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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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

电气工程学院1203班于远航20123052540087

摘要:所谓自然规律就是自然现象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而社会规律则是通过人们的活动所表现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而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归根结底是由于“人”这个自然界中极其特殊的群体的出现。

关键词: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主观能动性,实践

引言:世界上的事物丰富多彩、千差万别,而每个事物自身却又有着其运动发展的必然规律。就如任何两个物体之间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吸引,某些动物会随着气候的变化而迁徙,又如人类社会总是由高级的社会形态取代低级的社会形态和《三国演义》中所说的“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总之,人们认识世界的过程归根结底就是认识世界的发展规律的过程,就是通过发现、认识和遵循世界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得到不断的发展。客观世界的规律分为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与联系,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世界的客观规律呢?

一.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客观存在,相互影响

首先,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作为两种规律便具有所有规律的一般特性,那便是它们都是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客观的,它们所描述的都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是否发现、是否认识、是否承认,它都是客观存在的,相反,人的意识活动和物质活动无时无刻不受着客观规律的支配。比如万有引力的规律在牛顿发现它之前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不断的起着作用,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规律在马克思撰写出《资本论》之前就已经存在。这些规律的发现者们所做的只是第一个认知了规律并向世人揭示了它们。

所以,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最显著地联系便是它们都具有不为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性,它们都是亘古不变的法则,人们不能藐视它们,更不能创造、改变或

者消灭它们,只能遵循规律。先秦道家学派的思想主张“无为”,他们认为小到为人处世,大到治理国家都应该顺其自然发展,不应该强制介入。这种让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态度在一定意义上便是对自然规律的一种遵循,这对于现世仍有一定的启示意义。然而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这种客观不变性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就完全处于被动、消极、无所作为的立场。人们在实践中,透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利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已达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的目的。而且人们虽然无法改变规律但是却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向着对人类有利的方向发展。众所周知,原子核聚变、裂变可以释放巨大的能量,但是这些能量是对人类造成灾难还是带来福利却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自身的作为,如果将这项技术运用于核战争,那便是在一念之间毁灭一座城市;而如果将它运用于核能发电,那无论是对于环境还是电力供应都是极大的福音。这便是人类不断孜孜以求发现和认识自然规律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其次,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是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社会规律是通过人的活动所变现出来的,而人类则是自然规律发展过程中的高级产物,这从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社会规律的产生是以自然规律为基础的,或者可以说当自然规律作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时就变成了社会规律。人们生活在社会之中,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从而引起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变化,这种变化是并发的,是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过去在工业发展阶段,人类浪费了大量资源,对自然环境也造成了较大的污染。这直接导致了自然生态的破坏和全球气候变化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同时也加剧了人类自身的危机。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对事物的作用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所以在认识客观规律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对人类有利的变化或者保持对人类有利的稳定性。

虽然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又有何区别呢?

二.自然规律:广义而盲目,社会规律:主观与意识

从概念上讲,所谓自然规律就是自然现象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

联系;而社会规律则是通过人们的活动所表现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而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归根结底是由于“人”这个自然界中极其特殊的群体的出现。

首先,从概念中可以看出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最表象的区别在于它们作用对象和作用范围的不同。自然规律作用的对象是所有的自然现象,而存在于世界上的所有所用事物都属于自然现象的一部分,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逃脱不了自然规律的支配,小到一个分子、一个原子,大到整个宇宙都是在自然规律的作用下运转的。而社会规律的作用对象则是社会生活过程中的诸现象,它只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起作用,世界上除去人以外的其它很多事物都并不受到社会规律的影响。可以说社会规律是由于人产生而从自然规律之中脱离而出的一种客观规律。可见,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作用范围是大不相同的,并且自然规律的作用范围要广泛得多。

其次,自然规律中只存在物与物之间的联系,而社会规律中则存在着人与人,人与物以及与人相关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社会规律比起自然规律更具有复杂性。自然规律是相对盲目的,在具备了相同的客观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让自然规律完全相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这就像科学实验,只要我们准备相同的器材、相同的外部环境、相同的操作就可以让一项实验反复多次地进行。而社会规律就复杂得多,它具有历史性,即在不同的社会、国家、民族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这也就决定了人类社会是不断进步的,历史必然不会重演。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最大的区别还是在于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而社会规律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有意识的活动而实现的,也就是说相比于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中主观与客观是相互制约的。因为自然规律可以离开人的实践活动而发生所以它只是自然事物内部及自然事物之间关系,并不涉及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关系。而社会规律总与人和人的实践活动有关,人们的实践活动既可以改造客观世界,同时又在受着客观世界的制约,故社会规律中存在着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关系。

结论: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既相互区别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应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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