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监狱化人格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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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监狱化人格的表现、危害及矫正
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1301班张雨晨0124
摘要
监狱化人格是当前监狱问题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服刑人员在监狱的生活使他们的人格特征打上了深深地“监狱烙印”。

在漫长的监禁中受到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服刑人员逐渐形成的不能与正常社会相适应的异化心理及行为,造成的服刑人员人格变异化过程就称为监狱化人格。

而监狱化人格问题在我国尚无系统研究,本文从监狱化人格的内涵、表现、危害、矫正这五个方面浅谈服刑人员在监禁环境中的心理变化,行为特征,并希望看到更多来自学术界、行刑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剖析。

关键词:监狱化人格危害矫正
一.监狱化人格的内涵
要了解监狱化人格,首先应了解什么是监狱化,“监狱化”一词,出自于美国社会学家唐纳德·克莱默笔端。

按照他的解释,监狱化是指个别罪犯对监狱文化的学习与内化的过程。

通过这个过程,罪犯可以习得罪犯社会内部的非正式规则、价值取向和习惯,监狱当局制订的正式规则和制度,以及监狱的普通文化。

监狱化过程是一个反社会化过程。

其最终结果是使具体罪犯接受罪犯社会的价值与习惯,并逐渐加入和适应罪犯社会;监狱化过程是一个机构化过程。

机构化是指罪犯入监后对监狱这一特定机构的规则、纪律等正式文化的学习所形成的一种异化。

监狱化过程也是一个犯罪化过程。

犯罪化是指罪犯入监后对监狱罪犯亚文化的学习和内化过程。

再来是了解何谓人格。

人格是各种心理特征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组织结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它都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是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的心理品质。

因此,人格具有独特性、整体性、稳定性、功能性、自然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五大特点。


全的人格是心理健康的主要标志,它以智慧、道德、意志为核心,其中智慧是人格力量的基础,道德是人格力量的关键,意志是人格力量的灵魂。

健全人格对人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它是人前进与发展的动力。

一个人格不健全、心里不健康的人,很难对周围事物、环境条件形成准确的认识并进行理智的分析,就很难形成正确的需要、动机和目标,更谈不上形成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理智的行动。

其次,它能促使人更好地适应环境,激发人的创造性。

人一生就是不断地克服矛盾、困难、挫折,战胜自我的过程,人除了改造自然界还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而且对自然界的改造要依赖于主观世界的改造,如果缺乏健全人格,人的心理就缺乏免疫力,就很难抵制生活中的矛盾、困难和挫折,时刻生活在恐惧感和危机感之
中。

当人格特征在发展和结构上明显偏离正常状态时,就会产生人格障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变态心理或变态人格。

而所谓监狱化人格,是指服刑罪犯在封闭、隔离的刑罚执行条件下,在长期严格、单调、刻板的监禁生活中,通过对罪犯亚文化的学习与接受,对监狱当局制定的正式规则和制度的学习与接受,逐渐形成的孤立、抗拒、猜疑、抱怨、仇视等阴暗心理和卑微、顺从、伪装、善变等不良行为表现。

监狱化人格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所呈现的人格倾向性和曾经有过监狱生活的人所留下的个性印记。

二.监狱化人格的表现
1.反社会型人格。

反社会型人格也称抗争型人格。

他们缺乏理性、自私、情感淡漠,总是想控制别人和为所欲为。

表现为与监狱和社会严重对立,人际关系缺乏信任感,对人对事常无端猜疑和仇恨,容易由细小的矛盾引起全面的对立和强烈的抗拒。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实行严格管理,采取了许多强制的改造措施,强制的行为规范,强制的监管制度,强制的剥夺自由,强制的劳动和教育等等。

罪犯对这一段经历的不满,往往归咎于对
法机关、对社会的不满,从而强化反社会倾向的心理。

这种心理的危害最大,偶见的刑释人员疯狂作案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例,就是这种心理的极端反应。

2.顺从型。

这种人格与第一种完全相反。

此人格和表现为言行过分谨小慎微,卑微顺从,独立性和自主性被动丧失,遵从权威者的意愿行事。

监狱里管教人员与罪犯具有明显的不平等地位,罪犯的权利被一定程度限制,管教人员有规定罪犯生活、劳动、学习、交往等方面的权威,罪犯不服从管理将会受到惩罚,从而强化了罪犯服从、卑微的心理。

