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7•【字号】烟政办字〔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3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发〔2023〕3号),全面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着力提高住房品质,推动住宅从“规模型”向“品质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助力房地产业向高品质、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转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从“质量安全、绿色低碳、功能复合、美好宜居、智慧科技、烟台特色”六个维度不断探索“好房子·烟台造”样板经验,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进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打造全国高品质住宅先进城市示范样板。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机制,丰富激励措施,做好投融资渠道、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服务保障。
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由传统住宅开发向集约复合的高品质住宅开发转变。
(二)聚焦需求,分类施策。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高品质住宅推进机制,明确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包括保障房、刚需房、人才定制房、改善类住房等不同类型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按照“试点探索、形成经验、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支持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奖项,加强高品质住宅相关技术推广应用。
城设计导则技术标
城设计导则技术标城市设计导则是指为了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和提高城市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这些导则不仅包括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还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等方面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城市设计导则技术标:1.可持续性:城市设计导则应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系统等方面。
城市的建筑和基础设施应采用环保材料,建筑设计应考虑能源效率和水资源管理。
此外,城市规划应鼓励可持续交通方式,如步行和骑行,以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和交通拥堵。
2.人性化:城市设计应注重人们的生活品质和福祉。
这包括提供公共空间、绿地和休闲设施,以满足人们的社交和娱乐需求。
人性化导则还包括城市安全问题,如交通安全和城市犯罪预防。
此外,城市规划应便利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和生活。
3.多功能性:城市规划应鼓励多功能土地使用和混合用途的开发,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城市活力。
例如,将商业设施、居住区和办公区结合在一起,以减少通勤时间和交通拥堵。
此外,城市设计导则还应注重保留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以凸显城市的个性和独特性。
4.可访问性: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应考虑到各种交通方式的可达性,包括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
城市导则应鼓励发展便利的公共交通系统,并提供适当的交通枢纽和停车设施。
此外,城市规划应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以便居民能够方便地接近这些设施。
5.城市美学:城市设计导则应注重城市景观和建筑的美学价值。
这包括建筑外观、道路布局和公共艺术等方面。
城市设计应通过合适的景观设计来增强人对城市的归属感和极度。
此外,城市规划还应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以提供恰当的视觉和生态环境。
总之,城市设计导则技术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提升城市形象。
这些技术标在城市设计中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城市设计导则技术标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和社会变化的趋势。
城市设计导则总则文本
城市设计导则总则文本1.整体风格1.1单元类型本单元包括两种类型。
第一是以地铁站为中心辐射的区级商业中心区,属于以商业、商务用地为主的重点地区类型。
第二是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的成林庄居住区,属于以居住用地为主的一般建成区。
1.2整体风格在保留现有城市肌理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水绿交融的开放空间和尺度环境宜人的步行绿带,美化了单元的居住环境。
地铁站周边的商业区高层林立,通过高密度开发、公共空间的塑造和架空步行廊道的设置,形成了富有活力的商业气氛。
两者共同构成了本单元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2.空间意向2.1区域本单元包括居住环境温馨的成林庄居住区和商业气氛浓厚的成林庄地铁站商业区。
2.2地标节点津基金融中心作为城市地标建筑,是区域天际线控制的最高点。
成林庄体育公园位于居住区的核心位置,是单元内重要的城市景观节点。
2.3视线通廊3.街道类型3.1街道类型本单元街道分为景观型、生活型两种街道类型进行引导控制。
3.2交通型道路卫国道、靖江路、津滨大道、兴泰路。
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商业用地建筑贴线率应不小于70%,居住建筑商业裙房部分贴线率应不小于50%。
建筑主立面及入口门厅不宜面向上述道路设置,机动车不宜出入口应面向上述道路设置。
3.3生活型道路红星路、成林道、十一经路、津塘路三条道路承担对外交通的主要作用,以保证机动车的通行能力为主。
长征路、韶山道、晨曦道、杨林路、落樱道、博汇道、晨光道、彩阳路、天药路、慕华路、建新路、杰君道、十四经路等十三条街道重点维护尺度宜人的空间尺度和绿树成荫的街道环境,通过线性连续的街道系统串联城市公园和街旁绿地。
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城市设计导则
第九章城市设计导则第一条系统设计导则是根据城市设计各个体系完整和有效运作的要求,提出城市土地使用、公共空间组织、交通组织、城市形态塑造、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所必需遵循的总体原则和规定,对城市重点地段和近期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引导,对一些近期难以开发或不可预见的项目仅原则上控制其建筑风格。
设计引导的形态方案是引导性的,开发活动在贯彻控制意图的前提下,具有多种形态方案的可能。
涉及每个地块的具体设计原则应参照分地块设计导则。
第二条空间使用体系(含土地使用体系)合理规划地块,确保本区域各地块进行建设实施时,整体的城市设计目标与构思依然可以被维持与执行。
控制本区域各地块上的使用功能和开发强度,并在各项指标上加以落实,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城市活力的提升,构建亲水宜人的滨湖城市空间。
