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政治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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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治制度解读

---西方国家现代体制的“母本”英国政治制度史

“英国是第一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最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

“英国是供宪政考古的博物馆,这里积聚了以往岁月的陈物遗迹。

为什么是英国?

以议会制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政治制度会肇始于偏隅世界一角的不列颠岛,而不是地处欧洲大陆

的法国或者是德国,或是地球另一端的中国,为什么?

可以试着从英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传统来回答这个问题。

英国体制有什么特色?

英国政治制度有什么特色,能够在世界上不同文化地区被接受,进而影响着世界近代史的发展?

我们将从对英国的宪政演变以及英国政治体制的立法系统、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分析来回答这

一问题。

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

君主主权与议会主权的较量

在这种较量中,英国制度发展呈现出原创性、连续性和渐进性的特点。

(一)君权加强的第一阶段

1)1066年,诺曼底的威廉登陆英国,试图废除割据式的陪臣原则,建立了英格兰-诺曼底王国。

2)缘起:王位继承,英法纠葛,教会矛盾

3)结局:建立起以封建骑士领有制为核心的金字塔式的封臣封君体制。亦即:英别于法国,封

臣的封臣也是我的封臣。

威廉一世为强化中央王权采取的措施

1.加强对地方郡区的改造和利用,拥郡守代替伯爵国。

2.对民军、私人军队和城堡分别加以利用和限制。

3.利用和改造原有法律制度,保护诺曼征服者,维持地方秩序。

4.严格控制教会,削弱其独立性,并抗拒罗马教廷对英国高级教职的任命权。

5.改贤人会议为大会议,缩小会议的社会基础,改官方语言为法语。偏重行政管理的小会议成

为侧重司法大会议的核心组织。

6.1087年威廉留下一个强大的王权和庞大的英格兰-诺曼底王国。

7.长子罗伯特继承了法国的祖传领地和大公封号;

8.次子威廉鲁夫斯获得英国土地和王冠,是为威廉二世;

9.困境:二元王国,权力一分为二,新老贵族面临效忠难题。

10.罗伯特为十字军东征典当诺曼底给鲁夫斯。

11.鲁夫斯支持俗界封臣,难获宗教界敬重。

12.威廉二世的暴亡与亨利一世的新政,以及罗伯特28年的狱中生活。

亨利一世的新政

1.平定海峡两端叛乱。

2.控制教会任命权及教区财政收入。

3.宰相代理君王外出时的行政、立法、司法要务。

4.改造郡区,以小贵族取代大贵族为郡守,时常调换任区;

5.近臣任郡守,统治权由地方豪强转到过王臣仆手中。

6.巡回法官检查郡守工作以及国王直辖区。

7.亨利一世时国家管理制度基本固定下来。

8.亨利一世之后,在威廉一世的外孙斯蒂芬和亨利一世远嫁安茹的公主莫德之间王位争执。

9.后莫德的儿子亨利胜斯蒂芬,是为亨利二世。

10.亨利二世立意改革斯蒂芬时的积弊,其在位时是国家发展的重要阶段。

亨利二世改革

1.拆城堡,补捐税,镇压反抗封建主。

2.收回被侵占的王室领地,恢复中小贵族的固有领地。

3.倚重王室和王亲大贵族掌权;

4.恩威并加外姓有野心的大贵族;

5.延揽政治精英。

6.军事改革,免役税;

7.司法改革:王室法院一分为三;建立巡回法官制度;规定新的诉讼程序;废除神明裁判;建

立陪审制度。

王权与教权的关系

➢威廉一世的登陆得到教皇的全力支持,其继位后加快英格兰教会诺曼化的进程,其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关系比较和谐.

➢威廉二世是同性恋者,终生未娶,并对宗教流露疑念,侵夺教会权益.

➢亨利一世时与坎特伯雷大主教达成妥协,但待地位稳固后,照样对教会严加控制.

➢斯蒂芬在位时,陷于政治困境,被迫向教会让步,教会权势炙手可热.

➢王权与教权的斗争在亨利二世时达到顶峰,核心是国王与教会的关系问题.

➢当时罗马教会的改革对英国产生了影响,改革的要点:自由选举神职人员,教产不可侵犯,教士可向罗马教廷提出申诉,神职人员不受世俗法庭审判.

➢当时英国教会有了长足发展,教会机构和人员的增添,有助于扩大教会活动和激发民众的宗教热情,构成教权挑战王权的社会基础.

➢贝克特的遇难与亨利表面废除<克雷伦登法规>.

➢结局是:直到16世纪宗教改革,教会始终保持了独立与王权的宗教法庭系统和直接向罗马教廷申诉的权力.

议会主权发展的第一阶段(君主主权发展受到限制)

《自由大宪章》的签订

1)背景:王位继承之争,狮心王理查德热心于十字军东征,大议会权威加强.理查德沙场负伤,

传位约翰. 约翰的横征暴敛激化往事与封建贵族之间的矛盾,在对法战争中失去大片土地,

干涉主教选举,被教皇逐出教门.为向教皇赎罪,缴纳大量贡款,激发民怨.

2)1215\6\15,约翰与大贵族集于兰尼米德,签署<自由大宪章>

3)内容: 第一,国王不可擅自征税的原则;

1.第二,关于国民的权利,被协商权,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监督国王和反抗保证

的权力.

4)意义:第一,以成文法的形式,含蓄申明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精神.

1.第二,该文件的一些原则被后人赋予新的内容,根据政治需要另作解释;

2.第三,国民被协商权利的提出,意味着遇事国王应召集贵族召开会议,为议会的

发展提供机会.

《牛津条例》的签署

约翰出尔反尔,战争再起,其在内战中死去.

其子亨利三世尚幼,由伯爵马歇尔辅政,多数贵族被排斥在权利之外,形成贵族反对派.亨利三世法国伯爵女为妻,宠幸法国侍从.

1236年,大议会通过<默顿法规>,明确立法,司法和维护司法所有权等事项.议会一再否决亨利为对法战争为征税的提议.

亨利为取得教会支持,以及为儿子夺回西西里的王位,向教会提供病员和14万马克的军费,再次提议征税. 1258年再次召开扩大的御前会议,贵族全副武装出席,拒绝了国王的要求.

<牛津条例>重申大宪章的原则,并规定:成立以大贵族为主体的15人委员会参与国事管理,国王,大臣和地方官必须依照该委员会的意见治理国家;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届时国家所有重大事宜由其解决;每郡选出4名骑士,监督地方工作,调查民情.

又一重要文献,首次提出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

1295年“模范国会”的召开

✧亨利三世下令取消条例,引起贵族反抗,擒获亨利及其子,形成以西门为首的贵族统治.1265年,

孟福尔着急的议会,首次有市民代表参加,但因不是国王召集,被视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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