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琦善与林则徐的个人关系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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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琦善与林则徐的个人关系考述

∙分类:教学研究

∙作者:李桂枝

∙字数:2894

来源:历史教学·高校版第6期

[关键词]琦善与林则徐,个人恩怨,考述

[中图分类号]K0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6-0107-03

一、琦善与林则徐的第一次侧面交锋

琦善与林则徐的第一次侧面交锋,当是仪封商贩囤积堤料事件。

1819年(嘉庆二十四年),年仅27岁的琦善做了河南巡抚。运气不好,时黄河决堤于马营坝,琦善与尚书吴敬督工堵口。刚堵好,仪封(今河南兰考)又决。嘉庆革琦善巡抚之职,但仍予主事衔着其留工效力,将功补过。其后,也就是1820年(嘉庆二十五年)2月3日,林则徐做了江南道监察御史,分理江苏安徽二省的刑名,稽查户部宝泉局、左右冀监督、在京十二仓总漕、三库之奏销。众所周知,监察御史在实际的纠弹和建言时是不分地域也不分领域的。虽然在天朝只是从五品的官,但隋唐以降的传统,监察御史乃是皇帝纠察百官的左右手,只要掌握了证据,不管其品秩,可以随时纠察、弹劾天朝官宪的。

林则徐做了江南道监察御史,先是弹劾澎湖总兵张保,得到嘉庆嘉许,事后来到河南并在仪封发现了问题。其时,琦善负责的水利工程进展缓慢。林则徐认为,工程缓慢的原因乃是贩运筑堤材料的投机商囤积居奇,抬高堵口工程料垛供应价格所致。林则徐上奏,请皇上“饬地方大吏严密查封,平价收买,以济工需”。林则徐的建议被采纳,这对琦善来讲,可能很没面子。一者是,此时的琦善正在努力地将功补过,二者是,垛料积弊,作为前河南巡抚,琦善难辞其责。但是论公,林则徐是公事公办,论私,林则徐并不是对着琦善干,所以琦善当无怨言。更何况,琦善巡抚之职的被革,是在林则徐纠察之前。林则徐纠察之后,河南的治黄工程加速了,应该是两好并一好。此后,林则徐由于做江南道监察御史两个月,就连续纠察两个案子,在京官考核(京察)中名列一等,并受到了皇帝的亲切接见,记名以道府用,寻授浙江杭嘉湖道。至于琦善本人,被嘉庆皇上调到山东当按察使去了。不久,也就是18 21年,新皇上道光任其为山东巡抚。

凭良心而论,琦善与林则徐的这次交锋仅是侧面的,而且双方都是公事公办,应该不会留下什么个人恩怨。

二、琦善与林则徐的第一次正面接触

1824年,林则徐做江宁布政使,由于赈灾工作做得好,两江总督孙玉庭和南河南道总督黎世序联名向道光推荐,推荐林则徐总办江浙两省七府水利。水利是个肥差,以勤俭著名的道光皇上,当然愿意选择清廉且能干的林则徐来担当此任。1824年年底,江南高家堰十三堡等处大决堤,高家堰决口还使淮河水位下降,直接影响了清廷南漕北运之大计,中央震动,道光惩办几位官员,林则徐正在家守母丧,也被道光“夺情”,命他赶到南河督修堤工。期间,新任陕西巡抚伊里布和山东巡抚先后来到高家堰视察工程,林则徐奉命陪同。琦善与林则徐两个人见面都聊了些什么,史无记载。但是,后面的事实证明,两个人处得还不错。因为随后不久,琦善就做了两江总督,林则徐算是他的下属了。与此同时,与林则徐一生交

情都甚厚的陶澍做了江苏巡抚,陶澍决定苏、松、常、镇、泰五府州的漕粮改由海运,琦善与之联合上奏,举荐林则徐“细密精详,堪任其事”。筹办海运期间,林则徐劳累过度,旧病发作,身体难支,经琦善代奏,道光准许林则徐辞掉筹办海运差使,回老家养病,兼给母亲继续守孝。如此一举荐一代奏可证,琦善与林则徐不但没有个人恩怨,琦善这个一品大吏,对品秩远不如自己的林则徐,还很友善。