1、地块划分原则上以道路中心线或河道湖泊蓝线为边界,区域内各地块的划分界线和编号如地块编号图所示。
2、区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和功能是城市整体功能的一部分,不宜随意更改。
地块的功能在各地块的导则中阐明。
每一地块体现的是城市整体设计原则,地块内形态控制是城市空间形态整体协调的反映,应严格遵守。
3、为保证城市建设的完整性,各地块的详细实施计划应整体设计、送审。
基于操作的现实性和市场因素,可允许进行分期建设,分期分区办法应专门研究实施。
4、各地块控制图中确立的技术指标,反映城市空间容量的整体平衡,应予遵守,建设时如因具体情况变化,需经专门审议许可,但其变化不得超过10%。
5、各地块开发应体现公共空间优先原则,在具体使用功能与公共空间矛盾时,以确保公共空间的实现为先。
应鼓励地块开发使用者为公众提供公共空间,建议规划部门根据提供公共空间的数量给予适当的容积率奖励。
应鼓励几个相关联系的地块组合进行整体实施建设,以促进城市功能的有机性和城市形态的完整性。
第三条交通空间设计导则综合考虑机动车道路及公共停车、步行交通、轨道交通、防洪抢险交通等,在原有规划道路系统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组织动态、静态及堤坝抢险交通,通过对道路系统、道路断面及标高、公交站点、社会停车场设置、地块车行出入口等的控制,确保滨湖广场区域以及核心商务区的交通可达性,确保区域内机动车交通顺畅通达、车辆停泊方便有序、步行系统安全便利,建立服务于滨湖新城核心区的、具有良好可达性的交通体系。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是指对城市规划、建筑布局、交通线路、绿化环境等方面进行有目的地安排和组织,从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是城市设计的核心内容,是指为城市设计提供指导方针和规范的设计。
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基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结合,确保导则设计的实施与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相一致。
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是相互依存的,城市规划提供了整体的战略指导,而城市设计则通过具体的设计方案实现这些规划目标。
2.遵循人本主义的原则: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贯彻人本主义的原则,以人为本,关注居民的需求和体验。
导则设计应该鼓励建设人性化的城市环境,提供舒适、便利、安全的公共空间,满足人们的社交、休闲、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3.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平衡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导则设计应该促进社会公平、经济繁荣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避免城市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和环境问题。
4.强调创新和灵活性: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应该鼓励创新思维和设计手法,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城市需求和挑战。
导则设计应该灵活适应城市发展的变化,保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完善设计标准和规范。
在城市设计的导则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城市空间结构:导则设计应该规划城市的空间结构,包括功能分区、用地比例、街道布局等方面。
合理的空间结构能够提高城市的效率和可达性,提供方便交通和便利的公共设施。
2.建筑设计原则:导则设计应该制定建筑设计的原则和标准,包括建筑高度、密度、体量、材料等方面。
建筑设计应该与周围环境和历史风貌相协调,保持城市的人文特色和个性化。
3.交通与交通规划:导则设计应该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和交通规划,包括道路网络、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等方面。
交通规划应该注重交通流动性和交通安全,优化交通资源的利用。
城市设计导则精选文档
城市设计导则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城市设计导则系统设计导则是根据城市设计各个体系完整和有效运作的要求,提出城市土地使用,公共空间组织,交通组织,城市形态塑造,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所必需遵循的总体原则和规定,对城市重点地段和近期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引导,对一些近期难以开发或不可预见的项目仅原则上控制其建筑风格.设计引导的形态方案是引导性的,开发活动在贯彻控制意图的前提下,具有多种形态方案的可能.涉及每个地块的具体设计原则应参照分地块设计导则.空间使用体系(含土地使用体系)合理规划地块,确保本区域各地块进行建设实施时,整体的城市设计目标与构思依然可以被维持与执行.控制本区域各地块上的使用功能和开发强度,并在各项指标上加以落实,在功能分区的基础上,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城市活力的提升,构建亲水宜人的滨湖城市空间.1,地块划分原则上以道路中心线或河道湖泊蓝线为边界,区域内各地块的划分界线和编号如地块编号图所示.2,区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和功能是城市整体功能的一部分,不宜随意更改.地块的功能在各地块的导则中阐明.每一地块体现的是城市整体设计原则,地块内形态控制是城市空间形态整体协调的反映,应严格遵守.3,为保证城市建设的完整性,各地块的详细实施计划应整体设计,送审.基于操作的现实性和市场因素,可允许进行分期建设,分期分区办法应专门研究实施.4,各地块控制图中确立的技术指标,反映城市空间容量的整体平衡,应予遵守,建设时如因具体情况变化,需经专门审议许可,但其变化不得超过10%.5,各地块开发应体现公共空间优先原则,在具体使用功能与公共空间矛盾时,以确保公共空间的实现为先.应鼓励地块开发使用者为公众提供公共空间,建议规划部门根据提供公共空间的数量给予适当的容积率奖励.应鼓励几个相关联系的地块组合进行整体实施建设,以促进城市功能的有机性和城市形态的完整性.交通空间设计导则综合考虑机动车道路及公共停车,步行交通,轨道交通,防洪抢险交通等,在原有规划道路系统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组织动态,静态及堤坝抢险交通,通过对道路系统,道路断面及标高,公交站点,社会停车场设置,地块车行出入口等的控制,确保滨湖广场区域以及核心商务区的交通可达性,确保区域内机动车交通顺畅通达,车辆停泊方便有序,步行系统安全便利,建立服务于滨湖新城核心区的,具有良好可达性的交通体系.1,交通性道路:参照车行尺度,速度进行空间组织,充分利用自然水体或人工标志提供方向指认,绿化种植应强调其个性,形成各具特色的景观标志.2,生活性道路:塑造以人为本的尺度空间,在维持必要车行交通量的基础上,拓宽人行面积,增加行人穿越道,增加行人活动的范围.在市民活动量密集并有特色的路段,设置休息区,增加行人滞留机会.公共空间设计导则公共空间设计风格必须要与周边环境,建物风格和街景相融合.街道空间提供主要干道和人行步道两旁的绿化带.标准的处理方式是植树.树的间距,大小和种类必须和邻近街道相同.在视觉焦点或地标性建筑物旁多设置广场,并于其上配合水体的运用.大面积的小区内可多设置公共的景观绿化空间.如果这些空间和人行步道系统相结合,可用以展示公共艺术品.小区内的开放空间应为居民提供休闲设施,包括花园,游泳池,建筑遮阳和儿童游戏区.若住宅楼有裙楼屋顶,其设计应当让居民得到最大的使用效益.自然生态设计导则自然环境具有生态丰富性和脆弱性并存的特征,是滨湖新城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滨湖核心区的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的问题,保护与利用自然环境,实现自然与人工的和谐统一,推进生态和谐.1,在城市建设中应尽可能保留自然山地地貌和林木.2,应运用多种手段恢复被破坏的地形与地貌,实现自然与人工的共生.3,在城市建设中应积极的进行防洪理水,促进防洪水利与景观活力相结合.