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清单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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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致: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非常荣幸担任(下称“委托方”)之专项法律顾问,对(下称“贵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确保【贵公司挂牌/上市】/【委托方投资/并购贵公司】等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了及时、有效地完成本次

法律尽职调查,为本项目提供准确、专业、有效的法律意见,本所特向贵公司提交本法律尽职调查清单。请贵公司,并督促其他被调

查对象,按照本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和标准积极收集和准备有关文件,并于【2015】年【】月【】日前提供给本所律师。对于贵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资料收集过程中付出的辛勤劳动与积极配合,本所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别说明:

1.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基准日为【】年【】月【】日,请贵公司按照本清单将截至基准日的最新文件和情况提供给本所律师。

2.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将构成贵公司本次挂牌/上市及本所将来出具有关法律文件的重要依据,贵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并保证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其原件一致无误。

3.对于以下每一项,如所有相关文件均已提供,请在“已提供”栏中打勾,表明该项文件已提供完毕;如稍晚提供,请在“待提

供”栏中打勾,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由何人负责在何时提供;如不适用于贵公司或本次调查中不可提供,请在“不适用”栏中打勾,

并在“备注”栏简略注明有关文件在本次调查中不可提供的理由。

4.如若现场调查结束后,贵公司发生了任何事件或获得任何额外的信息,且该等事件或信息会对贵公司已提供的文件信息产生影

响,请立即通知我们。

1.公司的主体资格

1.1 公司的基本情况

1.1.1 公司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

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如有)及其他有关证

1.1.2公司最新的章程及其修正案

1.2 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如有)

1.2.1公司若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包括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

司、办事处、研发中心等),请提供该分支机构现时有效的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

汇登记证(如有)及其他有关证照

2.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2.1 母公司/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单位股东

2.1.1 母公司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1.2 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关于母公司股权权利负担的证明文件

2.1.3 母公司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2.1.4 母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为单位的,为现行有效

的营业执照及章程;股东为个人的,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及境外护照或居留权文件[如有])

2.1.5 母公司报告期内(即【】年-【】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2.1.6 人民银行/贷款卡银行打印的母公司《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

(详细版)》

2.1.7 母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若存在,请提供立案通知书、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判决

不适用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上诉状、二审判决书、

裁判执行证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等相关文件

2.2 其他持股5%以上的单位股东

2.2.1 单位股东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2.2 单位股东报告期内(即【】年-【】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2.2.3 单位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若存在,请提供立案通知书、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判决

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上诉状、二审判决书、

裁判执行证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等相关文件

2.3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2.3.1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境外护照或居留权文件

(如有)

2.3.2 自然人股东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若存在,请提供立案通知书、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判

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上诉状、二审判决

书、裁判执行证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等相关

文件

2.4 其他股东

2.4.1 单位股东现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4.2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境外护照或居留权文件

(如有)

2.5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

2.5.1 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境外护照或居留权文件

(如有)

2.5.2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若存在,请提供立案通知书、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判

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上诉状、二审判决

书、裁判执行证明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等相关

文件

3.公司的法人治理

3.1 公司管理层及其变化

3.1.1公司报告期内(即【】年-【】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及变动的决议文件、辞职报告(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股

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3.1.2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及境外护照或居留权文件(如有)

3.1.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3.1.4 公司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文件(劳动合同除外)

4.公司的主营业务

4.1 经营许可【根据被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4.1.1 各类行政许可证书,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安

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

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粮食收购

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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