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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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产生要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二)法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的构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三)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制裁分为两类:司法制裁和行政制裁。

2、我国法的渊源及其表现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五种制定法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和共同性四大特征。(多选或简答)

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第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

5、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多数国家主张环境法的最终目的,首先是保护人的健康,其次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即“目的二元论”。也有的国家,如日本、匈牙利等法律规定,环境法的唯一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即“目的一元论”。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和内容的社会关系。

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答或论述):主体、内容和客体。

★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1)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4)环境标准(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9、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 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到而进行专门调整的立法。

10、我国目前立法体制是一个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组成的二级多元体制,所谓二级是指我国专门的立法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多元则是指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外,有国务院及其部门、地方政府等也在职权范围内享有依法制定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11、法的效力及其在使用上的相互关系:44

1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

A.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C.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

D.公众参与的原则

E.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

F.协同合作的原则

13、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征收排污费制度

四、经济刺激制度

五、许可证制度

六、“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单选、多选)。

14、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一、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二、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三、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

四、自然资源许可制度:又称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五、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自然资源规划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体安排。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形式: A.收税 B.收费。

自然资源费: A.开发使用费B.补偿费 C.保护管理费D.惩罚性收费

15、中国环境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三级以及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五类。

16、对固体废物实行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从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即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

17、自然资源保护法(有的称其为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水资源保护法的主要管理制度:①水资源规划制度②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度③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④水功能区划制度⑤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制度取⑥水许可制度⑦征收水资源费制度

⑧用水收费制度

19、建立水土保持的管理制度:(一)水土保持规划制度(二)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制度(三)水土流失监测和公告制度(四)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五)水土流失治理的行政待执行制度。

20、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比较:290

①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

②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③处罚的对象不同

④处罚的形式不同

⑤救济方式不同

20、法律责任的概念:由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者,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

观因素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法律制裁,包括追究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280

2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的特点:

①法律责任主体(即广泛性特点)

②法律责任的客体,指行为和物,行为往往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特点,物通常表现为自然物的各种环境要素和

社会财富。

③法律责任的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为必备要件)

④法律责任的客观方面,指行为违法性(刑事中的必要条件)和社会危害性。在特定情况下,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行为不能一概视为违法行为。

22、环境行政诉讼:是环境与资源保护主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23、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环境保护

法里,一般是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者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即

环境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民事责任和侵权民事责任,但环境民事责任只有侵权民事责任。

24、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①主观上具有过错;②行为的违法性;③损害后果(必备条件);④违法行为与损害

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必备条件)。292

25、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①起诉资格的放宽;②举证责任的转移;③因果关系推定原则;④诉讼时效;⑤关于

环境污染赔偿纠纷处理程序与民事诉讼法的衔接问题。297

26、环境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制裁的法律责任。

27、《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选择题)304

28、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9、国际法的渊源:①国际条例②国际习惯③一般法律原则④辅助性渊源⑤“软法”⑥重要的国际环境

标准、准则

30、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①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②国际环境合作原则③防止环

境损害的原则④谨慎原则⑤污染负担原则⑥共有但有区别责任原则⑦可持续发展原则

31、联合履约:330

32、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方法:一是政治方法(又称外交方法),包括谈判、协商、调查、旋、和解等方法;二

是法律方法,包括仲裁(旧称公断)和司法解决。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四)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3、10单选、论述】 、 【04、10单选、多选】 、 【05、1论述】 、 【06、1单选】 、 【07、10单选】 、 【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 一、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奥鹏东财2020年3月课程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及参考答案

奥鹏东北财经大学网络考试复习练习题及答案 单选题 1.确定环境已经被污染的标准依据是()。 A.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环境质量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答案: C 2.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的IV级是( )。 A.一般环境事件 B.较大环境事件 C.重大环境事件 D.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答案: A 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 A.综合性规划 B.专项规划 C.建设项目 D.政策 答案: D 4.我国《宪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 A.污染和其他公害 B.污染 C.污染和各种公害 D.污染和生态破坏 答案: A

