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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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陈
法博制ຫໍສະໝຸດ 史授课计划第一讲
绪论、夏商法律
第二讲
西周法律
第三讲
春秋战国法律
第四讲
秦汉法律(上)
第五讲
秦汉法律(下)、魏晋南 北朝法律(上)
第六讲
魏晋南北朝法律(下)、 隋唐法律(上)
第七讲
隋唐法律(中)
第八讲 隋唐法律(下)、五代宋法
律
第九讲 元法律、明清法律(上)
第十讲
明清法律(下)
第十一讲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律博士的设置 ▪ 廷尉改大理寺 ▪ 2、诉讼审判制度 ▪ 刑讯的制度化 ▪ 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 ▪ 直诉制度的形成
隋唐法律
▪ 一、隋的法律 ▪ 1、《开皇律》和《大业律》 ▪ 2、《开皇律》的创新 ▪ 12篇500条体例 “科条简要、疏而不漏” ▪ 封建五刑的确定:死、流、徒、杖、笞 ▪ 十恶的确定 ▪ 特权法的进一步完善:八议、官当的完善
▪ 三、秦朝的司法制度 ▪ 1、中央司法机构 ▪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 ▪ 廷尉。中央审判机构 ▪ 2、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 “家罪” ▪ 3、司法官吏的责任 ▪ 出入人罪
汉代法律
▪ 一、汉代立法 ▪ 1、汉初立法思想的转变 ▪ 从黄老到儒家 ▪ 黄老思想:清静无为(愚民政策) ▪ 儒家思想:德主刑辅(外儒内法)
晚清法律变革
第十二讲 民国法律(上)
第十三讲
民国法律(下)
第十四讲 根据地时期法律
第十五讲 建国后的法律变革
绪论
▪ 1、什么是中国法制史 ▪ 大法制史和小法制史之分
▪ 2、为什么要学中国法制史 ▪ 了解自己 ▪ 警惕人治仍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 “有治人无治法”
▪ 3、有哪些东西仍在影响着我们 ▪ 诏令和政策 ▪ 重刑轻民与刀把子观念 ▪ 特权法与家族主义法 ▪ 重实体轻程序与行政干预 ▪ 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 ▪ 补:A保护公民合法收人:由财产拥有者取证(证
▪ 4、天罚和神判 ▪ 奉天罚罪(以神明裁判为核心) ▪ 占卜判决和神兽判决
▪ 牛头刻辞 (甲3939) 长39.5,宽17.5公分 小屯横十三.五丙坑出土 民国十八年第三 次发掘所得,为第五期的记事刻辞,记载获得白兕及征盂方的事情,盂方是殷的敌国。
西周法律
▪ 一、西周的立法 ▪ 1、九刑:流赎鞭扑 ▪ 2、吕候作刑:明德慎罚 ▪ 3、周公制礼 ▪ 什么是礼?宗法等级、名分 ▪ 礼的产生和发展 ▪ 礼的形式:吉凶宾军嘉 ▪ 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春秋战国时期法律
▪ 一、春秋法律 ▪ 成文法的公布 ▪ 1、成文法公布的原因: ▪ 新的经济形式和新的阶层的出现 ▪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方式: ▪ 子产铸刑鼎 ▪ 邓析作竹刑
▪ 二、战国法律 ▪ 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 ▪ 1、李悝变法 ▪ 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 ▪ 经济上:尽地力之教、善平 ▪ 法律上:颁布《法经》
《法经》
第一、法经的真伪 第二、法经的篇目 盗、贼、囚、捕、杂、具 注意盗和贼的区别 第三、法经的特点 镇压盗贼 反对奴隶主贵族特权 重刑主义
