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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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知识图解

时间:原始社会末期

原始习惯

来源:习惯法

传统习俗

中国法治文明的起源

礼:祭祀礼仪规则和伦理道德习俗

法律渊源

刑:复仇惩戒或军事征讨等暴力手段及其行为规范

与西方法治文明起源的比较

指导思想:“行天之罚”、“受命于天”-----天罚与神判相结合

习惯法:以礼和刑为主要内容,居主要地位

主要法律形式君主的命令:誓,诰,训等

夏刑、商刑等

刑罚制度: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等

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

主要罪名:

商:不孝,乱政,疑众

夏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内容①对过失犯罪或危害行为减免刑事责任,对

故意犯罪或惯犯从重处罚

刑罚适用制度②宁可漏杀有罪,也觉不错杀无辜的:疑罪

从无慎罚思想

③主张依据一定的标准或规则定罪量刑,反

对滥用刑罚

①行政,军事,司法职能划分不严格

司法制度②浓重的:天罚、神判特色

③监狱的设置:“圜土”

(一)基础知识图解

1.法律思想的发展:在“天讨”、“天罚”等基础上,发展出“以德配

天”、

“明德慎罚思想

周公制礼

2.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

吕侯作刑

法律概况 3.主要法律形式:周礼、吕刑、九刑、遗训等

周礼的渊源与发展

礼的性质与作用

4.“礼刑”关系相互关系:相辅相成,互为表里

适用时“礼不下蔗人,刑不上大夫”

主要罪名:“不孝不友”、“犯王命”、“放弑其君”、“杀越人于货”、

“群饮”、“违背盟誓”、“失农时”

死刑和肉刑

赎刑

刑罚体系圜土之制(劳役刑)

嘉石之制(拘役刑)

刑事法律制度刑罚世轻世重

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主要刑法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偶犯与惯犯

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同罪异罚

所有权

民事制度债

契约:质剂、傅别

民事法律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

六礼

婚姻制度“七出”“三不去”

嫡长子继承制

行政法律制度国家行政体制

“学在官府”

行政管理制度

述职督课制度

司法机关

民事与刑事的区分

“五听“

司法制度主要诉讼制度“读鞠”、“乞鞠”制度

证据制度

“五过”之呲

监狱管理制度:圜土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基础知识图解

(1)铁制农具的适用

(2)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社会的发展(3)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加速衰落

(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

(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

寅铸其于鼎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

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

而用竹刑

成文法公布的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

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为

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魏国李悝的新政,制定《法经》

(2)商鞅在秦国的蝙蝠

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3)楚国吴起的变法

(4)立法思想: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轻罪重刑

(1)分列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法典体系初备

李悝的《法经》主要内容(2)明确宣布“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打击重点直指反抗专

制通知的行为

(3)保护君主专制,维护等级特权

(1)改法为律,明法重刑

(2)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

(3)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

(4)奖励军功,奖励耕织

(5)奖励告奸,什伍连坐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6)统一文字,统一度衡量

意义:使得秦国大治,推动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

发展,为秦国打败其他各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

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

(一)基础知识图解

指导思想:法家理论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具体体现为:“以法为本”、“一断于法”、“轻罪

重刑”

重视以法律手段全面调整社会关系

刑法文明发展滞后

特点否定宗法关系在社会中的作用

确立重点保护中央集权,皇权的原则

法律形式:律、令、式、延行事、法律答问、法律文告

罪名:降敌罪、不敬国君罪、挟书罪、以古论今罪、言论罪

形式法律制度原则

刑种

民事权利主体

民事法律制度所有权

婚姻家庭继承制度

行政事务

行政法规分类官吏任用

官吏奖惩

中央:设延尉、与丞相、御史大夫

司法机关地方: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制度

判决原则:必须引用法律条款

司法制度判决形式:公室告、非公室告

诉讼制度诉讼的审理:调查、勘验、审讯

案件的判决:读鞠(宣判)、乞鞠程序(上诉)

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

(一)基础知识图解

指导思想:由汉初黄老思想———儒家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法律概况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直接依年龄确定刑事责任

亲亲得相首匿

刑罚原则对老幼、妇孺予以照顾

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废墨,劓、刖等肉刑

死刑

宫刑

笞刑

刑罚制度沿用更规范的刑罚体系、沿用劳役刑

形式法律制度徒边

禁锢

赎刑

危害政权罪:谋反、大逆不道

不敬、大不敬主要罪名侵犯皇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的犯罪违反诏令罪

欺诈、污蔑罪

危害中央集权:阿党附益

违反伦常罪:不孝、禽兽行为等

选官方式:察举、征辟等

职官管理制度任用方式:拜、征、守、假、兼、领、行、迁

官吏任用的回避制度

行政法律制度“上计”考课制度

职官考课奖惩制度免官处分制度

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监察制度地方监察机关:司隶校尉、州刺史

行为能力的确定:依等级身份

对土地

所有权

对其他财务

买卖契约

债租佣

民事法律制度借贷

婚姻的成立

婚姻家庭一夫一妻多妾制

婚姻的接触

继承权:不承认非子、非正的继承权、诸子均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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