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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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善化寺普贤阁构架
❖ 厅堂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四、宋式辅作(斗栱——中国古代建筑的特有构件)
1.斗栱的作用 (1)悬挑屋檐 (2)装饰与等级的象征 (3)度量单位
2.斗栱的分类 ☆平身科(补间铺作) ☆柱头科(柱头铺作) ☆角科(角铺作)
宋式辅作类别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宋式斗栱没出一层(华栱或下昂)为一跳,每增一层为一铺 出跳数和铺数决定等级
清时期,内外柱不同高的厅堂类型第发七展章木成构为架主特征要与结做构法形式。
殿堂地盘分槽图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佛光寺大殿内部结构
观音阁横剖面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殿堂构架剖面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 殿堂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2)厅堂型:构架的主要特点是室内的柱子和外墙上的柱子不同高,柱子和屋 架上部结构之间不通过铺作层衔接。它在唐宋时期多用于低等级、小体量的建筑。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三、殿堂型、厅堂型构架
“殿堂”和“厅堂”是宋《营造法式》中规定的两种抬粱式结构类型。
(1)殿堂型:指室内外柱子等高,柱子和上部屋架间通过铺作层衔接。唐末时
期,殿堂是大型高等级建筑的结构形式。 特点: 1.分柱网层、辅作层、屋架层 2.柱网层:外檐柱、屋内柱;同高;柱头阑额联结;柱脚地栿联结 3.辅作层:外檐柱、屋内柱网之上辅作;稳定、传递荷载之用 4.屋架层:草栿、矮柱、蜀柱;柱缝可对准、可错位 5.四种分槽形式:分心槽、单槽、双槽、金厢斗底槽 6.叠加柱网层及辅作层——殿阁型构架 宋以后,随着斗拱在建筑结构中的作用日益减弱,殿堂类型逐步被厅堂取代。明
与殿堂型区别:
1.殿堂型:水平分层
厅堂型:梁架分缝
2.殿堂型:内外柱等高
厅堂型:内柱上升
3.殿堂型:四种分槽形式
厅堂型:无特定平面形式
4.殿堂型:斗拱成整体辅作层 厅堂型:斗拱分散于外檐和柱梁节点处
5.殿堂型:做法复杂
厅堂型:做法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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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堂构架示意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华林寺大殿构架
宋式四辅作斗栱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宋式八辅作斗栱
3.斗栱的分件:斗、栱、昂、枋
斗:立方块上开十字口,位于上下 昂翘之间或全朵斗栱之座托(坐斗);
栱:曲木如弓,与枋平行; 昂:与翘同向,一端加长斜垂; 枋:横向联系的枋木。
宋式辅作分件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宋式辅作造栱之制
4.举折之制
举折做法:以房屋的前后橑檐枋(清式称挑檐桁)心之间的水平距离为总进深 (B),在前后橑檐枋上皮的连线中点举起1/3至1/4总进深作为脊椽上皮的高度,称 举高(R)。第一步将脊椽上皮与橑檐枋上皮连一直线,自脊椽而下,第一椽缝折下 R/10,第二椽缝依前法再向下折R/20,第三椽缝依前法再折R/40,如此类推。 《营造法式》中对殿阁楼台和厅堂廊屋的举高计算法有不同的规定。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二、清代斗口制
斗口:斗栱(清式平身科)的坐斗中承托昂、翘的卯口,卯口的宽度一般就是栱材方料的宽度。清 代以斗口尺度作为设计的基本模数,因此斗口成为模数单位量。此种设计方法被称为“斗口制”。
特点:清代“足材”为材厚二倍,斗栱每拽架(每跳)为三斗口,每踩高为二斗口,全为整数。斗 口值为宋制材份中份值的十倍,一个斗口为10分,计算简便。清制的斗口从六寸到一寸共分十一个 等级,级差均为半寸。不过一至四等的大型斗口尚未见实物,十等和十一等的小型斗口仅见于牌楼 和琉璃门。常用的斗口为六至八等(三寸半至二寸半斗口)。用材普遍缩小,是清代斗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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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式建筑立面示意
宋式须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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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式单勾阑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宋式柱础
宋式格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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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朝《工程做法》
清代官修的建筑法Fra Baidu bibliotek 内务府主编 全书74卷,分“诸作做法”和“用料用工”两部分 全书贯穿严格模数制度,建立了清式模数体系 较《营造法式》的材分制有明显改进 反映清代建筑构架体系的演变
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一、宋代《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 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 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 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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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折之制
5.角柱升起之制
当心间柱高不动,次间,梢间,尽间柱头相对当心间柱头依次升高2寸,使檐 口形成一条缓和的曲线。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角柱升起之制
6.造月梁之制
月梁:南方在做梁时将梁稍加弯曲,形如月亮,故称之为月梁。梁高呈弧形, 梁底略向上凹,梁侧常做成琴面并饰以雕刻,外观秀巧。一般用于大住宅、大府第、 大厅堂、大佛殿、大祠堂等比较大型的建筑物上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造月梁之制
7.柱侧脚之制
外檐柱在前后 檐方向上向内倾斜 柱高的千分之十, 在两山方向上向内 倾斜柱高
8.杀梭柱之制
将柱身依高度 等分为三,上段有 收杀,中、下二段 平直
柱侧脚之制
杀梭柱之制
第七章木构架特征与做法
9.宋式建筑外观
1.房屋面阔形成主次分明开间,呈纵长方形,柱身比例长 2.采用梭柱,有升 起、侧脚 3.斗栱尺度减小,补间铺作增多 4.屋顶坡度陡峭,正脊成凹曲线,檐角 翘起,檐口做凹线 5.屋面铺琉璃瓦,或全铺或镶边 6.须弥座台基,雕工精细 7. 大量使用可开启棂条门窗 8.彩画手法多样
· 严格施工管理:全书34卷,用13卷来说明各种用料用途,如此确定劳动定额,及 运输、加工等所耗时间,对于编造第预七算章木,构施架工特征组与织做都法有严格规定。
二、材分制度
材分制——模数制:斗栱中栱的截面——“材”为基本单位 材——分:材高1/15,材宽1/10
材、分——栔:栔高6分,宽4分 足材:1材加1栔,21分
· 以材作为建筑度量衡的标准:“材”在高度上分15“分”,而10分规定为材的厚 度。
· 灵活: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并没有限制建筑的群组布局和尺度控制。可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规定的条例下,可“随宜加减”。
· 传统做法延续:如侧脚、升起的规定,使得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 性。
· 装饰与结构的统一:对结构构件的详细规定,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装饰手法的表现。 将装饰做在结构中,不单独设置装饰构件。相比清朝时期的一些纯装饰构件,更具有 结构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