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情况综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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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情况综述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国办发63号印发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25个省份已印发实施方案,其余省份也即将印发或已提请审议。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有力有序,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第一,既有的分散平台得到逐步整合。一方面,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大板块有序整合。截至去年年底,50%以上设区的市已实现了4类公共资源在统一平台交易,海南、云南、青海、宁夏等地率先实现了省级层面的统一平台交易。另一方面,平台业务覆盖范围向其他公共资源拓展。不少省份将平台交易范围拓展到药品集中采购、海域使用权转让、特许经营权交易、罚没物品拍卖和林地林木转让等领域。广东省惠州市的交易种类达到54类。去年底,民航局还推动了航空时刻拍卖。

第二,“一站式”信息共享和监督平台正在形成。一是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国务院发改委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湖北等地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办法。二是信息孤岛得到有效破解。贵州等省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系统,信息化建设力度大、效果好,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跨行业跨领域的项目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三是数据聚集分析成效初显。甘肃等地通过汇集的信息数据,定期研判经济发展走势,动态反映平台交易运行状况,监督评标专家履职行为,为宏观调控、企业决策、监督监管提供支撑。

第三,专家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专家资源实现对接共享。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正在修订,将为专家资源在全国共享提供基础保障。北京等26个省市整合建立了综合评标专家库,有效解决了部分地区专家稀缺问题。一些地方还与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对接,实现了国家级专家远程随机共享。另一方面,评标评审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山西、湖北等省建立了专家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给予惩戒,并记入信用档案,为评标评审行为的有序规范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四,平台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一是交易效率大幅提高。比如,广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环节由22个精简至10个,政府采购环节由43个精简至11个。二是交易成本进一步降低。不少地方开发网上办事系统,通过互联网递交材料,预定开评标场地、抽取评标专家,远程开展异地评标。三是违规行为逐步减少。重庆等15个省市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红头文件清理工作,着力纠正违法违规设置许可审批、登记验证等行为。

在机构建设与整合方面,各地具体做法不一

山东省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

并建立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设立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2.撤销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事业单位建制,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资产一并划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原参公人员身份不变)。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能仍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处承担,在工程建设处加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加挂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牌子,仍作为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维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整体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运行。

4.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于2015年12月份完成改革任务后,撤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机关、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事业单位建制,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资产一并划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南省人民政府将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管理模式建立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防止权力滥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承担管委会日常工作;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提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省本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负责与国家、市州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的互连互通。

河南省

组织架构方面

(一)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国资委、省旅游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决策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其职能、编制、人员通过对现有隶属于省直有关部门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整合后确定。

平台建设方面

(一)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适应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整合目前有关省直部门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集中采购等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交易。

(二)落实交易平台建设场所。

(三)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网络系统。

(四)筹备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筹备工作,整合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产权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和省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落实建设资金和运行费用。

(六)加快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鉴于时间紧迫,为确保按期投入运行,由省投资集团协助建设。

内蒙古组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配套的制度、措施;管理和维护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库;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对各级各类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组织考核评价,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整合期间,自治区本级各类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及机构不改变现有的法人地位,按照法定职责,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改变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不动产登记中心、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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