▪ 2、商鞅定秦律 ▪ 帝道、王道、霸道 ▪ 改法为律。从公平到统一协调 ▪ 增加了刑名。如什伍连坐 ▪ 增加了罪名。如弃灰于道
秦朝法律
▪ 一、云梦秦简和秦朝法律形式 ▪ 1、睡虎地秦简的发现 ▪ 大概商鞅变法后到秦统一后8年之间 ▪ 2、秦朝法律形式 ▪律 ▪ 法律答问 ▪ 封诊式 ▪ 廷行事
明财产的合法性)
▪ B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有政府取证(证明财产的 不合法性)
夏商法律
▪ 1、法律的起源 ▪ 法源于何 ▪ 法始于何
▪ 2、禹刑和汤刑 ▪ 有刑名无罪名
▪ 3、奴隶制五刑 ▪ 五刑观念和阴阳学说 ▪ 大辟(死形)、宫辟、髌辟(去掉膝盖骨)、劓辟、
墨辟(脸上刺字) ▪ 法定刑和法外刑
▪ 3、《北魏律》、《麟趾格》、《大统式》 ▪ 《大统式》是有关行政细则的规定 ▪ 4、《北齐律》 ▪ 名例第一 ▪ 十二篇。“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 二、立法内容的变革 ▪ 1、“八议”入律 ▪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 2、“官当”入律 ▪ 3、“重罪十条” ▪ 4、“准五服制罪” ▪ 5、刑罚制度的变化 ▪ 流刑的出现,宫刑的废除,连坐范围缩小。
▪ 二、秦律的基本内容 ▪ 1、刑法原则 ▪ 刑事责任年龄。男子6尺5寸,女子6尺2寸 ▪ 区分故意和过失。“端为”和“不端” ▪ 诬告反坐 ▪ 计赃论罪
▪ 2、刑罚 ▪ 死刑。弃市、腰斩、具五刑、枭首 ▪ 迁刑。流放刑 ▪ 肉刑。黥、劓、髌、宫 ▪ 作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
候 ▪ 笞刑。 ▪ 赀刑。罚金刑
▪ 2、汉代主要立法 ▪ 主要立法活动: ▪ 约法三章 ▪ 萧何制九章律9篇 ▪ 叔孙通制傍章律18篇 ▪ 张汤制越宫律27篇 ▪ 赵禹制朝律6篇 ▪ 汉律六十篇
▪ 主要法律形式: ▪律 ▪令 ▪ 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 ▪科 ▪比
▪ 二、汉代法律的主要内容 ▪ 1、废除肉刑 ▪ 缇萦救父 ▪ 文帝废肉刑 ▪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 景帝减刑 ▪ 髌刑的左右趾问题 ▪ 宫刑的废复问题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2、审判程序 ▪ 鞫狱→读鞫→乞鞫 ▪ 录囚制度 ▪ 3、春秋决狱 ▪ “论心定罪”和“本其事而原其志” ▪ 秋冬行刑
魏晋南北朝法律
▪ 一、立法概况 ▪ 1、《曹魏律》 ▪ 刑名第一 ▪ 2、《晋律》 ▪ “刑名”分为“刑名”、“法例” ▪ 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 ▪ 《张杜律》的颁布
▪ 二、西周立法思想和刑法原则 ▪ 1、明德慎罚 ▪ 帝祖合一→以德配天 ▪ 2、刑法原则 ▪ 眚与非眚、惟终与非终 ▪ 三典
▪ 三、礼与刑 ▪ 礼主刑辅 ▪ 预防与惩戒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四、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司寇 ▪ 2、审判制度 ▪ 狱与讼 ▪ 束矢与钧金 ▪ 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 2、新的刑法原则 ▪ 上请制度的确立 ▪ 特权法的制度化 ▪ 从2000石到600石
▪ “亲亲得相首匿” ▪ “同居相为隐” ▪ “亲属相为容隐”
▪ 3、削藩和捕盗法律 ▪ 削藩实际上是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 推恩令 ▪ 左官律 ▪ 阿党附益法 ▪ 非正律 ▪ 金律