三、琦善与林则徐的第二次侧面交锋:禁烟大讨论

传统的看法,认为对于鸦片,天朝的督抚和将军们分作了两派:弛禁派和严禁派。其实这种分法并不科学。真正的弛禁派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许乃济。也许还可以算上几个,那就是当时的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祁贡及粤海关监督文祥等广东大宪。

许乃济在自己那个著名的弛禁奏折里提出,法令愈严,官吏贿赂愈丰,禁烟是没有意义的,不如索性放开,只禁官兵吸,不禁百姓吸,至于鸦片买卖,只准以货易货,白银外流也就不成问题了。只不过他的立论,即使站在当朝的角度,也让人感觉有失以民为本之宗旨,他说:“究之食鸦片者,率皆游惰无志不足轻重之辈,亦有年逾耆艾而食此者,不尽促人寿命。海内生齿日众,断无减耗户口之虞。

许乃济之后,陆续有人上奏反对弛禁论,其中最著名的,乃是林则徐好友黄爵滋的那份奏折。天朝大吏们发现风向有些变化,皇上不喜欢弛禁,所以大家纷纷变成了严禁派,就连起先明确表示赞同弛禁的邓廷桢等广东官宪也马上声明放弃弛禁,转向了严禁。关于黄爵滋的奏折,道光下发督抚将军们,让他们自由讨论,最后交上来29份奏折。基本上都赞同政府严禁鸦片,只不过黄爵滋的精神重在吸食者诛,一些督抚将军不太同意而已。当时,完全赞同黄的,8人(汉6人满2人),其中就有林则徐;有条件赞同黄或者反对黄的,21人(满1 3人,汉8人),其中就有琦善。

看林则徐的那份奏折,他不但赞同黄爵滋,还提供了禁烟方策共六条。再看琦善的那份奏折,赞同重治吸食,但反对吸者之罪大于贩者之罪。理由是,吸食相当于自杀,贩烟相当于他杀,按黄的办法,自杀者诛,他杀者仅流杖,似乎本末倒置。总之,通看琦善的奏折,没有反对严禁或者弛禁的意思,相反,他同意严禁,仅在严禁方法上与林则徐有所区别,所以,琦善算不上林则徐的对立方,林则徐也算不上琦善的对立方。如果真要找一个对立者的话,那就是许乃济了。辩论接近尾声之际,许乃济被皇帝弄个“冒昧奏请鸦片弛禁”的罪名,“著降六品顶戴即行休致”了。道光皇上说,当初一接到许的奏折,“朕即以为不得政体”。还说,他为此召见了内外臣工,“详加察访,从无一人议及弛禁者”。皇上都说除了许乃济,再没一个弛禁者,后世某些学者愣把琦善也打做弛禁派,有失斟酌。

四、琦善与林则徐的第二次正面接触

1837年,林则徐进京陛见,由两江总督迁授湖广总督。随后林则徐南下,途经保定,时为直隶总督的琦善先是派兵弁接应,后是率大小官员皆出城迎接。对此林则徐在日记中仅用寥寥数话,言琦善来其寓所长谈,琦善走后,林则徐又前往拜访,谈至傍晚。第二天,林则徐动身南下,琦善“值丁祭,未得来,差省酬迎”。具体谈些什么,林则徐的日记没有交代。据金安清《林文忠公传》载,琦善“遇公保定,议事时不合,论直隶屯田水利,又憾公越俎”。所谓的“憾公越俎”,乃是传说林则徐此次进京陛见,向道光皇上提交了一份《畿辅水利议》(即《胪承直隶水利事宜二十一条》)的小册子。这本小册子,乃是林则徐做京官期间(1813—1820年)就开始考虑并构思的,这至少说明,林则徐做这本小册子,并不是针对直隶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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