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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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分要求、考核方式、科研能力与学位论文要求、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基层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一)学科、专业简介
简单介绍学科、专业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地位;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和著名学者;主要实验室和设备;项目状况(项目经费、来源等)和主要成果;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及就业方向;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特色以及本学科优势,分条阐明对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本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含专业培养特色和就业去向等)。
3.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
4.本学科、专业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要求(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其他能力等)。
(三)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分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按学制的学习年限,课程学习阶段为1~1.5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小于1年。
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完成学位论文、符合学校有关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研究方向
依据“科学、规范、稳定”的原则设置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均应阐明研究内容和研究特色。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应低于31学分,外国留学生不少于30学分,每学分以18学时为标准安排教学。
1.学位课程(至少19学分)
学位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科平台课、学位专业课三类。
(1)学位公共课(共4门,7学分)
学位公共课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课程。
①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共2门3学分,依据中宣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设置,由法政学院负责开设,并组织课程组,理论联系实际,以专题形式开展模块化教学,注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注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具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全校必修)2学分,36学时《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指定修学)1学分,18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指定修学)1学分,18学时《中国社会概况》(留学生必修)1学分,18学时《中国文化》(留学生必修)2学分,36学时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专业可不开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其相关教学内容在学科平台课或学位专业课中体现。
②第一外国语课程
共2门4学分。除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外,其他各专业研究生均须修读第一外国语课程。我校开设的第一外国语以英语为主要语种,教学内容包括口语、阅读、写作等,侧重培养研究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英语会话》(全校必修)2学分,36学时《英语阅读与写作》或《国际学术交流英语》(分层次修读)2学分,36学时《高级汉语阅读》(留学生必修)2学分,36学时《高级汉语写作》(留学生必修)2学分,36学时(2)学科平台课(2-4门,6~12学分)
学科平台课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开设,是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的基本课程。各专业一般应开设在一级学科内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方法的课程,其中1门须为原理类课程,1门须为方法论或研究方法课程。
学科平台课原则上按每门2或3学分、36或54学时设计。
(3)学位专业课(3-5门,6-10学分)
学位专业课是指本专业领域内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有利于学生拓展学科知识面的
基本课程,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的培养要求开设。
2.非学位课程(至少8学分)
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导师课程三类。
(1)专业选修课(一般为3~6门,6~8学分)
专业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各专业原则上须开设5门以上课程,供学生选读。专业选修课可从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的专业课程中选择。学校鼓励开设论文写作指导、专业英语等选修课程。
(2)跨学科选修课(1门以上,不少于2学分)
各专业从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中推荐2~3门可供本一级学科以外的其他专业研究生选择修读课程。各专业推荐的跨学科选修课,经研究生学院审核、汇总后,编制“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跨学科选修课程汇总表”供研究生从中选学。
3.必修环节(4学分)
必修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活动两部分。
(1)专业实践(2学分)
为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须结合专业学习、论文写作积极参与专业实习(含教育类专业的教育实习)、社会实践,并撰写实习(实践)报告。研究生专业实践一般在第4或第5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为2~3个月。
(2)学术活动(1学分)
“学术活动”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的进展,各专业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听取的学术讲座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规定研究生作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的次数(至少2次)。学校提倡研究生积极参加跨学科学术交流和国内外访学活动。
(3)本科课程助教(1学分)
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实施研究生助教制度。主讲教师上课时助教须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服从主讲教师安排,必须参与课程教学的所有环节,辅助主讲教师承担课堂组织与管理、课程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讨论、习题课指导、实习实验辅导、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正式注册的学术型硕士(中国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担任助教工作满一学期,考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