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合同完全足行时才有可能产生 既然当事人选择了合同解
包括违约扭害赔偿和违约之外的扭容赔偿两种贵任 , 是违约 贵任与畏权贵任的结合
当然 ,并非在所有合同解除中的法律后果均包括这两种 贵任 ,而应视合同的其体情形和解除权产生原因的不同来确
除, 就说明当事人不皿意继续展行合同 ,非 违约方就不应该 得到合同在完全展行情况下所应得到的利益 , 也就是说 , 不 应该考虑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 , # 并认为, 这样做 的原因还在 于 ∀合 同解除后的报害赔偿足 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特别应 当 看到 ,解 除合同本身就是对违约方 的一种制裁 , 因为是否选 择解除合同乃是非违约方的一项权利 ,只有在合 同继续存在 对其不利的情况下 ,解除的后果只能对违约方不利 正是基
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本文试从 比较法角度并结合我国相
关司法实务进行探讨
一 合 同解 除 后扭 容赔 俄 资任 之性 服 对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性质 , 可以概括为三种主
约之后 债权人解除合同之前 , 债务人已经根据合同法第7章 的规定承担了违约贵任 那么在债权人解除合同后 , 浦要问
的是 :原来那些己经发生的法律效果那里去了? 根据合同解 除的性质, 实际展行的贵任因为解 除而 消灭 那么扭害赔偿 呢? & 如果认为也一并消灭的话 ,则第盯条上的赔偿损失只能
(幻 茜云松 : 期贡违 约规 则研 究) , 中国玻法 大学 出版社公犯3年 胶, 举2 , 百 1 (3)同注(l (
∀ ∃ 一 妇 _, , 肠
.. }
因的不同可能会存在多个扳害赔偿请求权
问题探讨
首先 ,违约贵任
馨 黔 渔骊淤必 公 牛道 毅 拼
从 秀
用是当事人信核合 同能够成立并 能够得到履行而产生的 ,所 以也应列人损害赔偿的范围 # t 有学者认为 ,合同解除后的 J 4 损害赔偿 , ∀其范围包括违约造成的损失 ;因恢复原状而支付
瓣麟撞 一 参
曾祥 生
论合同解除后的报容赔偿
同解除权的效力既是合 同解除制度 中的核心 问
颐 ,也是合同法理论与司法实务 中一个极富争议
其性质乃属于侵权贵任的范畴 在因加害给付而解除的情况
下, 也同时产生债务不展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俊权损害赔
偿请求权 ] l t
的问题 一个合法有效 的合 同, 基于合同法的基
定 :或者存在违约找容摘偿贵任 ,或者存在俊权赔偿资任, 或 者两者兼而有之 %并且 ,合 同解除之摄容赔偿贵任同样必须
具备民法关于扳容赔偿资任构成要件之规定 , 否则 , 相对方 无孺承担民事贵任 二 合两娜价后报. 赔. 资任之范. 对合同解除后担害赌偿性质的争议 ,核心在于对合同解
除后赔偿贵任的范圈的不 同认识 因债务不展行之损害赔偿 说认为 , 合同解除赔偿贵任范圈为所受扭失或所失利益 , 而 合同解除之扭害赌偿说认为 ,赔偿贵任范围为信橄利益 如 前所述 , 本文采违约扭容赔偿与怪权扳害赔偿结合说 ,并在 此范圈内讨论合同解除后扭害赔偿贵任之范围 第一 ,信软利益扭容赔偿 信核利益 , 是指法律行为为无 效或可得撤梢或被终止 , 相对人 信按其为有效 , 却因无效或
果 , 即如 同合 同未曾发生过一样 对信核利益的范 围,学说理 解并不一致, 有学者认为, ∀损咨始偿除包括因不展行合同义
务所致 的损害 以外 , 还应包括合同解除以后 因恢 复原状而发
生的损害赔偿 此外 ,管理 维修标的物产生的费用或准备足 行而支付的费用 ,均属子非违约方经济利益的损失 这些费
到此 目 的时候 , 合 同解除权人能否借助损害赔偿 的手段? 标
如果 回答是肯定 的,那么这里的损害赔偿 的性质是什么? 损
根据第9 条第1项 因为不可抗力的情形, 甚至包括第9 条第2 4 3
救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情形 所以根本无法为解除合同后损害 赔偿请求权的发生确定统一的构成要件 ;第二 , 在债务人违
物而产生的费用;为准备展行合同和接受展行合 同而支出的
务)
虽然扭害与违约行为 有密切联 系一
也可能是违反
了法定的保护义务 , 比如 , 在因加害给付而违约解除的情况 下 ,将 同时产生债务不瓜行 的扭害赔偿请求权和俊权损害赔 偿请求权 ;再次 ,在违约解除权之外 ,还存在非违约解除权和 约定解除权 , 如果一棍否认合 同解除后 的俊权贵任 , 在非因