罪犯在监狱中长期生活,吃穿住用行都是在监狱管理机关的安排和命令中进行,他们习惯了顺从,习惯了惟命是听。

一旦离开这种模式,他们的行为就会无所适从。

比较典型的形象是《肖申克救赎》中那位对50年监禁生活的高度适应,假释后因与正常社会生活脱节而自杀的布鲁斯。

3.多重人格型,即通常所说的阳奉阴违。

此类人常随场景的变换改变自身的人格面具,屈从强者欺凌弱者,善于察言观色和伪装,对管教人员表面俯首帖耳,内心抗拒改造,坚持自我。

由于服从并非出自内心,一些罪犯往往表面上对管教人员恭敬唯诺,假装服从老实,骗取管教人员的信任,内心里实则愤恨不平。

近年来常有发生管教人员信任的罪犯作案犯罪,在罪犯中作恶逞凶成为劳头狱霸的现象,就是这种人格双重性的典型体现。

三.监狱化人格的危害
通过之前的监狱化人格类型分析,接下来分析由此带来的危害。

服刑人员形成监狱化人格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危害:
1.对于服刑人员自身,会产生两方面的危害。

一种是由于单一刻板的生活方式,服刑人员的个性逐渐被消磨、退化,习惯于听从命令,有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而且出狱后甚至对回归社会感到恐惧不安。

这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演变格格不入,客观上使得罪犯更难接近和适应现实社会。

第二种是服刑人员接受了罪犯社会的非正式的价值、习惯和规范,同
时也
就产生了一种监狱当局的正式规则的“免疫力”,使规则的正面影响大打折扣。

这种情形的发生,不仅可能使罪犯改造和重新社会化备加困难,而且可能加深罪犯的反社会性程度,引发再犯罪。

2.对于社会来说。

随着没有得到彻底矫治的人格异常的服刑人员的释放,又将监狱亚文化散步到外界社会的各个角落,使外界社会的亚文化得到不断发展和壮大。

3.对服刑人员改造教育工作来说。

阳奉阴违的人格双重性,他们更隐蔽、更复杂多变、更难以捉摸的心理,使得管教人员的判断力发生偏差,监督管理的难度加大,监管改造秩序经受严重考验,狱内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常使得监狱当局措手不及,防不胜防。

如果不保护好人类的心理健康,必将给整个社会灾难性的影响。

四.监狱人格化的矫正
监狱人格化的矫正应从监禁制度改革和心理矫正两方面入手。

1.改革刑罚制度,限制监禁刑。

虽然强烈隔离对于惩戒罪犯,促其悔改有一定作用,但完全封闭的环境会使罪犯出现制度化倾向,导致其本来就不健全的人格进一步恶化,从而进一步形成监狱人格,因而,在当今世界轻刑化的趋势下,应适当限制监禁,防止其被滥用。

2加强监狱人权保障。

尊重人权使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样罪犯是人应该享有基本的人权和人道主义待遇,罪犯是公民,依法享有未被剥夺的和限制的公民权。

尊重罪犯人格,实行监狱的人性化管理,可以有效限制监禁副作用,促使罪犯人格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3.重视罪犯的心理矫正。

长期以来,我国对罪犯的改造主要是对罪犯的正确价值观的理论灌
输和罪犯的反省悔过,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学工作者的作用难以发挥。

20世纪80年代末罪犯心理矫治才悄然生起,各监狱部门也设立了相应的心理矫治部门。

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谁矫正,矫正什么以及怎样矫正等问题。

另外,缺乏专门的心理矫正人才。

罪犯入狱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而,心理矫治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结束语
监狱化问题是一门复杂的改造人的学问,是特殊的“人学”。

高墙不囚禁阳光,健康从“心”开始,只有举全社会之力,采用科学的矫治手段,创造适宜的矫正环境,才能化腐朽为神奇,打开“狱中人”心锁,遏制和防止监狱化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帮助服刑人员走出心灵的阴霾,顺利地度过服刑期,身心健康地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1] 连春亮,王欣.剖析罪犯心理的艺术[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2] 何为民.罪犯改造心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 王平.中国监狱改革及其现代化[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
[4] 邵道生.罪犯改造心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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