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
一、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原因:
首先,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食品安全保障工程。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项重要原因就在于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倒逼机制,强化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能力,促使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其次,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从肉菜入手,推动农产品流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肉类蔬菜是“菜篮子”中的大品种,消费量大,但流通的组织化、包装化水平不高,容易在食品安全上出现问题,而且不易查找源头。我们选择肉类蔬菜入手建立追溯体系,通过信息化改造、加强市场引导等手段,改善流通基础设施,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带动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如果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好了,还可以带动其他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改善经营环境,促进农民农业增收。
最后,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可以帮助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政府责任制。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今年的国办发18号文件就提出了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要求,保障质量安全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目前农产品大流通的格局下,很多地方农产品的外埠供应量相对本埠供应量要高许多,光靠地方自己的力量,很难保障食品安全质量,无法有效落实地方责任。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实现各地信息的互联互通,整体推动全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帮助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难点:
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难点主要在于流通基础较薄弱和建设追溯体系的经验不足
1、肉类蔬菜流通现状与建设追溯体系要求差距较大。一是流通组织化、包装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国个体从业者占到经营主体的95%,冷鲜肉、分割包装肉占比不到10%,包装蔬菜份额不足13%;二是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差,大部分批发市场没有基本的检测检验和贮藏保鲜设施,采取传统的人工结算交易,信息化程度低;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食品安全制度没有有效落实。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际是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电子化,加强对流通节点和经营主体的责任控制,技术上要求在包装化产品上贴码进行客体追溯,在批发市场进行电子结算保证追溯流程完整性。
2、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可借鉴和参考的经验不多。这几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上海、宁波、无锡、杭州、成都等城市进行了肉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要扩大到全国范围内,这些经验还是不够的,并且我们还加入了蔬菜这一大品种,实现追溯的难度将更大。
尽管存在诸多困难,但是基于食品安全保障、推动农产品流通发展和帮助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考虑,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取得突破,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三、全国推行追溯体系的方式:
考虑到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影响大,涉及面广,我们采用了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在一些有条件的城市进行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到全国。
我们选择部分城市先试先行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城市消费量大且以外埠菜为主,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受害群体众多,社会影响大;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食品安全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再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中增加了食品安全的内容,地方政府要对食品安全需要负总责。同时,城市的基础条件也比较好,建立追溯体系的难度更低,因此我们选择从城市入手,先行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四、试点城市选举的方式:
2010年,商务部和财政部从城市意愿、流通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保障等多方面考虑,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最终确定了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南京、杭州、成都、昆明及无锡市等10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2011年1月份财务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天津、石家庄、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海口、兰州、银川、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并拨付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商务部表示,综合考虑试点覆盖率、追溯技术模式、前期工作进展等因素,继续对部分第一批试点城市予以资金支持。
五、追溯体系将覆盖城市流通节点有哪些:
2010年,我们要求试点城市在全部大型批发市场、大中型连锁超市和机械化定点屠宰厂,以及不少于50%的标准化菜市场和部分团体采购单位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其中大型批发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是关键。2011年确定的试点城市,根据第一批试点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主要以屠宰企业、肉菜批发市场、肉菜连锁超市、农贸市场、肉菜团体消费单位和产销对接企业进行追溯体系建设。
六、实现跨区域信息的交互与共享的方式:
要求各地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建设追溯体系,从而保障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的互联互通,跨区域无缝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信息的追溯查询。
七、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方向:
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建设是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基础,也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方向。
八、如何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光靠商务部门的推动是不行的。同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所以试点城市需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肉菜追溯体系是一项利民工程,需要当地政府和企业的长期投入。试点城市要将建设试点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追溯体系顺利建成并正常运转,同时研究支持农商对接、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政策措施,减轻流通企业的负担。三是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专业性较高的全新项目工程,需要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开发、运行和维护的技术队伍,同时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针对部门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和管理能力;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案例剖析、发布追溯企业名单、褒扬追溯企业典型等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引导,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菜产品的认可度,扩大参与追溯体系建设企业的市场影响。
九、试点城市项目承办企业需要什么资质条件: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一项复杂、全新、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受益人群众多,社会影响力大。因此我们在试点城市项目承办企业的要求上比较严格,需要企业具备雄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专业的技术团队、卓越的管理水平,并且在流通领域和追溯体系建设上具备一定的经验,这些条件都是保证各地追溯体系建设能够顺利建成、长期运行、良好运转的基本条件。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无不良信誉记录;二是具有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三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四是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五是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系统信息化建设五年以上的实施和维护经验;六是熟悉商贸流通业情况,并在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方面有较深入研究。有追溯系统和流通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