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为例谈上市公司财务舞弊_唐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事件经过
紫鑫药业是一家药品生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紫鑫药业经营的主要项目为药用动植物种养殖、生产与销售,产品以治疗心脑血管、
消化系统疾病和骨伤类。2011年8月16日,上海证券记者揭露了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件,并发表了文章《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记者通过多次调查发现,紫鑫药业通过操控上下游客户,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采购规模、销售规模和收入及利润。
本文主要以人参采购为例进行分析。由紫鑫药业私下操控的供应商向紫鑫药业销售人参,紫鑫药业将人参货款支付给上游供应商后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转移到紫鑫药业的销售商,销售商利用这笔资金向紫鑫药业购买人参。通过操作上下游客户的方式,资金全部返回至紫鑫药业,降低了采购成本,增加了销售成本。2011年10月19日,证监会正式对紫鑫药业涉嫌违法违规操纵证券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4年2月13日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件调查结束,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及其董事长、董事、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其中对公司罚款40万元,对董事长罚款10万元,对各位董事及财务总监罚款3万元。
二、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判定的依据1.关联交易异常
利用关联交易改变利润。紫鑫药业上游供应商主要有四家,分别为延边耀宇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延边欣鑫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延边嘉益人参贸易有限公司、延边劲辉人参贸易有限公司。这四家公司都受紫鑫药业控制,例如注册地、注册时间、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信息都与紫鑫药业有关联。紫鑫药业分别与这四家公司进行内部交易,节约了企业市场交易的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但这些信息在财务报告中都没有体现。紫鑫药业2010年期初预付款项为0.4亿元,年底预付款项却增长了3.2亿元,其中约55%的款项都付给了这四家供应商。紫鑫药业的下游客户主要有五家。据2010年财务报告显示,紫鑫药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6.42亿元,其中与五大家下游客户业务往来的营业收入占36.3%。而在2009年紫鑫药业全年的营业收入仅为2.56亿元,其中与五大家下游客户业务往来的营业收入仅为2648万元,仅为全年的10%左右。此外,2010年的主要五大家下游客户与2009年的五大家下游客户完全不同。2011年五家新客户都与紫鑫药业都存在关联。这种短时间内主要客户全部变动,在行业内及其少见,反映了企业下游业务异常。
2.利润指标变动趋势异常
紫鑫药业在上市之前,企业的净利润都维持在同一水平,波
动幅度都在正常范围内。例如2007年到2009年期间,公司净利润都保持在5000万元左右。而2010年公司正式上市后,开发出了人参产品,企业净利润大幅度上涨。据财务报告显示,2010年、2011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增长了285%和356%,营业收入分别增长了250%和362%。人参新产品的开发的确有利于增加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但这种大幅度提高的现象反映了公司财务出现造假的可能性。
3.违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企业利用这种联系对市场交易进行违规操作,尽可能的压缩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收入。紫鑫药业的四家上游供应商与紫鑫药业存在者错综复杂的关联。四家供应商的实际控制权实际上都握在紫鑫药业董事长手中,由他一手操控人参的采购。此外,紫鑫企业与下游客户之间存在着关联交易。2010年新增的五家主要客户中,紫鑫药业持有61%的平大生物股份,千草药业的主要控制者为紫鑫药业下的控股子公司吉林还丹药业有限公司,正德药业的主要控股人与紫鑫药业的主要控股人为亲戚,其次另外两家下游客户与紫鑫药业董事长都存在密切关系。正是这五家新客户与公司间存在复杂的关联,导致了公司2010和2011年的收入与利润大幅度增长。由此可以得出,紫鑫药业与上下游客户利用关联交易改变利润,且在财务报告中没有表明这些信息。紫鑫药业的上游供应商向紫鑫药业供应人参,供应商收到货款后通过土地、房产购置等手段将资金转移到下游客户手中,在有下游客户购买人参产品,资金实际上还是控制在紫鑫药业手中。这种内部关联交易致使紫鑫药业随意调节收入、支出,降低了采购成本,增加了销售收入,破坏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
4.虚增土地使用权
2010年,紫鑫药业为了开发人参新项目,耗费1.25亿元建立了4个加工基地,占用了全部募集资金的12.5%。但在基地建立前和建立后,公司没有公开基地的详细情况,也没用进行任何适宜人参种植评估说明。据了解,人参至少生长5年后成熟才能加工成产品。但从2010年建成基地后企业就推出了人参产品,短时间内产生现金流。所以这4个基地的建设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占用了企业较多的流动资金,致使企业有可能出现流动资金链断裂现象。第二,基地若不能种植人参,那么企业存在利用这一项目虚增无形资产、转移购置款的可能。
5.虚增存货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对紫鑫药业财务进行审计,发现2011年紫鑫药业购入野山参8,299.75克,共计136,439,000.00
以紫鑫药业财务舞弊案为例谈上市公司财务舞弊
■唐
哲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摘
要:财务舞弊是指对财务报告中的数据、说明进行修改,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错误的财务数据,使企业投资者无法做出正
确的投资决策。财务舞弊现象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对经济建设的发展极为不利。本文以紫鑫药业为例,分析了企业财务舞弊事件的经过、及判定依据,并揭示了紫鑫药业财务舞弊主要手段,最后提出了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识别;舞弊手段145
DOI:10.14013/ki.scxdh.2016.08.086
2016年8期
总第815期
元,但有91,439,000.00元没有对应的采购发票。野山参属于特殊货品,无公开的市场交易报价体系,更没有权威机构能进行价值认定,所以无法确定企业存货。
6.虚增利润
据调查数据表明,2011年紫鑫药业上市股东占有净利润26,614.66万元,比2010年增长了53.69%。而2012年,在紫鑫药业公布的上一年财务报告中显示上市股东占有净利润为21,729万元。两个数据相差5000万左右,表明企业寻找虚增利润的嫌疑。同时,从2010年起企业净利润的增长速度惊人,让人不得不怀疑企业的业绩存在造假的可能性。
三、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对策建议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对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如《公司法》、《证券法》
等。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发达国家迟,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规范、上市企业的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例如上市企业的退市制度给予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执行标准、措施。但实际上不少上市企业为了避免出现退市情况,违法进行盈余操纵和财务造假等。这种违法现象的出现正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所以我国应尽快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上约束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加大监管与惩处力度
