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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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济宁烟草系统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摘自:星级员工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育适应现代烟草物流企业需要的员工团队,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现管理体制和网络建设两个突破,结合济宁烟草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过对三线人员实行“星级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度,加强绩效考核,激发三线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打造一支“观念新、负责任、效率高”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宁烟草系统三线借用人员及三线正式员工。

第二章星级员工评选办法

第四条星级员工评选采取多要素综合评价的办法。其要素包括:销售业绩得分,岗位职责考核得分,学习培训考核得分,领导、部门主管、同事评议得分。

第五条星级员工评选记分办法:实行100分制,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每月末对每个三线员工进行综合业绩评价;第二阶段:季度末在三个月综合业绩评价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得分,进行星级员工评选,产生星级员工。

第六条第一阶段工作:每月考核结束,对三线员工进行销售业绩、岗位职责考核、学习培训三要素综合业绩评价。三要素权重分别为:40%、40%、20%。

员工综合业绩评价得分=销售业绩得分×40%+岗位职责考核得分×40%+学习培训考核得分×20%。

销售业绩得分=(1+每月增资比例)×100;岗位职责考核得分=100±考核奖惩得分;学习培训考核得分=考试或考评得分(满分100分)。

第七条第二阶段工作:民主评议和星级员工评选。每个员工的民主评议满分均为100分,由领导、部门主管与一般员工分别评议,其评议比重各占50%。领导、部

门主管民主评议表(见附表)中各项规定分值:不合格为50分,合格为60分,良好为80分,优秀为100分。一般员工民主评议表(见附表)中各项规定分值:差为50分,中为70分,好为100分。

评议表计分方法:采取汇总求平均数的方法。根据一般员工民主评议表格式要求,先计算每张评议表中每个被评议员工的得分,然后累计所有有效评议表得分,所得平均数即为该员工评议分。领导、部门主管评议得分计算方法类同。

员工民主评议得分=领导、部门主管评议得分×50%+一般员工评议得分×50%。

第八条每季度末星级员工评选。在完成对三线员工综合业绩评价和民主评议的前提下,依据得分由高到低开展星级员工评选和末位淘汰工作。

员工星级评选得分=员工三个月综合业绩评价得分平均数×90%+评议分×10%。

第九条为确保星级员工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各单位要建立三线员工个人管理档案(见附表)。在个人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三线员工每月个人各项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员工个人的综合业绩评价得分,并汇总生成全体三线员工综合业绩评价得分。

第十条星级员工级别及评选比例。星级员工共分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所有三线员工起始级别均为一星级,所有三线人员中20%的员工可评为二星级,10%的员工可评为三星级。评出的二星级员工、三星级员工数量均不得突破规定限额。

第三章星级员工管理及末位淘汰制度

第十一条星级员工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易星易薪,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期评选工作结束后,二星级、三星级员工工资于次月执行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星级员工薪酬标准。

一星级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其所在岗级执行其岗级工资标准。

二星级员工:借用员工基本工资在本人岗级工资基础上增加50-100元,正式工每月增发星级奖金50元。

三星级员工:借用员工基本工资在本人岗级工资基础上增加100-200元,正式工

每月增发星级奖金100元。

第十三条对于评选出的二星级及以上员工各单位要优先安排外出培训学习、参观考察;全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三星级员工者,得年度奖金500元,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先进个人、“销售能手”、“金叶卫士”候选人。

第十四条末位淘汰和星级员工评选工作同时进行。每季度星级评选排名末位者,借用员工予以淘汰,正式工待岗。正式工待岗期为三个月,待岗期间必须在一线工作,并继续参加季度星级员工评选。正式工如待岗季度在星级员工评选中排名仍处末位者,继续待岗;如排名不在末位的,则可上岗,并执行评定的星级岗位待遇。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妥善保存、保管星级员工评选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资料,并将每季度末位员工名单上报市局(公司)政工部,由市局(公司)统一下发文件公布末位淘汰人员及待岗人员名单。

根据市局(公司)文件,末位借用员工由资讯公司予以辞退;末位正式员工由各单位人秘科办理待岗手续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六条借用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参加星级员工评选,借用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刚参加工作的正式员工在三个月内不参加星级员工评选,但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管理考核。

第十七条销售业绩考核得分与各线路计划任务指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各单位制定下达线路计划任务时,要努力做到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岗位职责考核要严格按照市局(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尺度一致,层层把关,不得出现多重标准,厚此薄彼,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第十九条每月形成的员工综合业绩评价结果及每季度进行的星级员工评选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必须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在星级员工评选工作中,对于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结果与客观实际不符,职工意见大的;不执行末位淘汰或待岗制度的,市局(公司)查实后将严

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网管科负责星级员工的评选工作,人秘科、客服、配送、稽查中心积极协助。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市局(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

1、三线人员个人管理档案

2、三线人员月度综合业绩评价得分表

3、领导、部门主管民主评议得分表

4、一般员工民主评议得分表

5、三线人员民主评议得分汇总表

6、三线人员星级评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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