夜景设计导则1,区域亮化结合建筑物和各节点的照明,道路照明和有关构景元素的照明,分高,中,低三个层次规划布光,高低错落,点,线,面兼顾,构成一幅庄重大方,亮丽壮观,简洁明快并富有生机活力和时代精神的组团夜间景观.2,线性亮化滨水带亮化:以绿色泛光灯为基础,沿河布置庭院灯,结合行道树亮化,渲染出良好的亲水氛围.道路亮化:以路灯亮化为基础,结合广告亮化和沿路装饰灯具的安装,以及沿街点缀亮化的建筑物,节点等完善道路亮化系统.重点路段可沿路安装泛光灯照明,道路上方拉软管灯,营造良好的道路夜间景观.3,点状亮化节点亮化:道路交汇点,街头绿地等夜景灯光雕塑,以取得良好效果.重要建筑物亮化:主要指中心地段的商业娱乐建筑物,利用多彩泛光灯进行外部照明,并结合建筑内部灯光照明.4,控制光污染强调城市夜景照明以"以人为本,节能照明"为原则,严格按照照明标准设计,要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灯方案,尽量使用光束发散角小的灯具,并在灯具上采取加遮光罩或隔片的措施,严格限制光污染的产生.建筑高度间距控制1,建筑高度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和消防等方面的要求.2,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3,同时,建筑高度和间距的控制应符合山东省和聊城市有关规定.建筑物退让规定沿建筑基地边界和道路,河道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景观,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外,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退道路红线根据规划区道路的不同等级,规定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主干道:道路规划红线为40-50米,两侧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5米,多层建筑及沿街商业后退道路红线8米;次干道:道路规划红线为30米,两侧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0米,多层建筑及沿街商业后退道路红线6米;支路:道路红线12-24米,两侧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8米,多层建筑及沿街商业后退道路红线4米.2,建筑退绿线道路设有绿化带的,两侧高层建筑后退主干道道路绿带8米,后退次干道,支路道路绿带5米;多层建筑及沿街商业后退道路绿带不小于3米;建筑后退鱼丘湖绿带10米,后退其他水系滨河绿带5米.3,建筑退用地边界多层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小高层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8米.紧邻绿地广场一侧的小型商业建筑后退用地边界不小于3米.在满足以上规定时,同时满足高唐县有关建筑退让规定.道路交通要求1,出入口方位一般情况下,每个地块设置1—2个机动车出入口.2,禁止机动车开口规定322省道全线禁止设机动出入口.其他道路交叉口禁止开发地段规划见下表:注:均以自相交道路(中心线)直线段延长线的交点算起.3,停车位配建规定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使用.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0米,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当设两个出入口有困难时,可改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9米."四线控制"规定1,道路红线规划控制规划区的道路红线包括:主干道,次干路,支路和小区路的道路红线.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的中心线,红线位置,宽度及交叉口用地范围;确定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控制线.主干道红线控制:泉林路,人和路,时风路,滨湖路,管道路及东兴路道路红线宽均为50米,金城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次干路红线控制:红线宽度30米;支路红线控制:红线宽度12-24米;小区路道路红线宽度为6-9米.2,蓝线规划控制规划区鱼丘湖及其引排水渠道,蓝线宽度根据水利部门相关规划和上层次规划标定. 3,黄线规划控制规划区基础设施黄线包括规划确定的供应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4,绿线规划控制规划对规划区内的公园,街头绿地等绿地划定绿线控制范围;第十一章规划管理实施规划实施1,要将规划付诸实施,需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落实措施,健全法制,加强管理,保证其稳步的实施.2,本规划批准后,有关规划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划,严格按本规划进行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3,在本规划指导下,加强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对规划公共绿地,广场等应进行城市设计.4,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土地开发的各种政策规定,调整和引导规划区的建设.基础设施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产业化经营的途经,适应市场经济要求.5,大力宣传,普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进行本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证本规划的落实.规划法制建设措施充分发挥发展政府和相关机构的检查,监督作用,强化规划的法制职能,并根据规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依法进行规划管理.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加强规划工作的行政领导以及组织实施规划工作是政府及相关机构重要的工作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规划管理审批程序,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并提高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第十二章术语,条件标准用词及图则索引查询有关名词解释用地性质:规划用地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用途类型,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称为用地性质.本规划使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兼容性:即城镇用地与建筑的互适性,规划对每一具体地块规定某种用地性质.在某一用地性质下,一些性质的建筑允许建设,对用地及环境没有干扰和影响;而另一些性质的建筑在符合条件下才被允许建设,称为用地兼容性.地块面积:又称建筑基地面积,用地面积,由道路红线和地块界线围成多边形的水平投影面积.容积率(FAR):指某一地块地面以上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可以直观地反映该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计算公式为:FAR=Sa/SFAR——容积率Sa ——地块上的建筑面积总和S ——地块面积建筑退让:指用地中的建设项目必须后退建设项目的土地边界的最小垂直距离.分后退道路红线和后退用地边界.建筑后退用地边界:指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线的距离.它确定了建筑沿非道路面的建造界线,保证建筑间必须的正面和侧向间距,同时满足消防,通行,日照和通风采光要求.