5.被理论界誉为我国环境基本法的立法是()。 A.《环境保护法》 B.《环境影响评价法》 C.《循环经济促经法》 D.《清洁生产促进法》 答案: A 6.从国际环境法的渊源看,《斯德哥尔摩宣言》和《里约宣言》属于()。 A.国际环境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软法 答案: D 7.1972年,国际学术性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提出了著名的( )。 A.环境优先论 B.经济优先论 C.可持续发展论 D.经济负增长轮 答案: A 8.下列关于环境标准的论述错误的是()。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依据 B.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之分 C.环境标准是依据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规范的总称 D.地方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 答案: D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 A.属人主义原则 B.属地主义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属人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珂、王利明。 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应用等知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2版)》内容简介: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防治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加深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力,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与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D、各级监测站是技术事业单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09-03 10:19:07 阅读2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 课程代码:00228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3.环境污染: 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4.动植物检疫: 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检测、检验和监督活动. 5.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在国际法上,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D )。 A.太阳 B.人工培育的良种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自然遗迹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C )年颁布的。 A.1979 B.1982 C.1989 D.1990 3.关于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认为不包括( C )。 A.治理污染源费用 B.恢复被污染的环境的费用 C.排污费 D.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先产生于( B )。 A.中国三同时制度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5.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6.关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正确的是( B )。 A.确认取得 B.强制取得 C.授予取得 D.转让取得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考复习资料章节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复习重点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 第一章绪论(基础)(非重点) 重点难点:1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2环境问题的分类(可简答可论述);3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4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环境”的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不同与差异(P5)◇ ⑴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⑵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 素的总体”。 ⑶相同点:“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且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 ⑷不同点: 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 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且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以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作为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的范围,只能是那些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的自然客体,凡是人类不能对其产生影响的自然物,即使它与人类生存有关,也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③人类把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④某些自然物存在于自然界具有环境功能时,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当其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客体,而可能成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补充: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科学中最常用分类。 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此分类。 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既是自然环境要素,又是自然资源:土壤,阳光,水,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 2人类与环境的关系(P7) 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作两个方面的最基本的概括: ⑴人类是环境的产物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同整个生物界一样,要完全依赖于地表的环境条件。 如地表大气中氧的形成,一切动物离开氧气便不能生存、臭氧层的形成也是地球生命存在的先决条件之一、对人体血液成份所作的科学测定表明,人体血液含有60多种化学元素,而且其平均含量同地壳各种元素的含量在比例上惊人地相似。 ⑵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人类能通过劳动,通过社会性的生产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大规模地改造自然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人类——环境系统工程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⑴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 ⑵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如果超出这两种界限,就会打破生态系统的正常平衡,一方面造成资源枯竭,一方面使环境质量恶化。 环境保护应该遵循的自然规律主要是生态学的规律。 生态学的概念是由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研究动物同有机和无机环境的全部关系。后来被定义为: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这整个生物界。 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人与生物圈”的研究列为全球性课题,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生态学规律。生态系统是生态学研究的中心课题。 3 生态系统的组成○(P11)(单选或多选) 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 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每个生态系统就是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人类便处于由各种生态系统组成的生物圈内。 生态系统的组成包括: ⑴生产者。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在生态系统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⑵消费者。消费者是指所有的动物。一级消费者是以植物为食的草食动物;以草食动物为食的是二级消费者;以二级消费者为食的食肉动物是三级消费者。有的动物包括人类是杂食者,既食植物又食动物,称为混合消费者。消费者虽然不是有机物的直接生产者,但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能量转化过程中处于中间环节,因而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⑶分解者。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其作用是保证生态系统的循环,也是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⑷无生命物质。无生命物质包括自然界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为生物提供了必需的生存条件。 4 生态系统的功能◇P12 ⑴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 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通过食物链和食物网进行的。 ⑵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其中最主要的是水循环、碳循环和氮循环,它们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非常密切。 食物链概念◇ 形成一条以食物把各种生物连结起来的锁链,叫做食物链。 营养级概念◇ 在食物链上的各个环节称为营养级。一般有4至5个营养级。 1/10定律(P13)◇ 是指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1/10被上一营养级所利用(即1/10定律)。 生物放大(P13)◇ 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 象称为“生物放大”。 生态平衡○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 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自然因素,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台风、水旱灾害、泥石流等,都可以在短期内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人为因素,如建造大型工程,从而大规模改变环境条件;大量毁坏植被,从而改变生物的生境;向环境中大量排放有毒污染物,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问题详解

