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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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历程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模仿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小额信贷模式在河北省易县成立了“扶贫经济合作社”,开启
小额信贷在中国的试验之路。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在全国17个省的48个县(市)推行小额
信贷项目,开始了以下岗职工为对象的城市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按照人民银行信贷扶持“三农”的要求,全面试行
和推广了小额信贷活动,以自由存款和中央银行再贷款为资金,开展
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小额信贷,引
发了关于小额信贷理论和实践的论证。为“小额信贷年”,的中央一
号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到底,中国人民银行在
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试点省(区)开始倡导商业性
小额信贷的试点,这些地区成立了山西平遥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贵
州江口华地小额贷款公司、四川广元全力小额贷款公司、内蒙古鄂
尔多斯融丰小额贷款公司、陕西户县信昌和大洋汇鑫小额贷款公司
共计7家试点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
5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提出
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
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随着政府鼓励民间
资金和海外资金进入小额信贷领域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各地呈
现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小额
信贷机构相继成立并开展小额信贷项目的良好局面。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现存不足
1.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小额信贷买方市场过大。“三农”对小额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加之中国部分小额信贷项目不能
吸收公众存款,只能依靠外部资金注入,缺乏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影响
了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加剧了农村小额信贷资金的供求失衡,形成
需求大于供给的局面。以小额信贷发放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
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信社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明显弱于
其他金融机构。首先,受到农信社自身软硬件制约,金融产品与服务
水平落后于商业银行,不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致使闲散资
金不能流入农村信用社;其次,伴随农村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曾
在农信社短暂停留过的部分存款,逐步流入城市。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自立能力弱
国内现有的小额信贷机构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开办的小额信贷机构、政府主导的带有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及商业性的小额信贷
机构。目前,尽管小额信贷机构在短期内对于提高贫困人口的金融服
务水平有所帮助,但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自立能力较弱,缺乏
可持续发展能力。首先,政府主导型机构,多为实现政府扶贫任务服务,没有考虑确立项目和机构长期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其次,在现
有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中,能达到可持续性运营的机构(即剔除补
贴后,利息和其他收入可以补偿操作成本、呆账损失和带有补贴性质
的资金成本)为数不多;最后,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的小额贷款公司、村
镇银行等发展也都面临资金制约,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困难。
3.行政干预造成小额信贷风险加大
一是由于对小额信贷的认识还停留在扶贫手段的层面上,这就不
可避免的使小额信贷染上行政色彩。而这种色彩一旦形成,便出现了
重资金发放,轻资金的管理和回收现象。二是由于以前项目的失败,
农户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在政府组织的新项
目推广以后,更容易使农民贷款风险重叠。三是在一些村组为转移农
村的部分经济矛盾,利用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户贷款,由村组干部向
农户借贷款证套取贷款,而村组最终又无偿还能力,致使农村信用社
与借款户的矛盾激化,已成为小额信贷管理中遇到的新漏洞。
4.支农措施与农户需求不匹配
目前,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贷方法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期限设
置的不合理。农信社在投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仍多沿袭过去“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