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指建筑沿道路部分的建筑外边界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建筑密度: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在本规划中指建筑底层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建筑间距:指规划用地中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与建筑高度之比.建筑高度:指室外地坪起至建筑物最高层面部分的高度.绿地率:指规划地块中绿地面积与该建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之比.地块边界:指地块或某建设项目用地由道路红线,自然边界围合而成的封闭的边界线. 机动车出入口方位:指建议某个地块宜在此设置机动车出入口.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为保证安全行车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必须退让道路交叉口一定距离而设置的封闭界面.建筑控制线:指限定地块内的建筑建造范围的界线.建筑控制线由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建筑后退用地边界组成.当地块沿道路时,建筑控制线即为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地块内的公共开放空间,公共通道以及各地块建筑之间的合理间距.用地红线: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批准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市政黄线:是指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线.条件标准用词说明执行条例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使用时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4,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山东省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
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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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山东省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已完成,现予以公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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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导则总则文本
城市设计导则总则文本1.整体风格1.1单元类型本单元包括两种类型。
第一是以地铁站为中心辐射的区级商业中心区,属于以商业、商务用地为主的重点地区类型。
第二是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的成林庄居住区,属于以居住用地为主的一般建成区。
1.2整体风格在保留现有城市肌理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水绿交融的开放空间和尺度环境宜人的步行绿带,美化了单元的居住环境。
地铁站周边的商业区高层林立,通过高密度开发、公共空间的塑造和架空步行廊道的设置,形成了富有活力的商业气氛。
两者共同构成了本单元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
2.空间意向2.1区域本单元包括居住环境温馨的成林庄居住区和商业气氛浓厚的成林庄地铁站商业区。
2.2地标节点津基金融中心作为城市地标建筑,是区域天际线控制的最高点。
成林庄体育公园位于居住区的核心位置,是单元内重要的城市景观节点。
2.3视线通廊3.街道类型3.1街道类型本单元街道分为景观型、生活型两种街道类型进行引导控制。
3.2交通型道路卫国道、靖江路、津滨大道、兴泰路。
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商业用地建筑贴线率应不小于70%,居住建筑商业裙房部分贴线率应不小于50%。
建筑主立面及入口门厅不宜面向上述道路设置,机动车不宜出入口应面向上述道路设置。
3.3生活型道路红星路、成林道、十一经路、津塘路三条道路承担对外交通的主要作用,以保证机动车的通行能力为主。
长征路、韶山道、晨曦道、杨林路、落樱道、博汇道、晨光道、彩阳路、天药路、慕华路、建新路、杰君道、十四经路等十三条街道重点维护尺度宜人的空间尺度和绿树成荫的街道环境,通过线性连续的街道系统串联城市公园和街旁绿地。
新建建筑不得占压红线、绿线,并进行退让。
有绿线的,退让绿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无绿线的,退让红线距离不得小于8米。
新建有较大人流、车流集散的商贸、娱乐、体育、展览、办公、学校和大型商场等建筑主要出入口一侧,有绿线的,退绿线距离不得小于10米;无绿线的,退红线距离不得小于15米。
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30618试行)
实用文档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二节建筑容量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层高与建筑面积第三节日照分析第四节建筑退让第五节地下空间利用第四章生态及建筑绿化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第二节道路交叉口第三节停车场第六章城市风貌及建筑景观第一节城市风貌保护第二节建筑景观控制第七章市政设施规划第一节市政设施第二节管线综合第八章村镇规划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烟台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烟台特色风貌,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用地规划第五条城乡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第六条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用地规划应遵循兼容性原则,促进土地使用功能的有效混合。
用地兼容要求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节建筑容量第八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其建筑容量可参照本规定确定。
第九条居住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多层住宅用地规模(ha) 60-140 20-40 1.6-7 容积率≤1.2 ≤1.3 ≤1.4 建筑密度≤20% ≤22% ≤25%中高层住宅(7-9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5-35 1.4-6 容积率≤1.3 ≤1.5 ≤1.8 建筑密度≤20% ≤22% ≤24%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 50-130 10-22 1-4 容积率≤1.8 ≤2.0 ≤2.4 建筑密度≤18% ≤20% ≤22%高层住宅(>18层)用地规模(ha)50-130 10-22 1-4 容积率≤2.2 ≤2.6 ≤3.0 建筑密度≤16% ≤18% ≤20%注:1、当用地规模大于小区规模、小于居住区规模时,按居住区选用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居住小区选用控制指标;当用地规模大于一个组团规模、小于两个组团规模时,按组团选用控制指标。
烟台芝罘区中心城区控规及城设计任务书烟台芝罘区
