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合集下载

商务部全面部署“十二五”期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商务部全面部署“十二五”期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商务部全面部署“十二五”期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作者:暂无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2011年第11期行业商务部全面部署“十二五”期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本刊讯(记者马哲)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指导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推进规范化经营为基础,以发展现代流通为依托,加快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争取到“十二五”末,建立起完善的追溯制度标准体系,全面提升肉类蔬菜经营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基本建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网络;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食用农产品。

全国首个兽药代谢物分析实体标准在福建诞生本刊讯(记者李梦歌)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主持完成的《鳗鲡肌肉冻干粉中3-氨基-2-唑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GBW(E)100180)》荣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一等奖。

该科研课题所研究的标准物质是我国首个兽药代谢物分析的实体标准,也是福建省首个获得发布的国家标准物质。

据悉,福建检验检疫局研发的《鳗鲡肌肉冻干粉中3-氨基-2-唑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GBW (E)100180)》自20 09年开始就在实验室得到应用,在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与分析量值溯源链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该标准物质已在相关实验室得到广泛应用,用于从事相关检测实验进行分析方法的确认和质量控制,保证食品分析量值溯源链的有效性和不间断性。

纸包装成为行业最有前途的绿色包装材料本刊讯(记者陈涛涛)在绿色、环保的大背景下,包装纸多是用纤维原料,根据包装要求经过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而成的,相比玻璃易碎、金属太贵且太重、塑料可降解性差,包装纸成为绿色包装材料的最佳选择。

江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江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6〕4号)及《江门市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商务市场〔2017〕43号)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对象(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生猪屠宰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猪屠宰量每日达到500头以上,机械化屠宰程度较高,信息化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肉类蔬菜配送企业,正常经营且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四)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零售超市(有开展肉菜经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农贸市场,市场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六)在本市登记注册团体消费单位(学校或医院饭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以上对象申报的项目获得通过后,在项目获得通过之日起,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在两个月内开展并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实现流通追溯节点子系统与省、市平台联网,按照要求上传数据到省、市平台,承诺按要求有效使用追溯系统且上传数据时间不少于3年,对推进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最新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计划-精品

最新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计划-精品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计划一、肉菜流通基本情况我区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9家,全区共有屠宰户309个,年全区生猪屠宰量为25万头;拥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家,年批发零售猪肉和蔬菜分别为12万头和13万吨左右;全区拥有镇(街道)级农贸市场11家(已完成标准化改造的9家);拥有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卖场(超市)5家。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农民逐步转变为市民,导致我区肉菜消费对外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据统计,年全区70%左右的生猪和生态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95%的蔬菜都来自外地,这种供应结构决定了我区肉菜流通模式主要为批发―二级批发―零售,直营直销作为补充,主要集中在大卖场和连锁超市。

此种状况,给肉菜等农副产品的流通带来了溯源难的问题。

一是在肉菜流通环节中,由于经营模式复杂多样,尤其是外来肉菜的进销渠道比较分散,缺乏统一、闭环的交易监管平台,无法准确掌握流向;二是在零售、团购等终端消费环节,缺乏现代监管手段,溯源困难,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不仅将极大地提高监管部门执法监管效率,全面提高我区肉菜流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而且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改善消费者预期,全面提高农副产品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二、建设目标依托市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和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的四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主要肉菜批发市场的远程监控系统。

最终在全区范围内,建设8家生猪屠宰(厂)场、1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9个标准化农贸市场、5家大卖场(超市)和24家团体消费单位(包括大型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肉菜加工企业等)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初步形成猪肉从产地来源到消费全过程溯源,蔬菜从批发环节电子结算到零售消费环节溯源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具体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1)。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申报指南一、扶持标准根据试点城市体量大小、人口、试点范围、肉菜总销售量等,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内容主要支持试点城市以肉类、蔬菜为重点,探索利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集成电路卡(IC)、条形码等技术,做到各个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化、组织化水平,解决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升肉菜流通质量安全水平。

三、条件(一)城区人口IOO万以上,年财政收入IOO亿元以上。

(二)流通基础设施完善,批发市场和屠宰行业集中度高,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或〃农改超〃比例高,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

(三)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环节流通主体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经销商档案管理、检验检测等制度情况良好。

(四)当地政府重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以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试点领导小组,落实不少于1:1配套资金和正常运行维护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在发展〃农超对接〃、直销店、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等方面有专门的措施和安排。

(六)商务部门内部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精干的处室承担具体工作。

四、项目申报程序(-)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申请,省辖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发文,连同市政府申请及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财务处、市场秩序处X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二)省商务厅、财政厅根据当年安排,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列入当年项目建设试点城市;(三)省财政厅、商务厅正式同意批准项目建设城市名单后,综合考虑所在地建设范围和试点任务等因素,确定支持金额,并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下达相关市财政部门;(四)省商务厅与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签署协议,明确职责分工。