(1)加大对上市公司监管和惩处力度。企业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组织。当企业出现财务舞弊现象时,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甚至直接导致破产,所以企业应重视财务舞弊行为,加大防范舞弊措施的成本。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监管力度,提高财务舞弊的处罚力度。当企业面对高昂的舞弊成本和风险时,不得不放弃舞弊行为。此外,政府应制定严格的处罚机制,严厉打击财务舞弊行为,保护企业投资者的利益。
(2)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舞弊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较轻,部分舞弊责任人获取的舞弊收益远远高于法律处罚,致使舞弊行为层出不穷。例如《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以上6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针对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从这段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对舞弊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较轻,无法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应加大对责任人、主管者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责任人出现侥幸心理,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
(3)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惩处力度。紫鑫药业财务舞弊行为主要表现为存在关联交易行为。但会计事务的注册会计师所在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时没有发现舞弊问题,也没有出示相关意见,反映了会计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具备会计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有财政部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当会计事务所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时,两个机构应相互合作、相互监
督,共同维护审计制度的公正性,严厉打击舞弊行为,确保会计事务所真正做到独立公正,通过惩罚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强化公司内部建设
(1)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紫鑫药业实际上由董事长一人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所以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相互制衡,杜绝舞弊行为的出现。①董事会成员要严格控制,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管理,对于企业重大项目、决策等必须经由管理委员会审核才能实行。②股东会中也要设置审计委员会,管理监督审计部门,并对企业各个部门实行统一的监督制度,确保审计报告的独立性、真实性。③完善审计制度,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制定内部监督规定,重点监督公司财务,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
(2)完善内部机构设置与授权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反映了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企业应合理的设置内部职能结构,实行部门责任制,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企业在设置各个内部机构时,要遵循职责分离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此外,企业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企业的交易活动、重大决策都经由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共同管理,实现相互制衡机制,避免企业出现独裁现象,杜绝财务舞弊行为。
(3)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人才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实力的重要力量。企业应完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人才考核标准,确保企业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企业在人才的引进阶段,要按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筛选,确保人才选拔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其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培训,设立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同时,企业应制定奖惩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设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公司利益有损害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实行严格处罚。
4.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思想道德教育一直是我国素质教育中的重点工作。积极提高思想教育有利于建设全社会诚信建设。诚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能有效的避免的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我国在积极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应大力发展诚信文化建设,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上市企业自身也要建立信用体系,树立诚信文化理念,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减少企业舞弊现象的发生。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宣传诚信文化,建立诚信体系,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参考文献:
[1]郝玉贵,刘李晓.关联方交易舞弊风险内部控制与审计———基于紫鑫药业案例的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04).
[2]胡明霞.紫鑫药业舞弊案引发的思考———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J].财会月刊,2015(20).
[3]陈欢.浅析紫鑫药业财务造假案[J].当代经济,2013(12).
作者简介:唐哲(1994.07-),男,汉族,浙江杭州人,本科在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ACA)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