附件2:《烟台市芝罘区中心城区控规及城市设计任务书》烟台市芝罘区中心城区控规及城市设计任务书烟台市规划局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二〇一一年七月一、项目概况规划片区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中心城区。
烟台市芝罘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北、东濒临渤海,与大连南北相望,东南与烟台市莱山区接壤,西、西南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山区毗邻,是“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之一烟台市的中心区。
芝罘区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境内属低山丘陵区,全区面积174.4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5公里。
2011年5月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83.02万人。
芝罘区中心城区因为长期没有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造成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失控,出现任意增加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现象。
此次芝罘区中心城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力求通过强制性内容控制,确保中心城区环境品质和建设质量,实现总体规划定位目标。
二、规划范围与深度要求本次规划片区为芝罘区中心城区,东至东炮台,西至电厂立交西侧铁路线,北至芝罘屯路北侧铁路线,南至大南山自然山体(具体见规划范围图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整体城市设计的范围为23平方公里。
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应达到国家以及《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规定的规划深度要求。
整体城市设计编制深度界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
三、规划设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三)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四)《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五)《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六)《烟台市用地布局调整规划》(七)《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八)《烟台市城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及交叉口改善规划》(九)《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十)《烟台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十一)《烟台芝罘湾城市复兴概念规划》(十二)《烟台市区东北部岸线景观修建性详细规划》(十三)其他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各种规划四、规划设计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烟台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导下,在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芝罘区中心城区地理和环境特色的基础上,明确本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贯彻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战略,配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该区域的区位优势。
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
山东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是一部系统性、实用性强的规范文件,旨在通过系统性、实用性强的设计原则和方法,促进山东省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及城市空间形态的优化。
1. 功能布局: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满足协调的城市功能需求,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布局,形成秩序井然、紧凑有序的城市格局。
2. 城市形象:建立山东省独特的城市审美观,提升山东省的城市形象,推动山东省城市景观的优化和改善。
3. 绿色建筑:加强建筑节能减排,普及绿色建筑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山东省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智能城市:积极推进智能城市建设,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智能城市的优势,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5. 保护和利用历史遗产:加强山东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历史遗产,增强山东省城市文化资源,增强山东省城市特色文化精神。
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旨在推广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
本导则包含以下内容:
一、概述:介绍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背景、意义和目标。
二、基础设施建设:详细说明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雨水收集、储存、净化和利用等方面。
三、景观设计:介绍烟台市海绵城市景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包括绿化、水景、建筑物立面等方面。
四、运营管理:阐述烟台市海绵城市的运营和管理模式,包括运营机制、维护管理等方面。
五、成果展示:展示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果和效果,包括环境保护、城市形象、经济效益等方面。
本导则旨在为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 1 -。
五、城市设计导则
一、制定导则的目标:根据市规划局规划编研中心对项目设计的要求,便于进一步规定白鹅潭地区城市设计成果的完善性与后期的管理相衔接,使建设与规划管理能够更好的驾驭地区的空间及形体开发,制定本导则作为技术性政策准则文件。
在城市设计空间体系整体框架下,通过对空间结构形态和环境要素(包括道路、建筑、标志、街道家具等)进行相应的建议与规定。
制定本导则的总体目标:使白鹅潭地区能在未来的历史进程中,成为广州更具特色的城市空间,凸现历史和现代文化共融的环境特征,塑造具有吸引力的市民公共活动场所和具有活力的城市滨水地区。
二、设计范围的确定规划区位:白鹅潭周边地区是珠江流经城市中心地区、自然形成的重要河道空间--白鹅潭以及所属城市行政分区:芳村、荔湾、海珠区用地的岸线所组成;位于广州市传统中心地区的西北边缘。
"鹅潭月色"景致是广州著名的自然人文景观标志。
设计范围:洲头咀公园;芳村长堤地段(由新隆沙规划路、珠江南岸、珠江隧道、洲头咀大桥引桥所围合的地段)设计地段围合面积183278平方米研究范围:白鹅潭周边地区由工业大道、同福西路、海珠涌、珠江、环岛路所围合的海珠区地段。
由沙面南街、珠江北岸、沙基涌所围合的荔湾区沙面地段。