五、项目申报材料(-)关于开展项目建设的申请书(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包括申请的主要理由、申请资金额等;(二)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包括纳入试点的各个环节企业及摊位数量\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度安排等;(三)项目资金预算及管理办法,包括总投资额、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等;(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本地在项目建设方面的有利条件,以及城市城区人口、肉菜销售量、地方财政可支配收入等基础情况。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2.06•【文号】•【施行日期】20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的通知(2012年6月)为部署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商务部定于6月20-21日在成都市召开2012年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并举行第三批试点城市签约仪式。

届时,姜增伟副部长、房爱卿部长助理将出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总结前期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交流工作经验。

(二)部署2012年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研究下一步改进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

(四)商务部与第三批试点城市签约仪式。

(五)观摩成都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六)对第三批试点城市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会议时间、地点时间:6月20日上午全体大会,下午考察成都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6月21日上午进行培训。

19日全天报到。

地点:成都市世纪城假日酒店(西楼)。

(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208号,电话************)。

三、参会人员(一)邀请嘉宾。

北京、太原、呼和浩特、长春、郑州、长沙、南宁、贵阳、西安、西宁、苏州、芜湖、潍坊、宜昌、绵阳等15个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请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邀请。

(二)各省代表。

各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三)试点城市代表。

第一批、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第三批试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财政局相关同志,以及大型肉类蔬菜流通企业代表。

(三)其他城市代表。

沈阳、福州、武汉、广州、拉萨、厦门、深圳等市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

商务部、财政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商务部、财政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商务部、财政部: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化观察》
【年(卷),期】2010(000)005
【摘要】为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中央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进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总页数】1页(P50-5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55.3
【相关文献】
1.商务部征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标识和口号 [J],
2.商务部全面部署“十二五”期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J],
3.商务部“十二五”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J],
4.商务部、财政部确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J],
5.财政部、商务部确定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9•【字号】江府办〔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江府办〔2015〕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业经市政府第十四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9日江门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工作纲要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现代农业新一轮六年大发展,实现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变,特制定本工作纲要。

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用市场化、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现代物质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管理经营农业、用良好环境保障农业、用新型农民从事农业,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强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目标任务未来六年,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农业技术装备、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农业资源保护更为有力,农业生态环境更加友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增幅,农林牧渔业生产主要效益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接近日本、台湾等现代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到2016年底,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达180亿元,年均递增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万元,年均增长12%;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60%以上;农业产业化水平达60%;农业劳动生产率达4万元/人,农业土地产出率达3500元/亩。

通信公司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doc 18页)

通信公司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doc 18页)

通信公司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doc 18页)蔬菜、肉类流通追溯系统建设方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2011年6月一、项目背景介绍1.1 建设背景农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极其重要,它是维持人类生存、发育和成长最重要的物质,食品安全是预防疾病、增加人体健康的基本条件和保证。

自20世纪70年代依赖,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源性疾病危害具体。

国际上,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疾病相机爆发和传播,在国内,反生了苏丹红、劣质粉丝、龙口粉丝等食品质量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成为可追溯系统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可追溯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生存者和政府相关结构提供产品真是可靠的信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传递质量信号作用;在产品安全问题处理方面,利用可追溯系统能迅速有效地识别出发生问题的原料或产品加工阶段,明确企业或相关部门的责任,不仅能够减少产品召回的成本,还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实行惩罚措施。

1.2 建设意义产品质量追溯对企业的意义: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并不是为了监管企业而是帮助企业建立品牌形象,提升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全程化的追踪管理,既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减少了纠错成本,并且方便企业收集商品情报了解消费趋势,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在流程制造领域,尤其是在食品安全,药品生产,以及一些化工产品制造领域,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已经成为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管理手段之一。

在离散制造企业,如汽车、电子产品,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候通过建立追溯系统迅速查清楚相关批次和质量问题存在的关键,并召回相关批次产品,一方面能够快速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同时减少召回损失。

产品质量追溯对消费者的意义:产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当发生质量事故时能够提出恰当的应对措施,降低消费者的损失,使得消费者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例如汽车行业的召回制度就是以产品追溯体系为基础。

1.3 中国移动甘肃有限公司介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的GSM网络已经覆盖了全省99%的市、县、乡,并可在国内各地及全球219个国家和地区漫游;同时,3G 网络的建设也已全面启动,为省内客户TD-SCDMA的深度应用奠定了牢固的网络基础。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江府函〔2018〕16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江府函〔2018〕16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江府函〔2018〕16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我市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并积极响应省农业厅组织开展的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2011年省政府令第1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7〕1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在保障合格肉品供应的前提下,调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整合乡镇定点屠宰资源,减少数量,改变目前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多、小、散、乱、差”的现状,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从现有68家减少到19家(详见附表),乡镇小型屠宰点数量大幅压减,规模屠宰企业屠宰量占全市屠宰总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并按照一市(区)一家牛羊定点屠宰厂(生产线)的原则,在各市(区)中心屠宰厂建设时,将牛羊屠宰生产线纳入其中。

