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铁道部“三个一流”的方针,按照铁道部及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强化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段施工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施工计划和组织管理、文明施工和环境与水土保持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不断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工期、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铁路建设,确保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及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检查评比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既注重最终结果或效果,又兼顾日常检查、抽查的结果及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第三条综合检查评比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各工区所负责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合同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第四条综合检查定为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时间为本季度的末月中旬。

第五条检查结果在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工区内进行通报,并抄送至中交股份各领导及有关部门、各工区所属各局或公司。

考评范围与内容

第六条考评范围

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土建工程六标段各工区的所有工程。

第七条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以下8项:

1.施工计划合同管理;

2.施工技术管理;

3.工程质量管理;

4. 施工安全管理;

5.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6.物资设备管理;

7. 试验管理;

8. 征地拆迁工作;

具体考评办法及标准附后,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考评依据

第八条考评依据

1.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要求等;

2.高速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4.现行的国家及部颁施工规范、规程、细则和强制性标准等;

5.《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施工组织、施工计划管理等文件。

考评组织

第九条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工程综合考评领导小组、考评检查小组和综合考评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定考评结果,考评检查小组负责现场检查、考评。

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其他领导

组员: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

考评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综合考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

考评方法

第十条以各工区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检查相关的考评项目。

第十一条考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提问题、测实物等方法。

第十二条检查时先行集中召开预备会,由领导或检查小组组长安排有关事宜,然后各小组分别按附表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检查。各工区代表不参与本工区的评分,但需安排好检查的配合工作。先对各工区各单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评分,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然后对现场打分按检查项目分别汇总填表;按表1的规定求出加权平均值得到该工区的综合考评得分。

第十三条各工区的考评等级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评分确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并设“甲、乙、丙、丁(不合格)”四个等级。

1.检查评比甲级单位:评比总分大于或等于90分,其中工区的安全、质量、工期目标均达标、未发生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2.检查评比乙级单位:评比总分大于或等于80分,其中工区的安全、质量、工期目标均达标、未发生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3.检查评比丙级单位:评比总分大于或等于70分,其中工区的安全、质量、工期目标均达标、未发生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4.检查评比丁级单位:评比总分小于70分。

5.综合评定:集中检查占40%,平时检查占60%。

第十四条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出现等级事故,各项均不计分。

评定及奖罚

第十五条实行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第四季度也作为年终最终综合考评。每季度末月中旬组织季度集中检查,结合每季度内组织若干次平时检查情况,对全线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组织及进度、文明施工及环保水保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根据综合考核评定的结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为施工承包合同中提取的计价产值的5‰;评定按实际评分结果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并根据本季度完成的计价产值乘以评定等级的奖励系数分别给予奖励。除丁级不予奖励外,其它各等级奖励系数为甲等6‰,乙等3.5‰,丙等 1.5‰。第十六条对综合考核奖励结存资金,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全线各参建单位在建设中作出的贡献,给予一次性建设成果奖励。

对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回奖金,并通报批评。

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各工区应向检查组提交书面的总指标达标情况报告。

第十八条各检查小组成员向检查组提交书面密封的各考评项目分值。

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由中交股份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