设计依据:本项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以广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珠江沿线(中心城区段)景观总体规划、沙面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地段内相关"芳村区分区规划"、"海珠区分区规划"、"荔湾区分区规划"等为依据。
三、地块使用强度控制地块划分主要是以岸线、道路作划分界线,首先以珠江所划分的三个研究地块将研究范围的用地划分为A、B、C等三个分区,即是芳村长堤地段为A区,洲头嘴地段为B区,沙面地段为C区。
在分区编号后用01、02、03等为序排列。
地块编号用分区编号加地块序号组成。
为开发市场和市民使用提供多样性选择,强调用地的弹性与混合性即综合性,用地性质用国标代码表示,其中CR类用地主要表示含有居住、办公、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混合用地,在本次规划设计中提倡土地的混合使用方式,各类新建、改建等项目的均服从导则规定。
城市设计导则
城市设计导则一)景观风貌区控制城市风貌区划分为老城商业风貌区、新城行政文化景观风貌区、现代产业景观风貌区、综合景观风貌区、居住景观风貌区等几类进行控制。
♦老城商业风貌区主要指南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及其周边地区。
导则1:以商业服务为主要导功能的区域,控制开发建设密度,鼓励用地的复合利用,要创造好的步行环境和宜人的商业活动空间。
导则2:建筑风格可有对比变化,建筑色彩可采用相对明快的色系,不必强调统一,但在色调上应有一定的协调或对比关系,营造出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
建议在建设前对整个建筑群深入细致的空间环境设计,以保证空间环境品质。
导则3:应结合龙河与其两侧绿化形成公共活动空间。
公共空间的设置要将绿地和活动广场相结合,成为购物、休闲、游乐于一体的开放空间。
导则4:倡导立体开发,混合利用。
可利用绿化、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及地下购物中心。
♦行政文化景观风貌区导则1:行政办公和商务办公建筑应形成宏伟严整与开放的布局;以整体性和个性相统一,形成城市的象征和标志。
导则2:文化建筑以广场为依托,建筑采用规则式布局,在统一中有变化,彰显个性,突出地方文化特色。
♦现代产业景观风貌区主要指沿龙河北路两侧、青山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周边地区。
导则1:要充分体现现代产业建筑的特色,强调技术美,现代感,建筑尺度不宜出现过高和超大体量。
导则2:建筑应后退道路相应的距离,以保证形成围合的开放或半开放的公共空间,作为人群休息、交通的场所。
♦综合景观风貌区导则1:公共建筑成组成群设置,建议建筑采用较为一致的体量,突出标志性建筑的高度,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
导则2:居住建筑以多层为主,低层为辅,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
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建筑色彩以浅色调为主♦居住景观风貌区主要指老城片区、新城片区、寻山片区内的各个居住区。
导则1:鼓励沿人流量大的道路两侧用地复合利用,增添地区的活力,保持街道宜人的尺度。
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
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1.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城市设计导则应该明确规定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规模,合理划分土地用途,确保土地资源的最佳利用。
同时,为了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导则还应考虑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降低城市扩张对农田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建筑风格和高度限制:城市设计导则应规定建筑风格和高度限制,以确保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风貌的统一性。
建筑风格应与城市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相符,并且要考虑到建筑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
3.交通规划和道路网络:城市设计导则应规划交通系统和道路网络,以确保城市的交通流畅和交通安全。
导则应考虑不同交通方式的需求,并提供多种交通选择,如公共交通、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等。
此外,可以通过控制交通流量和交通规则等措施来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公共空间和绿化环境:城市设计导则应规划和保护公共空间和绿化环境,包括公园、广场、休闲区等。
导则应鼓励城市中的绿色建筑和园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休闲空间,以增加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5.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城市设计导则应要求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
建筑应考虑节能、环保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广使用新能源和绿色建筑技术。
基础设施应设计和建设合理,以提供高效的供水、供电、供暖和交通等公共服务。
6.社会公平和包容性:城市设计导则还应关注社会公平和包容性。
导则应鼓励建设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确保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导则还应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如老年人、残疾人等,为他们提供便利和无障碍环境。
7.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城市设计导则应考虑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
导则可以规定建筑物的抗震和防火要求,以及城市的防洪和抗旱策略。
此外,导则还可以鼓励采用可持续性的自然灾害防治措施,如植被覆盖、生态涵养等。
总之,城市设计导则是指导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准则和原则,其中的控制要素包括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和高度限制、交通规划和道路网络、公共空间和绿化环境、建筑和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社会公平和包容性以及灾害防治和风险管理等。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
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导则设计城市设计的导则是指在规划和建设城市过程中,根据城市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一系列原则和准则。
这些导则包括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形态、空间布局和连通性、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在城市设计的过程中,导则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使城市能够更加合理、美观、便利、舒适地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
其次,城市设计的导则应该关注空间布局和连通性。
城市的空间布局要考虑到居住、工作、娱乐等功能的匹配和平衡,使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距离和比例合理。
