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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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扣分积分考核。
6.1 扣分标准
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
6.2 扣分方式
按照扣分标准和不安全行为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凡出现不安全行为,除罚款.待岗培训处理外,根据违章情况进行考核扣分。
6.3 不同分值等级相应处罚标准
6.3.1 对于扣1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1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6.3.2 对于扣2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2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6.3.3 对于扣3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3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6.3.4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4分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并处5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6.3.5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5分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并处8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6.3.6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6-9分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对责任
人并处10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
6.3.7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超过10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予不安全行为人员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6.4 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
6.1 全矿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矿安全办统一负责。安全办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扣分积分情况。
6.2计分情况同时记录在个人入井安全资格证的扣分记录内。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立即进行强制培训。
6.3 扣分结果与个人安全风险抵押挂钩,扣分达到3分.4分.5分的人员,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10%.20%.30%的比例扣除,累计扣分在6—7分.8-9分区间的,在返还安全风险抵押时按50%.70%的比例扣除,如扣分累计超过10分(包括10分),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6.4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400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200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200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0元。
6.5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6.6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考核计分周期为逐年连续考核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