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叔苹特殊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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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奖学金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育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专业在读本科生。
三、设奖名额和资助标准:每学年4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四、奖学金资金来源:按《“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育奖学金”捐赠协议书》,北
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每年定期向北京师范大学拨付当年奖学金所需资金。
五、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优先考虑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5、学有所成后,立志为国家的强盛、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为保持叔蘋奖学金连续性的特点,申请学生中,上一学年曾获此奖学金的学生,在与其他申请人条件相同时,应优先予以考虑。
六、获奖学生待遇:获得“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育奖学金”的学生享有与其他叔
蘋奖学金的学生同等的待遇。
七、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所在院系负责审核并公示,报北京师范大学奖助学
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2、北京师范大学提供获奖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a)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务办公室出具的申请人上一学年课程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
b)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经济状况调查表》;
c)《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审核表》;
d)推荐信:由熟悉申请人情况的人士(如班主任、辅导员等)提供;
e)其他补充材料:如获奖证书,因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等获得的评价。
3、北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和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共同组成面试小组,与获奖
候选人进行面谈,并于每年3月31日前确定当年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4、每年的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
奖学金,北京师范大学邀请北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有关人员参加。
八、奖学金和获奖学生管理:
1、北京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奖学金的审定和管理工作。
2、北京叔蘋奖学金得奖同学会对“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
开展校外教育工作。
3、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叔蘋同学会积极配合共同办好“北京师范大学——叔蘋特殊教
育奖学金”。
4、毕业后若不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应全额退回所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