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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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小额信贷发展的历史经验

摘要:本文考察了国际小额信贷的典型案例,并简要梳理了不同模式间的差异,以此为中国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国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结合中国国情,在国际小额信贷发展的制度主义的主流框架下,本文提出有关小贷公司发展的三个方向:一是发展成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二是发展成互助基金;三是坚守纯粹的企业性质的金融服务机构,在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指导和激励下,切实服务好“三农”。

关键词:小额信贷国际案例典型模式发展方向

一、引言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便创设有“小额贷款”这种扶贫性的金融服务方式,最初是为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在历经个别试验、全面引进、扩大试点等几个阶段,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推广。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国特色的又一创新型小额信贷模式,试点于2005年,主要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发展问题。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锐减,有幸存活的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救命;与此同时,大企业订单减少,营运资金周转速度放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为了在不增加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扶持中小企业度过难关,中央出台了有关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这既能提高大企业剩余资本的使用效率,还可以引导民间资金和地下钱庄阳光化。小额贷款公司等创新型小贷模式与国际信贷的发展有天然的联系,为

使中国微型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不偏离国际发展趋势,本文特此对该领域作一梳理,此便为引言部分;文章的第二部分简要探讨国际小额信贷的起源;第三部分介绍国际小额信贷的典型案例;最好一部分是结论与建议。

二、国际小额信贷的起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的研究,各种形式的储蓄和贷款小组最早出现在中世纪。但上海交通大学沈思玮副教授在对货币起源进行深入考究的时候,有了进一步的发现:大约公元前1100-前600年之间在地中海东部“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一些城邦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手工、商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急剧上升”,因而出现了最早的“工具货币”。由于地中海沿岸海盗贸易的昌盛及海上贸易下工具货币使用的不便,跨地区的货币存放及短期借债已经零星出现。在东亚集权制的国家,自耕农、佃农等农民阶级适逢天灾人祸不能按规定上缴苛捐杂税及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问题时,通常向地主富豪进行利滚利式的高利率小额借贷。18、19世纪,欧洲工业革命下各行业快速发展,贸易日益活跃,欧洲出现了规模化和正规化的储蓄信贷机构,爱尔兰已经有了无抵押小额贷款。到了20世纪早期,摆脱殖民统治谋求独立发展的拉美部分地区出现了小额信贷模式的信贷系统。

20世纪50、60年代,福利主义者通过国际扶贫基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政府组织或直接向处于社会边缘的贫苦农民提供小额资

助或有偿借贷,但这些活动没能改善他们的贫困状况,一些特许贷

款也大量违约,这严重挫伤了救世主们的信心。20世纪70年代前后,一些个人或团体开始试验向贫困妇女或贫困组织提供小额贷款帮助其生产自救,由于各环节处理得当,一些模式获得了极大成功。

三、国际小额信贷的典型模式

目前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几种小额信贷模式包括印度尼西亚

印尼人民银行小贷业务分离的个人贷款模式,孟加拉国格莱珉乡村银行小组联保贷款模式,乌干达村或镇整体信用担保模式,以及玻利维亚非政府扶贫组织转制商业银行的相互担保模式。

(一)bri模式

印尼人民银行(bank rakyat indonesia,bri)是印度尼西亚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始探索扶贫减困的金融改革举措,1968年肩负双重职能,一方面按照普通银行标准向中产阶级和中小企业发放商业贷款,另一方面由政府补贴,向小农和小企业家发放特许优惠贷款。1969年bri正式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贷款资金由中央银行以3%的利率提供,而农民支付的利率为12%,这个利率低于年通货膨胀率和小额储蓄的利率,因而bri的小额贷款项目前几年接连亏损,只能依靠财政部补贴维持。贷款违约率也一直上升,至1984年违约率超过50%,3600多家乡村信贷部无一盈利,年营运损失超过200亿盾(崔德强等,2008)。

而后,bri在体制机制止进行改革,在内部建立农村银行事业部,并继续下设基层机构和独立营业中心,并使之成为独立的盈利中

心。首先,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其次,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第三,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第四,在吸收存款方面制订存款越多利率越高的政策,以吸引储蓄;第五,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可以酌情对农户进行培训,但并非必须去做的义务。经过改革后,bri扭亏为盈,2003年11月在印尼成功上市,并同时在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otc)挂牌交易(赵小晶等,2009)。

(二)gb模式

由于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模式在一个极度贫穷的国家取得了高达96%的还贷率,且长年实现赢利,因而该模式最被世人称道,小额信贷也因而被认为是格莱珉银行模式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首创于1976年。格莱珉银行传统的“经典模式”有几大特点:一,期限控制,仅为一年;二,小组放贷,先后有序(“2+2+1”,即根据贫困程度,优先贷款最贫穷的2个人,再贷给另2个人,最后贷给小组长);三,必须分批还款,不能一次还清;四,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控制严格。2001年到2004年,格莱珉完成向二代转型。到2003年末,格莱珉已经拥有1195个营业所、1.2万名员工,并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存款余额2.27亿美元,贷款余额2.74亿美元,基本贷款

年利率20%,贷款回收率99.06%,净利润1100万美元(徐忠,2006)。今天,格莱珉银行以保持了9年的盈利记录成为兼顾公益与效率的标杆。而依靠无抵押的小额贷款,该银行加639万个借款人中有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已经成功脱离了贫穷线。通过格莱珉信托公司,“格莱珉银行”还将其模式复制到世界各地,包括中国。目前格莱珉信托已在中国开展了16个项目,向5.35万人提供了共16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4万元)的贷款。

(三)村银行模式

1984年,乌干达成立了一家由国际社会基金资助的非营利机构(finca),致力于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其创造性的特点是:服务对象缩小为一个村或一个小镇。“村银行(village banking)”独特的区域运营模式可以有效利用社区信息和团体压力来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目前该模式已被世界各国大约3000个组织广泛采用,成为国际小额信贷运动中的一种主要模式”(诸宁瑜,2012)。

(四)阳光银行模式

1987年,玻利维亚也成立一家以捐款为资金来源的非营利性组织(prodem),与finca不同的是,prodem主要为城市小企业及自我雇佣者提供小额贷款,依靠的是相互担保人制度,即如果贷款人拖欠不还,所有相关的担保人将联合承担偿还责任。比印尼bri模式更为干脆的是,prodem在1992年进行模块分组,将商业化运作的部分单独分离,成立了正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玻利维亚阳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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