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运输计量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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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运输计量交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树立公司良好的信誉,规范油品计量交接流程,减少油品计量交接过程中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提高船员的工作积极性,参照中石油销售公司、中石油大连海运公司有关《下海成品油船舶计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油品交接标准:
依据中石油东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公司、各地销售公司、各贸易商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油品运输计量交接的标准,归纳如下:
三、考核原则:
1、尽心尽职做好计量交接工作始终是公司业务部和船舶大副的本职工作,协调配合圆满完成运输任务、维护公司的信誉是基本原则。
2、各司其职、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装货港发货量和船板量的损耗是关键中的关键。
3、根据油品种类、航线、天气条件、设备情况,采取相应的运输措施是基
本的操作规程。
4、计量交接操作流程中灵活机动,充分发挥现场的职业特长和主观能动性,是控制损耗的有效手段。
5、大副有义务按《下海成品油船舶计量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合发货方、收货方做好并核对各油舱柜的检尺、记录,保留各类记录,在航次结束后整理上交公司业务部存档。
四、考核奖惩措施:
1、船舶能够圆满完成航次运输任务,不发生计、质量问题,公司奖励船舶大副每航次现金1000元;航次发生计、质量问题,每航次扣减大副现金1000元,如因船舶大副责任事故,每航次扣减船舶大副现金2000元,如因大副严重玩忽职守、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2、公司将船舶货损作为业务部的主要考核指标,全年满分10分,每发生一个航次货损扣减一分,年度可以扣为负分。
如因业务部人员工作严重过失、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3、公司对业务部、船舶大副的计量交接考核每季度考核、在考核后第二个季度发放。
4、业务部、船舶大副在计量交接过程中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公司将给予特别奖励。
5、船舶半年内出现4次超耗,或一年内累计出现6次超耗,公司将追究业务部、船舶大副的责任,扣发相应的岗位考核工资。
本管理办法自2010年3月份开始执行。
大连欧洋船务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