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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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的自动化办公的要求,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以建立起来的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OA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公司OA系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降低和节约成本,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通畅,根据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OA的使用
1、员工上班后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查阅邮件、信息等文件,并保持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确保信息通畅。
2、各部门、站上报的公文(包括文件、通知、请示等)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采用OA系统传送。
3、发出的电子公文必须具有符合规范的文件头和文件主体。
4、电子文件发送后,发送文件的人员要对发送的文件情况要进行检查、催办、督办,确认发出的文件已落实到位。
5、接到电子文件的人员必须给发送电子文件的人员予以反馈,确认已收到。
6、严禁利用OA系统的邮件等功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禁未经许可,IT管理员利用管理员权限私自查看他人文件。
第三章 OA系统用户的开通和注销
1、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现有用户、及新增用户的审核,并把需要开通的人员名单和使用权限,送至信息部办理开通。
2、由综合办公室提供需注销OA系统的人员名单,由信息部管理员及时办理注销,注销前
应备份用户OA系统文件。
第四章登陆规范
1、系统正式运行后,系统所有用户要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中午的上班后一个小时内,中午和下午下班前一个小时内分别进入系统浏览一次,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如不按时查看,导致相关通知等未及时传达到位,致使发送文件的人员工作没能如时开展,则可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对收件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的扣款。
2、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如暂停OA办公需及时注销或退出OA系统,以免他人介入工作环境。
3、登陆OA系统用户口令应经常更改并保守秘密,以防他人有意或无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获取信息,滥发电子邮件、恶意增删资料或干扰公文运转。
4、涉及国家和公司秘密以及其它密级文件不在OA办公系统上进行工作流转。
第五章处罚规定
OA用户严格按照此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违反相关规定给予20元以上扣款,给公司造成重要经济损失的情况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
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