▪ 捕盗很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打击豪强 ▪ 首匿罪 ▪ 通行饮食罪 ▪ 见知故纵罪 ▪ 沈命法
国
陈
法博制ຫໍສະໝຸດ 史授课计划第一讲
绪论、夏商法律
第二讲
西周法律
第三讲
春秋战国法律
第四讲
秦汉法律(上)
第五讲
秦汉法律(下)、魏晋南 北朝法律(上)
第六讲
魏晋南北朝法律(下)、 隋唐法律(上)
第七讲
隋唐法律(中)
第八讲 隋唐法律(下)、五代宋法
律
第九讲 元法律、明清法律(上)
第十讲
明清法律(下)
第十一讲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律博士的设置 ▪ 廷尉改大理寺 ▪ 2、诉讼审判制度 ▪ 刑讯的制度化 ▪ 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 ▪ 直诉制度的形成
隋唐法律
▪ 一、隋的法律 ▪ 1、《开皇律》和《大业律》 ▪ 2、《开皇律》的创新 ▪ 12篇500条体例 “科条简要、疏而不漏” ▪ 封建五刑的确定:死、流、徒、杖、笞 ▪ 十恶的确定 ▪ 特权法的进一步完善:八议、官当的完善
▪ 三、秦朝的司法制度 ▪ 1、中央司法机构 ▪ 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 ▪ 廷尉。中央审判机构 ▪ 2、公室告和非公室告 ▪ “家罪” ▪ 3、司法官吏的责任 ▪ 出入人罪
汉代法律
▪ 一、汉代立法 ▪ 1、汉初立法思想的转变 ▪ 从黄老到儒家 ▪ 黄老思想:清静无为(愚民政策) ▪ 儒家思想:德主刑辅(外儒内法)
晚清法律变革
第十二讲 民国法律(上)
第十三讲
民国法律(下)
第十四讲 根据地时期法律
第十五讲 建国后的法律变革
绪论
▪ 1、什么是中国法制史 ▪ 大法制史和小法制史之分
▪ 2、为什么要学中国法制史 ▪ 了解自己 ▪ 警惕人治仍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 “有治人无治法”
▪ 3、有哪些东西仍在影响着我们 ▪ 诏令和政策 ▪ 重刑轻民与刀把子观念 ▪ 特权法与家族主义法 ▪ 重实体轻程序与行政干预 ▪ 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 ▪ 补:A保护公民合法收人:由财产拥有者取证(证
▪ 4、天罚和神判 ▪ 奉天罚罪(以神明裁判为核心) ▪ 占卜判决和神兽判决
▪ 牛头刻辞 (甲3939) 长39.5,宽17.5公分 小屯横十三.五丙坑出土 民国十八年第三 次发掘所得,为第五期的记事刻辞,记载获得白兕及征盂方的事情,盂方是殷的敌国。
西周法律
▪ 一、西周的立法 ▪ 1、九刑:流赎鞭扑 ▪ 2、吕候作刑:明德慎罚 ▪ 3、周公制礼 ▪ 什么是礼?宗法等级、名分 ▪ 礼的产生和发展 ▪ 礼的形式:吉凶宾军嘉 ▪ 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春秋战国时期法律
▪ 一、春秋法律 ▪ 成文法的公布 ▪ 1、成文法公布的原因: ▪ 新的经济形式和新的阶层的出现 ▪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方式: ▪ 子产铸刑鼎 ▪ 邓析作竹刑
▪ 二、战国法律 ▪ 变法: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商鞅变法 ▪ 1、李悝变法 ▪ 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 ▪ 经济上:尽地力之教、善平 ▪ 法律上:颁布《法经》
《法经》
第一、法经的真伪 第二、法经的篇目 盗、贼、囚、捕、杂、具 注意盗和贼的区别 第三、法经的特点 镇压盗贼 反对奴隶主贵族特权 重刑主义
▪ 2、商鞅定秦律 ▪ 帝道、王道、霸道 ▪ 改法为律。从公平到统一协调 ▪ 增加了刑名。如什伍连坐 ▪ 增加了罪名。如弃灰于道