后 , 尚未瓜行 的, 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 根据 胜行情况和合
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采取其他补教措施 ,并有
权要求赔偿损失 # 一种观点认为 , ∀第卯条说的 ∃ 赔偿损失 %,
而言 ,更涉及到一系列的复杂问题 对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
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通说认为合 同解除后原则上应当使合同 当事人恢复到合 同订立以前的状态 , 即恢复原状是合 同解除
约解除时, 解除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对方 负违 约损害赔偿贵
或转换 , 但是该种损害请求权发生于合 同解除前 ;而对于因
为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扭害姗偿 , 并不能完全认为是原合同债 权的继续 , 因为这里的损害赔偿 , 与前述违约损害赔偿相比, 有粉不同 的性质 因而 , 因解除行为而引致的损害赌偿 ,应该
解除合同所遭受 的损害赔偿
荷兰新民法典也采此说
对于
第 三 , 违 约损 害赔偿 与 侵权 损 害赔偿 结合 说 该 说认 为 ,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 ,并非都是原合同债权的继续
违约损害赔偿而言 , 其固然是原合同债权的变形或转换 ,但
是该种损害请求权发生于合同解除前 ,其实与合同解除并无
关系 而 对 于 因为合 同解 除 而产 生 的损害 赔偿 , 不能 认 为是
者指如果合同正常艘行后 可以获得的利益的损失 对于可得
在任愈解除权中, 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无须 以违约为前提 ,
行使解除权的行为也非违约行为, 因而无从谈起违约贵任 由此粉来 , 合同解除后的报容姗偿 ,并非都是原合 同债权的 继续 对于违约扭害赔偿而官, 其固然是原合同债权的变形
利益 , 是否在赔偿之列 ,学界争议较大 一种观点认为, 在违
违约损害赔偿 也可能存在侵权损害赔偿 属于违约损容赔 偿的 , 自应适用违约损 害赔偿的一般规侧 , 属于俊权损害赔 偿的,应适用俊权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 # 此 观点为违约损
容赔偿与怪权损害赔偿结合说
成的附加费用及所丧失的收益要求损害赔偿
第二, 因合 同解除之损害赔偿说
法国民法
来自百度文库
典 ! 日本 民法典 ! 以及我 国台湾地 区 ∀民法 # 也采此说 此说 以瑞士法为主要 代表 ,瑞士债法典第1的条就规定 ,解除合 同一方可以请求因
张:卜 )因债务不足行之损害赔偿说 , 即违约损害赔偿 ;(二) 因合同解除之损害赔偿说 , 即侵权损害赔偿 ;(三)违约损害赔
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结合说
第一 , 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说 以德国新债法为代表, 在这里所指的损害赔偿应当理解为因. 合同未展行所引起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 ,而且原则上 , 此损害赔偿是代替展行的扭
本理念 ,应当尽可能地使之有效 但当合同业 已成为当事人 的沉病时 ,若 不允许其逃逸合同的束缚 , 对其要求难免过于 苛刻 , 因此有必要斌予受害人以解除权 然而 ,合 同解除不仅
事关合同双方 当事人利益 的平衡与保护 ,而且于理论和实务
我国学者对于此问题 的争议主要集 中在对我国 合 同 法 ! 7 条规定的理解上 合同法 ! 7 条规定 , ∀合同解除 第9 第9
原合 同债权的继续 , 因为这里的损害赔偿 ,与前述违 约损害
赔偿 相 比 ,有 着 不 同的性 质 因解 除行为 而 引致 的损 害赔 偿 ,
本文 同意后一种观点 ,认为 , 合同解除后 的损害赔偿请 求权 ,并非都是原债权 的继续或转化 , 因合 同履行和解除原
∋ 1)年亚: 合同解除效力若干问通研究!,武汉大李 加麟牟度硕士学桂论丈
擞梢或被终止 的结果所泉受的不利益 信橄利益赔偿 的结