《环境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环境法的特点。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自考真题】2018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2018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28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含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环境的范畴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等因素 B.自然因素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和经人工改造的环境 C.历史遗迹和自然状态不属于环境的范畴 D.城市和乡村不属于环境的范畴 2、以下选项中属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制定的环境法律的是 A.英国的《禁止在伦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 B.日本的《公害对策基本法》 C.德国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 D.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基本法》 3、以下不属于我国自然保护法律的是 A.《野生动物保护法》 B.《海岛保护法》 C.《自然保护区条例》 D.《水污染防治法》 4、我国现行生效的环境基本法是 A.197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 B. 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C.2015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D. 2017年修正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5、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所要实现的效益中不包括 A.经济效益 B.社会效益 C.边际效益 D.环境效益 6、甲环保部门和乙企业双方在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问题上发生分歧,下列用来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选项是 A.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B.污染物排放标准 C.企业排放标准 D.环境质量标准 7、下列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的是 A.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B.国家各类生态建设和保护规划 C.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8、S村和T村分别位于龙潭溪的上下游,分属相邻的两市。两个村子多年来为争水量 发生摩擦械斗,协商不成。以下处理此类水事纠纷的方式是 A.协商处理 B.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由上一级政府裁决 D.申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授权部门调解 9、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属于 A.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 B.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C.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D.危害公共安全事件 10、F公司位于国务院划定的二氧化硫控制区,以下选项符合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核定制度的是 A.F公司的排放符合标准,即使超过排放总量也不违法 B.由国务院核定F公司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一、单选(本大题共28小题,每小题1分,共28分) 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把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这就使环境与保护法成为一个(C)极强的法律部门。 A.综合性 B.共同性 C.技术性 D.社会性 3.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4.在国际环境法律中(D)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联合国 C.不同社会 D.国家 5.环境问题中最突出、最尖锐的部分是(B)。 A.自然环境的破坏 B.环境污染 C.大气污染 D.水土流失 6.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现行政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C)。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C.1994年的《中国21世界议程》 D.2000年的《立法法》 7.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是(A)。 A.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 B.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 C.强化环境刑事制裁 D.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 8.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据以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环境标准是(A)。 A.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C.环境保护方法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9.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B)。 A.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于缴纳排污费 B.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交纳排污费 C.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超标排污费 D.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10.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任务是(C)。 A.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B.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C.防治煤烟型污染 D.防治臭氧层破坏 1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12.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13.外国环境法向完备阶段发展的重要标志是(C) A.环境法体系的建立 B.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加强

