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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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项制度实施方案六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根据《靖江市2016年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靖委办〔2016〕111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科室单位推行并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以下简称“六项制度”,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这一目标,推进全局科室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改进作风行风,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再来一次大跨越”,在苏中地区率先融入苏南“第一方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证。二、“六项制度”实施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三、“六项制度”内容要求六项制度指 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一服务承诺制1.服务承诺制是指各科室单位履行法定职能,向所服务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行政服务的有关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2.建立服务承诺制应当遵循公开、诚信原则,做到承诺 ……""1007…… 更多相关 六项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施方案工商行政管理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工商行政管理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区工商局推行商标帮扶“六项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工作取得成效县工商局t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管六项制度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农村低保制度实施情况的思考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服务对象签字认可。有关事项不能现场办理或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向服务对象出具回执,回执内容包括 首问责任人姓名及其联系、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等。8.各科室单位应当对首问责任人的服务行为进行规范。首问责任人接待服务对象,应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
时高效。9.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各科室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和投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三限时办结制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有关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2.建立限时办结制应当遵循高效、规范原则。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3.适用限时办结的事项主要包括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登记,公共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4.各科室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法律、法规对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的,承诺的办理时限可以少于规定的时限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参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合理确定承诺时限。各科室单位应当将承诺的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受理申请时告知服务对象。2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同级人民政府或共同的行政主管机关确定1个单位为牵头部门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其他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工作流程的办理时限。5.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收到相关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除当场办结或答复外,有关事项办结之日为 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出具书面办理或答复意见的日期 下达有关文书或颁发证件的日期 按照规定转报、上报审批的日期。办理事项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需要经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勘测、检疫、鉴定、现场审核或专家评审等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的,各科室单位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告知服务对象。6.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近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届满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四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各科室单位办事或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
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2.一次性告知制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不得有意刁难办事人或态度“冷、横、硬”等问题现象。3.对管理相对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 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4.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五否定报备制1.否定报备制是指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的制度。2.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3.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依规提理意见。4.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 审办单位或审办人姓名、联系、审办事项项目、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5.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作出否定决定后,应根据职责权限,继续对审办事项项目做好跟踪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6.管理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