秦朝法律
▪ 一、云梦秦简和秦朝法律形式 ▪ 1、睡虎地秦简的发现 ▪ 大概商鞅变法后到秦统一后8年之间 ▪ 2、秦朝法律形式 ▪律 ▪ 法律答问 ▪ 封诊式 ▪ 廷行事
明财产的合法性)
▪ B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有政府取证(证明财产的 不合法性)
夏商法律
▪ 1、法律的起源 ▪ 法源于何 ▪ 法始于何
▪ 2、禹刑和汤刑 ▪ 有刑名无罪名
▪ 3、奴隶制五刑 ▪ 五刑观念和阴阳学说 ▪ 大辟(死形)、宫辟、髌辟(去掉膝盖骨)、劓辟、
墨辟(脸上刺字) ▪ 法定刑和法外刑
▪ 3、《北魏律》、《麟趾格》、《大统式》 ▪ 《大统式》是有关行政细则的规定 ▪ 4、《北齐律》 ▪ 名例第一 ▪ 十二篇。“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 二、立法内容的变革 ▪ 1、“八议”入律 ▪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 2、“官当”入律 ▪ 3、“重罪十条” ▪ 4、“准五服制罪” ▪ 5、刑罚制度的变化 ▪ 流刑的出现,宫刑的废除,连坐范围缩小。
▪ 二、秦律的基本内容 ▪ 1、刑法原则 ▪ 刑事责任年龄。男子6尺5寸,女子6尺2寸 ▪ 区分故意和过失。“端为”和“不端” ▪ 诬告反坐 ▪ 计赃论罪
▪ 2、刑罚 ▪ 死刑。弃市、腰斩、具五刑、枭首 ▪ 迁刑。流放刑 ▪ 肉刑。黥、劓、髌、宫 ▪ 作刑。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
候 ▪ 笞刑。 ▪ 赀刑。罚金刑
▪ 2、汉代主要立法 ▪ 主要立法活动: ▪ 约法三章 ▪ 萧何制九章律9篇 ▪ 叔孙通制傍章律18篇 ▪ 张汤制越宫律27篇 ▪ 赵禹制朝律6篇 ▪ 汉律六十篇
▪ 主要法律形式: ▪律 ▪令 ▪ 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 ▪科 ▪比
▪ 二、汉代法律的主要内容 ▪ 1、废除肉刑 ▪ 缇萦救父 ▪ 文帝废肉刑 ▪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 景帝减刑 ▪ 髌刑的左右趾问题 ▪ 宫刑的废复问题
▪ 三、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2、审判程序 ▪ 鞫狱→读鞫→乞鞫 ▪ 录囚制度 ▪ 3、春秋决狱 ▪ “论心定罪”和“本其事而原其志” ▪ 秋冬行刑
魏晋南北朝法律
▪ 一、立法概况 ▪ 1、《曹魏律》 ▪ 刑名第一 ▪ 2、《晋律》 ▪ “刑名”分为“刑名”、“法例” ▪ 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 ▪ 《张杜律》的颁布
▪ 二、西周立法思想和刑法原则 ▪ 1、明德慎罚 ▪ 帝祖合一→以德配天 ▪ 2、刑法原则 ▪ 眚与非眚、惟终与非终 ▪ 三典
▪ 三、礼与刑 ▪ 礼主刑辅 ▪ 预防与惩戒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四、司法制度 ▪ 1、司法机构 ▪ 司寇 ▪ 2、审判制度 ▪ 狱与讼 ▪ 束矢与钧金 ▪ 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 2、新的刑法原则 ▪ 上请制度的确立 ▪ 特权法的制度化 ▪ 从2000石到600石
▪ “亲亲得相首匿” ▪ “同居相为隐” ▪ “亲属相为容隐”
▪ 3、削藩和捕盗法律 ▪ 削藩实际上是中央和地方的矛盾 ▪ 推恩令 ▪ 左官律 ▪ 阿党附益法 ▪ 非正律 ▪ 金律
▪ 捕盗很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打击豪强 ▪ 首匿罪 ▪ 通行饮食罪 ▪ 见知故纵罪 ▪ 沈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