改革优化屠宰企业设置模式和结构布局,培育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升我市屠宰行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增加优质产品供应,保障居民肉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要求(一)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5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5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51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5日江门市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扎实推进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2015〕41号)等文件精神,江门市于2018年正式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参与创建的区域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食品安全战略”总体部署,坚持“四个最严”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食品的需求为目标,着力改善保障民生,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载体,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突破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全民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共治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8•【字号】江府办函〔2015〕116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5〕11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四届7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8日江门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为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促进我市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江门市中心城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会城街道,下同)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取消活禽经营交易,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一)合理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本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具体实施范围的建议,报市政府确定。

原则上活禽经营限制区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三个城区的人口密集区域。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X〕20号)及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X〕279号)和《X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商函〔X〕7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届X全会精神,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方位构建企业规范经营、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监督有力的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X年X月底前,在市区4家定点屠宰企业(3家生猪屠宰企业、1家牛羊屠宰企业)、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4家农贸市场、15家大中型连锁超市(26个门店)、45家肉菜专卖店(20家肉品专卖店、25家蔬菜专卖店)、48家团体采购单位、1个外埠肉备案中心等肉菜流通环节,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数据可分析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通过示范带动,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主要任务建设“一平台七系统两个接口”工作网络。

(一)建设“一平台”,即建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流程“五统一”要求,汇集各流通节点经营主体信息、流通过程信息,具备经营主体备案功能、追溯流通信息汇总功能,支持追溯信息链条合成、信息综合利用、应急事件管理、流通节点工作考核、公共信息服务等工作,确保我市管理平台信息与省级平台、中央追溯管理平台信息有效对接,进行数据共享。

依托虚拟化技术,构建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云数据服务中心,汇集各流通节点流通追溯信息。

广东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广东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为规范明确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内容,参照《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包括广东省省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及覆盖21个城市所有肉类蔬菜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环节,以肉类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节点企业为建设重点。

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追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猪肉、蔬菜追溯,泛指食用农产品(粮油除外)追溯。

二、术语和定义1. 二维码。

此处主要指QR码,是指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标识符,用于记录追溯相关数据信息。

2. RFID。

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可通过无线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特定目标对象并读写相关数据的通信技术。

一般由RFID标签、读写器和天线组成。

3. 追溯码。

是指由各子系统按照系统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注于交易凭证或肉类蔬菜包装物上,用于查询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的代码。

呈现方式可以为数字或二维码,在全国具有唯一性。

4. 主体码。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识别主体身份的代码。

按照主体身份的不同,分为流通节点主体码和经营者主体码。

5. 批次码。

按照统一编码规则自动生成,用于区分不同批次肉类蔬菜的代码。

一般在首次建立电子台账时由流通节点子系统自动生成,记载于电子台账内。

肉类可直接采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号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号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作为批次码,蔬菜则按本规范第八章规定的规则编制批次码。

6. 电子台账。

用于详细记录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标准建立的电子文档。

7. 交易凭证。

在肉类蔬菜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流通单据,是后续环节分批验货的基本依据。

8. 主体二维码。

代表肉类蔬菜经营企业或经营户的唯一二维码形式的身份标识,可关联所经营肉菜商品追溯信息。

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运行情况通报范文

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运行情况通报范文

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运行情况通报范文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重要产品肉菜追溯体系运行情况通报一、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国重要产品肉菜的追溯体系运行情况持续稳步提升。

2018年XX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节点项目清单【模板】

2018年XX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节点项目清单【模板】
20万元
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台城分店
20万元
**市昌大昌公司台山店
20万元



产销、配送环节追溯
**市东骏农业有限公司
35万元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
**市好万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0万元



生猪屠宰环节追溯
**市华大发展有限公司
35万元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
**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20万元
团体消费环节追溯附表Fra bibliotek2018年**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建设节点项目清单
(拟认定)
区域
节点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财政补助金额



产销、配送环节追溯
**市绿城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35万元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
**市昌大昌公司奥园店
20万元



生猪屠宰环节追溯
**市江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35万元



产销、配送环节追溯
**市第一中学
10万元
合计
390万元
**市新供销康捷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35万元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
开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20万元
**市昌大昌公司开平东汇店
20万元
团体消费环节追溯
**市开侨中学
10万元
区域
节点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财政补助金额



