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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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重点非税收入项目的监管。要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垄断性经营服务收入、罚没物品处置及政府捐赠收入等薄弱环节加强征管,尤其对占非税收入比例较大的土地出让收入要强化监管。
二是制发《关于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监管,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和预算管理。明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范围为七大类,厘清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职责,规定凡利用国有资产实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行为的,必须与财政国资部门签订统一的合同或协议,同时应规定资产的收益实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制,资金的使用由财政部门集中分配和拨付。
三是制发《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对非税收入票据的分类、使用范围、领购核销和监督检查作出具体规定,从收入源头上进行了规范。
四是制发《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就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的有关工作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检查范围和内容,同时确定检查方式、检查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五是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约束、激励机制。制定非税收入超收奖励和短收奖惩办法。对执收执罚部门进行量化考核,对完成预算收入的单位或部门,除给予一定的征收成本补偿以外,还要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促进非税收入总量做大,弥补一般预算资金的不足。对于没有完成收入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如无正当理由,扣减其征收工作经费。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