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社团赞助规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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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校级社团赞助规范条例

安徽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公关外务部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赞助管理,明确责权,规范运作,在保证社团活动公平公正举办、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维护赞助商家的应有权益、维护安徽大学学生社团的名声名誉,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徽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是校团委在贯彻党中央对全国高等院校社团管理的要求下,结合安徽大学社团发展实际情况而成立的团

学机构。其宗旨是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本着“服务社团、建设社团、创

出品牌、办出特色”的宗旨对学生社团进行服务、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为避免不必要的赞助纠纷、损害学生及赞助商家的应有利益,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特委托社联制定此条例。各校级学生社团务必执行。

第三条社联公关外务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社团的赞助活动进行全程细致监督,对不符合条例之处予以披露。

第二章条例执行细则

第四条社团与商家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必须由校团委和社联加盖的印章后方可生效,所有私自签订或只加盖社团章的合同均无效。

第五条社团活动接受的赞助金额须超过最低限额。详见附则。

第六条各社团可以安徽大学社团联合会的名义联系赞助。

第七条各社团同商家签订的协议需一式四份,商家、本社团各留一份,另外两份于社联公关外务部与财务审计部备份,赞助协议统一使用安徽大学学

生社团联合会赞助协议书。

第八条赞助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九条各社团在寻求和接受商业赞助时,应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防止为非法企业,不合格商品进行宣传,不得有损害学校及社团形象的行为发生;第十条赞助合同签署前要仔细核对责任、义务,要做到责任义务的平衡。社团为企业提供的只能是本社团范围内的宣传和活动资源,不能将学校的公

共资源提供给赞助单位,不能承诺给赞助单位在校园露天地点任意摆摊

设点,挂横幅,贴海报,发放商业传单等;赞助单位提供的支持资金和

实物应与社团提供的宣传服务相对等;要注意将赞助单位的商业宣传与

社团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社团如需要可向社联索要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赞助合同签署后需将赞助项目登记表填写后交至社联公关外务部,须做好资金和物资的详细登记工作,不得隐瞒资金物资。

第十二条要本着诚实互助、合作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不允许欺骗行为的发生,以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

第十三条社团拉取的赞助必须公开用于正式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社联报告接受、

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四条社联人员赴活动现场调查、询问赞助落实情况时,主办方不得阻拦或变相阻止、不得隐瞒不报。

第三章附则及相关说明

第十五条赞助行为类别界定及实施规定

社团与商家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校内公开宣传,活动冠名和公开推广

等。各自内容以及所需达到的赞助标准如下:

1、校内公开宣传:指社团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可通过线上平台发布相

关商家信息,可在现场散发与举办活动内容相关的宣传单或资料。

散发的宣传单不能是纯商业性质的传单,必须与此次活动相关,另

外只能在活动现场散发,不可在现场为商家做推销行为。对于公开

鸣谢的商家需要为社团提供的赞助(包括现金和各类物资)折合成

人民币后应不少于500元。

2、活动冠名:指活动由商家冠名,将商家的名称加入活动名称中。对

于进行活动冠名的商家可以为其提供口头鸣谢、宣传单、海报宣传

的所有权利,且社团此次活动的宣传名称可以为社团进行宣传。所

悬挂的横幅只能为有活动冠名权的商家悬挂,横幅内容大致为“×

××杯×××活动欢迎同学参加”,不能出现类似为“××预祝×

××活动圆满成功”的横幅出现。对于活动冠名的商家需为社团提

供的赞助(包括现金和各类物资)折合成人民币不少于1000元。

3、公开推广:赞助单位校内开办讲座、宣讲会等,此类情况下,宣讲

会主题和内容必须向社联报备,宣讲内容必须同学生实际相结合,

不能直接涉及商业利益,不做现场产品或服务推销。对于公开推广

的商家提供的赞助(包括现金和各类物资)折合成人民币不少于3000

元。

第十六条校园商业宣传实施规定

1、校内形象宣传:横幅、海报、展板喷绘内容需经校团委审批。传单

须留样稿;

2、校内实地展示:按照审批意见,在制定位置进行展示,不得任意超

于审批权限,擅自销售产品或暗地进行产品交易;

4、开办讲座推广:申报时须注明讲座主题和内容,不得有害于国家利

益和有害于大学生身心健康,按照审批意见在规定时间、指定场地

进行宣传,不得变相收取同学费用,不得变相向同学销售产品。

第十七条校内场地租借规定

1、室外露天活动和200人以上的室内活动,要有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

2、人数不少于50人,方可申请博南E101;若活动规模小、人数少,

可申请使用其他非多媒体教室(以南楼为主)。社团原则上不允许

使用其他教室的多媒体设备。

3、若社团活动人数大于400人,且可能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意义,社团

可申请多功能厅;申请表可于安青在线下载。

4、使用教室时应爱护设施设备,使用后应作简单的整理。

第十八条社团赞助申请及社联公关外务部审批监督流程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赞助单位赞助的经费和实物属于社团的集体财产,个人不得侵占,一经发现,校团委将予以严肃的处理。对于违纪社团,学校将视情

节予以以下处理:

A. 追究社团负责人和主要负责者的责任,并在各社团中予以通报批

评。

B. 责令社团进行整顿或解散,社团经过整顿后应重新注册后方可开

展活动。

C. 视情况由校团委报请学校追究其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的连带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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