产销、配送环节追溯
**市天润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35万元
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
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台山东门店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试点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试点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试点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试点城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2月)为加快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度,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运行管理,切实发挥追溯体系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做好第三批试点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以下简称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建成追溯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做好前期工作,确保联合采购顺利进行(一)做好专用软硬件设备签约准备工作。

商务部将于2013年1月底确定并公布城市平台软件和专用硬件的中标企业名单。

请第三批试点城市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求抓紧修改完善合同文本,2月底前将组织集体签约。

(二)2013年2月底前上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要抓紧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重点明确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子系统的框架结构、功能需求、技术模式、追溯流程、设备选型与数量、数据采集传输与应用、操作办法、资金预算等内容。

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完成后及时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备案。

(三)启动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招标工作。

系统集成、项目监理企业入围名单也将于2013年1月底公布。

第三批试点城市要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尽快启动系统集成、项目监理、通用设备等的招标工作,待入围名单公布后立即开展招标,确保于2013年2月底前发布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于2013年3月底前发布通用设备招标公告,并及时向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试行)按照《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任务与要求,特制定本规。

本规规定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原则、总体框架、追溯流程、追溯实现方式及信息采集、传输、应用等容,明确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适用于中央、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和试点城市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和验收。

一、建设目标及原则(一)建设目标。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图1 追溯体系总体架构图注:虚线框表示的产地追溯子系统不作硬性要求,各试点城市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建设。

(二)建设原则。

.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

各试点城市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不同城市、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探索多元模式,推行成熟技术。

全面推行技术成熟、成本易控制的卡为信息传递载体,将各流通节点信息相关联。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不同包装程度、流通模式及经营者信息化水平,探索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条码、卡等技术模式。

鼓励企业结合部管理需要,集成应用有特色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改造交易流程,支撑行业管理。

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运用信息化技术,以批发市场电子化结算为重点,推进流通节点部管理信息化,优化交易流程,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的电子化,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提供支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商务秩字〔2016〕4号)及《江门市加快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江商务市场〔2017〕43号)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对象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生猪屠宰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猪屠宰量每日达到500头以上,机械化屠宰程度较高,信息化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肉类蔬菜配送企业,正常经营且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四)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零售超市(有开展肉菜经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效益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农贸市场,市场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六)在本市登记注册团体消费单位(学校或医院饭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以上对象申报的项目获得通过后,在项目获得通过之日起,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在两个月内开展并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实现流通追溯节点子系统与省、市平台联网,按照要求上传数据到省、市平台,承诺按要求有效使用追溯系统且上传数据时间不少于3年,对推进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资金支持方式及补贴标准
按照省级下达扶持金额,市商务局在每年项目申报通知中明确当年项目的预算总金额,组织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流通追溯节点建设等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先拨付补贴资金的50%给项目单位,支持项目单位启动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再拨付余下50%的补贴资金。

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流通追溯节点不同类型进行分配,依据流通追溯节点投入硬件设备、软件开发等进行综合测算,补贴标准如下:
(一)生猪屠宰环节追溯项目。

财政补贴35万元,用于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设覆盖生猪进厂、屠宰、检疫、检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的追溯子系统,实现生猪屠宰追溯关键信息的自动采集。

(二)肉类蔬菜批发环节追溯项目。

财政补贴65万元,用于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自助交易终端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

(三)肉类蔬菜零售(超市)环节追溯项目。

每个超市或门店财政补贴20万元,用于建设超市追溯子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质量检测、信息上传等功能。

(四)农贸市场追溯项目。

每家农贸市场财政补贴30万元,选择升级改造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建设追溯子系统,具备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零售交易、信息上传等功能。

(五)产销、配送环节追溯项目(企业主体追溯节点)。

每家肉菜产销及配送一体化的主体企业财政补贴35万元,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肉类蔬菜入场(市)确认、检测结果登记、交易打单等标准化信息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六)团体消费环节追溯项目。

财政补助10万元,用于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

如遇应补贴总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对每项补贴标准按统一比例进行分配。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对申报企业(单位)的申报资料审核并盖章后提交江门市商务局。

(二)江门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单位)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项目,同时在江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江门市商务局认定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单位)名单和项目清单。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 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时间。

2. 材料目录清单。

3. 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4. 项目申报单位简介,近两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实施计划。

5. 项目建设承诺书(见附件2)。

6. 其他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如无,则提供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需纳税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商务局。

2.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 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4. 申报材料受理时限。

以江门市商务局正式印发申报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送达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联系人:林禹城,电话:350189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宣传、指导及审核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三)肉类蔬菜追溯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建设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各节点建设内容能够达到有关考核评估测评标准。

六、本项目申报指南有效期为5年,印发之日起生效。

并根据省级下达我市支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情况,由江门市商务局另行印发项目申报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