此外,城市的连通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注重道路的规划和交通网络的构建,使城市的交通流畅,方便市民出行。
另外,城市设计的导则还应该关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
城市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因此要注重公共设施的配置和服务的提供。
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合理布局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使市民能够方便地享受这些服务。
同时,还应该注重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包括交通、供水、供电、环境卫生等方面,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最后,城市设计的导则还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中心,也是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的主要地点。
因此,在城市设计中要注重环境保护,包括绿化、防污染、水资源的管理等方面,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同时,还要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回收利用、低碳生活等方面,以保证城市的长期发展和人类的可持续生活。
总之,城市设计的导则应该注重整体布局和形态、空间布局和连通性、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配置、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这些导则能够指导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使城市更加合理、美观、便利、舒适,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同时,还能够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个美好的城市。
因此,城市设计的导则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引,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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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1 总则1.1 为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文化品味,特制订本规划。
1.2规划范围是烟台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福山区、牟平区,总面积240平方公里。
1.3 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总体风貌进行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深化和完善。
通过本次规划,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景观体系,塑造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并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依据。
1.4烟台市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活动,均应严格按照本规划执行。
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修改。
本导则的解释权属于烟台市规划局。
2 规划依据、目标、期限2.1 规划依据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年第14号令发布)2.1.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2.1.4《山东省城市设计指引(试行》)鲁建发[2002]46号2.1.5《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烟台市规划局—1——.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2.1.6《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烟台市规划局2.1.7《烟台市总体城市设计规划设计要求》2.1.8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2 主要参考依据2.2.1烟台市城市与建筑特色研讨会文集2.2.2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2.3烟台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2.4烟台市中心街区城市更新规划设计2.2.5烟台市滨海景区及中心商务区规划设计2.2.6莱山区总体规划修编2.2.7烟台市黄务分区规划2.2.8福山区总体规划修编2.2.9牟平区总体规划修编2.2.10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2.11莱山区滨海新城概念性控规及城市设计2.3 规划目标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建设魅力名城,促进城市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2.4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
3 现状城市形态分析3.1 优势分析3.1.1烟台是滨海组团式带形城市。
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具有山、海、城、岛等景观特质;名胜古迹荟萃,文化底蕴浓厚。
3.1.2烟台城市形态的发生和演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海洋文化的引力—2——.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促发城市形态的巨变,由沿海的内陆性逐渐发展为开放的海滨城市,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
3.1.3烟台市古城的空间布局巧妙利用了古代城市设计理念。
在现代城市整体设计中,应该借鉴其对环境的处理手法,创造青山环抱、碧水有情的生态景观体系。
3.2弱势分析3.2.1组团式带形城市发展不均衡,城市要素之间距离过大,不利于商业中心和商务中心的形成。
3.2.2人工要素与山水环境出现脱节。
3.2.3产业园区较为分散。
3.2.4各区之间的规划建设缺乏协调。
3.2.5海岸线的腹地不够深远。
3.2.6通视走廊被侵占。
3.2.7高层建筑较为分散,不利于形成有序的城市竖向空间。
3.2.8“海上烟台”彰显不足。
3.2.9旅游环境的打造没有发挥出烟台特色。
4 城市特色的定位4.1 机遇与挑战4.1.1作为中心城市,随着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崛起,烟台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4.1.2烟台市的整体定位应立足于山东半岛,综合考虑环渤海、东北亚地区的发展态势,强化城市品牌,促进城市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4.1.3“同中求异,同中求新”,在北方滨海城市中,蕴续城市特色,打造魅力名城,是烟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4.2特色景观要素评析—3——.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4.2.1城市品牌(1)山、海、城、岛有机融合的海滨城市;(2)国际葡萄·葡萄酒城;(3)深具特色的地方文化——仙文化。
