、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部门配合; “六小”行业管理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市工商、环保、城管、公安部门配合;城市犬类管理由市公安部门牵头,市农林、卫生、药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及属地政府配合。(详见附件)

四、完善城市管理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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