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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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
(2011-2015)
招标文件
招标人: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人: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规划概况
1.1规划名称: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
1.2规划范围:
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是富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范围为富阳市行政区域范围。
1.3招标内容
《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及其配套成果,包括规划专项调研报告、规划文本、编制(修编)说明、规划附表、规划图件、数据库等。
1.4编制基本方法
富阳地区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采用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调研工作、汇总全市各个相关规划,以省、市两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为指导,编制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11—2015)文本和其它成果。
1.5编制期限要求: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1.6招标单位: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1.7 招标编号:
1.8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1从事过我省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并在本行政区域从事过矿产地质工作的单位。
2.2成员三人以上,其中必须有高级职称者;主创人员必须为上一轮规划的主要编制人员;规划编制人员应参加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规划编制工作的业务培训。
2.3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凡接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均视为通过招标单位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者。
3、规划成果要求
3.1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结合富阳实际,着力在“保护、集约、统筹、创新”上下功夫,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2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与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及与“十二.五”社会发展、土地、交通、城市、林业、水利、旅游等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调查富阳市境内320国道改线、杭州二绕拟建线路、高速铁路拟建线路等重要交通线路和富阳市战略发展规划区域,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规划意见。
3.3要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基础上,统筹当前发展与未来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其他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地综合利用关系;统筹资源节约利用和充分体现资源综合效益关系。
3.4对富阳市境内矿山设置情况进行重新调查,结合富阳市建设需求,合理完善规划目标体系、调整规划分区、设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等技术指标。规划目标要充分体现指令性与指导性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各项指标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相吻合。
3.5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规划内容必须突出重点并切
合当地实际,充分体现本地区的资源特点,突出规划特色。规划内容要在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矿种、重点地区、重点任务。
3.6在规划调研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进行进一步创新调研,并形成单独的调研报告。
3.7规划编制过程成果符合《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并通过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投标单位在投标截至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支票)。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揭标一周内予以退还(不计息),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4.3中标者承担本次招标费用,计3000元;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招标费用,该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人支付。
5、招标日程安排
5.1邀标时间
时间:2010年6月3日
发放投标邀请函
5.2投标截止日期
时间:2010年6月8日上午8:45分
地点: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矿管所(桂花西路1号7楼)
5.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阳市富春街道规划西路56号望江楼四楼
电话:23228878
联系人:吕淑君
5.4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名币五万元(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必须到账开户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场口支行
账号:201000067586669
5.5开标
时间:2010年6月8日上午9:00分
地点: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矿管所会议室
5.6评标
时间:2010年6月8日
5.7询标
时间:2010年6月8日
5.8定标
时间:2010年6月8日
5.9发出中标通知书
时间:2010年6月16日前
5.10合同签订
时间:2010年6月21日前
以上招标日程安排如有变更,招标单位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
6.2 关于开展市、县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0】10号)
6.3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浙土资发【2007】23号)。
6.4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7.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7.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8.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规划调研、野外调查工作、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和市级文本编写、图件制作、数据库建立、专家评审费等。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全部优惠。
8.2投标报价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应工作量变化需调整价格的,双方协商解决。
8.3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