清静高雅的富含情调与仙人休闲4.3城市总体特色4.3.1烟台市具有优越的山海自然景观环境,山、海、城、岛有机融合;既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海防重镇和近代商埠名城,又是充满开放活力的现代海滨城—4——.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市,具有鲜明的海滨城市形象,堪称“山海风情·人间仙境”。
4.3.2烟台特色风貌的培育,要突出“山、海、城、岛”有机融合的景观特质,保护自然山体和滨海岸线,打造“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特色和仙文化特色,尽显城市个性,以“精”取胜,以“情”动人,塑造21世纪平和、温情的魅力名城。
5 整体城市设计的框架构成5.1本次整体城市设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 1. 1 城市整体风貌和分区风貌规划;5.1.2主要功能区的景观塑造(居住区、工业区、CBD与RBD);5.1.3城市街廓空间与道路景观规划;5.1.4网络化开放空间设计;5.1.5历史风貌的规划引导;5.1.6城市天际线综合研究;5.1.7视觉景观系统规划;5.1.8城市竖向空间与建筑高度分区;5.1.9游览观光系统规划;5.1.10城市色彩规划。
6 整体风貌规划6.1方向指认系统6.1.1自然要素(1)山体:塔山(三合塔)、南山(栖云阁)、岱王山、昆嵛山等;(2)岛屿:芝罘岛、崆峒岛(包括灯塔)、养马岛;(3)河流:黄金河、柳林河、夹河、鱼鸟河、辛安河、沁水河等。
6.1.2人工要素—5——.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1)城市出入口:包括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海港、游船码头、各轻轨站点等交通枢纽。
(2)立交桥(3)主要隧道:包括塔山隧道、南山公园隧道、环山路东口隧道等。
(4)标志性建筑:城市CBD、滨海广场、新行政中心、世贸大楼、滨海城市轮廓线、火车站等。
(5)景观性道路:滨海路、南大街。
6.1.3人文要素(1)历史遗迹:东炮台、西炮台、毓璜顶、烟台山—朝阳街—所城、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福建会馆等;(2)文化氛围:葡萄酒、仙文化特征。
6.1.4对以上城市重要标志性自然、人文和人工方向指认要素应进行系统组织,以形成鲜明的城市意象。
6.2城市整体风貌规划在滨海组团式带形城市的基础上,烟台市整体风貌形成轴带结合、梯度推进的结构布局。
烟台市特色功能片区为“一核、二港、三岛、五城”,城市主要轴线为“一条文脉轴、二条发展轴、三条景观轴、六条生态轴”。
详见下表。
—6—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城市分区风貌规划6.3各分区特色景观要素评析:详见附表。
6.3.1—7——.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6.3.2芝罘区整体风貌芝罘区是全市的商贸、金融、旅游、信息、科技中心,突出特色是山、海、城、岛的有机融合,是展示烟台历史文化和现代海滨都市风貌的核心区。
规划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和控制措施:(1)重点打造三条产业带,即城南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带,城中商贸带,城北滨海旅游风景带。
(2)高标准建设滨海中央商务区(CBD),打造竖向空间核,构建烟台市竖向空间的高潮。
(3)建设层次分明、虚实有序的海滨城市轮廓线。
(4)保护老城空间格局,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环境的保护。
(5)保护与开发张裕葡萄酒、近代通商口岸等人文景观资源。
(6)建设“海上烟台”。
6.3.3莱山区整体风貌莱山区是市级行政中心、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与旅游度假相结合的景观区域,是集中体现烟台山、海、城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规划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和控制措施:(1)加快工业园区的整合,形成横贯东西、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带。
(2)高标准规划建设新行政中心和世贸大厦等标志性建筑。
(3)建设滨海风光带,加强山体保护,做好北部山海之间视觉景观走廊及主要道路观山、观海视廊的控制和建设,实现山、海、城的有机融合。
(4)在体育公园与通海河之间打造竖向空间核,构建烟台市竖向空间的次高潮。
(5)建设“海上烟台”。
6.3.4开发区整体风貌开发区城市形态的突出特色是山、海、城,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为主要功能的生态文化新城。
总体形象是青山碧海之间;一核两翼联展;山体余脉、河流绿带等自然割断;—8——.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山海相连的带形滨海城市。
规划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和控制措施:(1)保护和建设滨海生态林带,保护沙滩、海岸线,对沿海滨新建建筑严格控制,加强景区环境的综合整治,打造金沙滩黄金海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加强高层建筑布局的规划控制,避免分散建设,形成层次分明、虚实有序的海滨城市轮廓线。
(3)建设花园式厂区和产业园区,进一步树立生态化、高科技的新区形象。
高标准进行八角港区的起步建设,使其成为延续烟台海滨城市魅力的海滨新港。
(4)加强长江路、滨海路的景观建设,控制好道路通海走廊,加强通向海边道路的规划建设,形成有特色的路网格局。
6.3.5福山区整体风貌福山区是胶东民俗与现代化工业景观的集中区域,是山城相依,城随河转,融山、河、城为一体的现代化工业城市。
规划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和控制措施:(1)以园区建设带动工业化,进而推进城市化,形成高技术产业新区形象。
(2)建设标志性建筑,提高福山区的整体形象。
(3)加强门楼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和夹河两侧环境绿化建设,突出内外夹河区域及夹河岛生态公园的建设,塑造滨河城市形象。
(4)保护老城空间格局,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环境的保护。
(5)保护与开发胶东民俗、鲁菜发源地等人文景观资源。
6.3.6牟平区整体风貌牟平区是工业、商贸、旅游全面发展的综合区,是现代化城市景观与河流、海岛相结合的景观区域。
规划主要采取以下原则和控制措施:(1)城市向北扩展,成为山、海、城、岛有机融合的城市综合区。
(2)严格控制岛上建设规模,挖掘地域旅游和文化资源,做好养马岛旅游区开发控制规划,形成有特色的海岛旅游度假区。
(3)加速沁水河河滨公园的建设,保护和建设辛安河、鱼鸟河生态绿化景观带,塑造滨河城市形象。
—9——.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设计导则(4)保护老城空间格局,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环境的保护。
(5)保护与开发胶东民俗、全真教起源等人文资源。
7 特性功能区的景观塑造规划原则7.17.1.1多元化城市风貌应反映所在地区的历史特征和时代特征,不同功能片区的景观风貌按组团环境特点和片区功能确定,体现风貌的多元化。
7.1.2协调性强调人工景观与自然景观、人工景观与人工景观的协调,突出烟台市山、海、城、岛、河有机融合的景观特质。
7.1.3晕轮效应以点带面,以标志性建筑促进重点地段城市风貌的形成。
居住区景观的形成7.27.2.1居住景观的形成模式(1)康居之城构筑集聚人口的大型居住平台,在黄务组团、幸福区片、只楚区片、莱山滨海新城、福山夹河区片、牟平开发建设融现代化城区、生态式娱乐区与精品住宅区为一体的大型康居之城,促进居住环境的全面提高,形成有鲜明滨海城市特色的城市形象。
(2)旅游地产适应经济国际化要求,发挥烟台市的环境优势和外向型经济优势,在依山临海、环境优美的区域发展旅游地产,促使城市旅游和房地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形成一定数量具有外向型特征的、高质量特色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