于这些原因, 对可得利益的赔偿不应包括在 因合同解除而产
生的损害赔偿范围之 内 否则 , 将会使非违约方得到不应得 到的利益 # 口 文认为 ,在违约解除情形下 ,前 一种见解显 冰
然更有道理 :其一, 解除合同 , 当事人并非因为其不愿意履行 合同, 而在于其对于对方瓜行合同已不可期待 , 是否解除虽
害赔偿 ,但不仅限于履行利益 , 债权人可以就重新交易所造
理解为新权利 因为,原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就是原来债权
的法定变更 ,是同一个债权 认为该请求权消灭 ,就如同认为 原债权消灭 因此,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赌偿请求权 , 应当认为 是原来债权的继续才 比较合理 这也是 公约 ! 通列) 德国 断 债法) 台掩地区乃至英美法系的一致见解 # ) 此观点实 为债务不展行之损害赔偿说 另一种观点认为, ∀从第盯条 的 行文来看 , 其规定的赔偿损失 ,显然包括了合 同解除后所发 生的一切扭害赔偿 , 只不过第卯条只是 引用性的规定 此处 的赔偿损失包括违约损害赔偿 ,也包括因为解除而产生的损 害赔偿 #, ∀在违约行为引致的损害绮偿 , 其性质并非必然是
任,且可得利益也应当 计算在内, 即 合同法 ! 3 条第2款 第11 仍然有适用 的余地 t 另一种观点认为 , 可得 利益不应在赔 1 %
偿之列 , ∀在合 同解除系由违约而产生 的情况下 ,单纯从违约 角度看 ,确实应存在违约扭害赔偿的问题 但从法律上看 ,合 同的解除不应超出合同解除效力所应达到的范围 由于合同 解除的效力是使合 同回复到订立前的状态 , 而可褥利益只有
然由当事人 自愿选择 ,但从另外的角度粉 , 往往也是被迫为
之 以解除合同属解除权人 自愿进而否定可得利益的赔偿显 然不足为取 ∃ 其二 ,合 同的解除虽不应超 出合同解除效力所 应达 到的范围, 但是 ,债务不展行贵任 的承担并 非以合同解 除为基础 ,而是以债务不瓜行为墓础 ,有独立的请求权基础 其三 , 解除后的返还 给付并不 足以保护受害人 ,对信核利益
后的直接法律后果 然而 , 在返还给付不能够达到或完全达
其盘思是说解除合 同不妨碍损害赌偿请求权 的行使 , 因此损
害赔偿请求权还须另有法律基础 #, 原因在于: ∀第一 , 因为
合 同法 ! 第盯条乃是所有的合同解除情形下 的法律后果 ,其
中既有 因为债务人违约而解除合 同的 ,也有其他情形 ,包括
违约而解除合同的情形下 ,受害人的利益将无从救济 , 比如
必要费用 ;返还给付物的费用等 唯须注意的是 ,一般认为 , 信核利益的赔偿以履行利益为最 高限颊, 此规则同样适 用于 合同解除之份形 第二, 可得利益损害赔偿 可得利益也称期待利益 ,是指
因损害事件的发生使权利人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 的撅数或
益 偿可 利 赔 还 维 利 路 赌 褥 益 偿 是 持 益 麟,娜 人申 合 膝权 于
的赔偿也仅仅是受害人通受损害的一部分 至于可得利益如 何确定 的间题 , 自应适用合同法上的有关规则 如果不存在
(4 )王利明 :(连的贵任论 !, 中国玻法大学 出版杜公 3年龙 , 第肠7 百 刃 (5 )张桂龙 刘叙 级:(合 同法详解 !,人 民法陇 出胜杜19卯 年版, 第n 7 贾 6 t )隋参生 : 合 同法妥 义), 法律 出版杜2以 抖年发 , 第幼0 万 (7 )王利明 : 连约贵任论 !, 中日玻 法大学出版社2以X 年修仃胶 , 第727 贾 )
的发生 ,是 因为致害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 通常是对受 害人相对权利 的俊害 ;其次 , 因合同解除而发生的损客 ,在违
约解 除权 , 因为可归资于解除相对人的违约行为而致合同解 除 , 由此产生的扭 害, 并非都是因为违反 了合 同约定 的义
的必要费用 ;管理维修标的物而产生 的费用 ;因准备履行所 支付的必要费用 # 冰 文认为 ,合 同解除下损 害赔偿贵任应 当包括信锁利益赔偿 ,其范围包括 :订约费用 ;管理维修标 的
红 ~

∀ 一
熬榭嘛娜姗 琪 彝撇 布价犷欲 脚抓份 分 ∗ 丫
可得利益 , 自然不应予以赔偿 ,而不能成为对可得利益不予
外的损害赔偿贵任构成要件来晚定 , 而且 ,无论是在信赖利
赔偿 的理由 因而, 在违约解除情形下 ,可得利益应列人赔偿
范围内 可得利益 的计算则是个 较为复杂 的问题 到断是否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