(完整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1.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管理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应遵守的特殊原则有( A. 综合性原则 B. 区域性原则 C. 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D. 预测性原则E. 技术性原则2.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 )A. 由政府政策决定 B. 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特有 C. 体现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 D. 适用于所有的法律部门 E. 对环境与资源保护行为具有普遍的指导性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其具体规定包括( )A.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B.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C.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D.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E.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4. 适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固体废物包括( )A. 工业固体废物B. 城市生活垃圾C. 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D. 危险废物E. 放射性固体废物5. 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污染海洋环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可以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生态破坏情形是()A.破坏海洋生态 B.破坏海洋工程 C.破坏海洋保护区 D.破坏海洋水产资源 E.破坏海岸工程6. 自然资源的特征包括( )A. 可使用性 B. 相对性 C. 整体性D. 地域性 E. 有限性7. 依照我国《水法》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资源是( )A.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地下水 B. 流经农村集体组织的河流中的水 C.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 D.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湖泊水E.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中的水8. 国际环境法实施手段中的“命令-控制措施”包括( )A.环境标准 B.环境影响评价 C. 风险评估 D. 许可证 E. 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二、单项选择题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环境要素范围是( )A. 与人类生存发展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一切环境要素B. 科学研究证明对人类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要素C. 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空间和物质构成的环境要素D. 对人类生存发展有影响且人类行为可以影响、调节或支配的环境要素2. 率先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文献是( )A. 《里约宣言》B. 《我们共同的未来》C. 《21世纪议程》D. 《增长的极限》3. 我国《宪法》第一次规定重要的自然资源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是在( )A. 1954年 B. 1972年 C. 1978 D. 1982年 4. 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 )A.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B.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 《固体废物综合排放标准》 5.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专项规划的是( )A. 海域建设规划B. 土地利用规划 C. 城市建设规划 D. 区域开发规划 6. 单位或个人通过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买卖、出租、承包等取得自然资源使用权的方式属于( )A. 确认取得 B. 授予取得 C. 转让取得 D. 开发利用取得 7. 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是( )A. 环境质量标准B. 污染物排放标准 C. 环境方法标准 D. 环境基础标准 8.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处理和司法解决等程序。其中“行政处理”一般是指( )A. 行政仲裁 B. 行政处罚C. 行政调解 D. 行政裁决 9.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体现的归责原则是( )A.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严格责任原则 D. 危险责任原则10.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两控区”是指( )A. 灰霾控制区和二氧化氮控制区 B. 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氮控制区 C. 灰霾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 D. 酸雨控制区并和二氧化硫控制区11. 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计罚依据为( )A. 按照直接损失的1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万 B. 按照直接损失的2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C. 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D. 按照直接损失的5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12.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 第1章绪论 第1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单选】“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多选】在环境科学中最常见的分类是将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单选】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环境科学中“环境”在范围上有哪些异同?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当作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 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不能用环境科学中 的水圈、生物圈之类抽象、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 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 确的做出列举规定。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上看,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份、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 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但是整个自然 界和无限的宇宙空间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作 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 影响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包括利用经济 和科学技术的手段)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 境要素,否则法律的保护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各种环境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和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体系,这就是地球表 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把人类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 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 能,保护生态环境的质的状态。而对于某种作为环境要 素的自然物,人类是以其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 能中的作用,而决定对其取舍的,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 下都无条件地、绝对的加以保护。 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 【多选】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单选】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太阳。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Word版

第一章绪论

环境法学分为:第一部分环境法总论;第二部分污染防治法;第三部分自然资源保护法;第四部分国际环境保护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一、环境的一般概念 二、人类环境的概念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的、为主体的,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比如大气、土壤、水、阳光。也称为生境。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按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的范围、环境的要素等作了不同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比如:大气、水、阳光、、日光辐射、生物; 人工环境也称人为环境或者是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比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

按照环境的功能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生活环境,比如:居民区、北京的各个环; 生态环境,比如:北京的生态环境不好,很恶劣:北京的沙尘暴、北京的水资源的缺乏; 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等。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还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和地质环境等等。 环境科学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把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来看待的,它的概念和范围是明确具体的,不能用环境科学中的水圈、生物圈等抽象的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的列举出来。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就是指地球表面的各种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研究的对象。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的,调节和支配的环境要素,否则的话法律就没有保护的实际意义。 比如:太阳等是不能控制的;而大气污染、沙尘暴等则是能够控制住的; 人类环境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相关性,各种环境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形成了一个有机结合的完整整体,这就是地球表面的人类生命维持系统,把人类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 对于某种作为环境要素的自然物,人类是以其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能中的作用而决定对其的取舍,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的绝对的加以保护。 比如:澳洲的袋鼠 某些自然物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对象了。比如:马戏团的训兽、人工植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北京动物园的动物,前几年一个清华大学的学生他就想看看把硫酸洒在动物身上,动物是什么表现,事情发生以后,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为了救治这几只熊猫,花了十多万元。如果动物园起诉他的话,就是以侵犯财产而起诉。 五、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产等等。 自然资源可以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 1.有限资源 (1)可更新资源: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动物、植物等。 (2)不可更新资源: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或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矿藏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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