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修订稿

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修订稿
节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修订稿

天津市合理用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

暂行办法

为规范我市节能评估的市场行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节能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作秩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能评服务体系,促进我市节能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合理用能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能评机构“)的合法权益,经能评机构业内集体约定《天津市合理用能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收费办法》)。

1、能评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2、能评机构本着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优质服务,展开公平竞争,反对劣质低价和恶性竞争,杜绝合同转包。

3、本《收费办法》依据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按照6号令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列入项目概预算。

4、自律收费标准

能评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收费(表一、表二)

报告书的收费按规定的“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的70%核定。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按规定的60%核定。3、具体收费金额按建设项目投资额在对应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5、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不同行业收费的调整系数

6、能评机构在开展节能评估时应自觉执行本《收费办法》,不得随意压价。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节能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的工作秩序。

7、按“津经环资【2008】88号”文件规定,节能评估文件专家论证的相关费用由能评机构支付,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其

收费标准按本《收费办法》第4条规定的10%收取,由天津市节能协会收缴。

8、能评机构为委托方提供优质服务,应本着优质优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9、能评机构在履行合同中因委托方造成工作量增加,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双方协商加收费用。

10、能评机构提交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能评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追回部分以致全部咨询费用。

12、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能评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1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咨询业务的收费,能评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额。

本《收费办法》作为《天津市合理用能评估机构行业自律公约》的附件与公约一并实施,业内各机构共同遵守。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最新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最新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xx年1月4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xx年2月16日兰州市人民 * [xx]第2号公布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兰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 * 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 第五条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以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表彰奖励等。 第八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效开展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保障节能产品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产品的国际贸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节能产品,是指符合与该种产品有关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在社会使用中与同类产品或完成相同功能的产品相比,它的效率或能耗指标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或达到接近国际水平的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节能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活动。节能产品认证采用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及其代理商(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愿申请节能产品认证。 第五条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受国家经贸委的领导,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管理以及全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认证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证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二)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补充要求; (三)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四)产品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五)产品应注册,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认证程序 第七条申请认证的国内企业,应按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认证范围和产品目录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格式填写认证申请书,并按程序将申请书和需要的有关资料提交给中心;境外企业或代理商均可向管理委员会或中心申请,其申请书及材料应有中英文对照。 第八条中心经审查决定受理认证申请后,向企业发出《受理节能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企业应按照《节能产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心交纳有关认证费用。 第九条中心组织检查组,按程序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企业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企业节能降耗演讲稿

企业节能降耗演讲稿 篇一:能降耗年度工作总结演讲稿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企业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要求。为此,今年我公司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革新和节能降耗目标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真贯彻《节能法》和《节能条例》为根本,狠抓基础管理工作 第一、坚持抓好能源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使能源管理工作按部就班有序展开。在节能组织上我们建立了由主管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人员的三级能源管理网络,建立了节能降耗领导小组,把能源管理工作覆盖到生产班组和基层各个岗位,做到全员参与。在管理制度上,我们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自己的制度和考核体系,使各项节能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制定科学严谨的量化能耗定额。我们始终把目光放在全市乃至全省一流同类行业的实际运行能耗指标,千方百计调研了解先进同行业的实际能耗情况,按照一流企业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能耗定额,结合本公司实际,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量

化能耗定额是实际生产运行结果的检验标准,既是全体员工能源消耗的工作目标,也是对企业日常运行工作的行为约束。 第三、坚持抓好基础考核工作。公司三十余个换热站是耗能主体,控制好个别生产主体的能耗是实现能耗指标下降的基础和关键。我们坚持把能耗指标与生产计划同步下达、同时考核,使节能降耗成为公司一项基本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以各生产部门为重点,对水、电、车、油的消耗进行实时监控、日跟踪、周通报、旬分析、月总结,及时发现和调整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优化生产方案,做到动态监管、事前控制。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多种宣传、培训、激励措施,提高全员的节能意识,充分调动一线职工主动参与节能降耗的积极性,为降低生产成本出谋划策,使节能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向科技要节约,靠技术进步降能耗 我们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作为节约资源、减少能耗、增加效益、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科技进步,实现内涵发展,使节能工作贯彻到基层。 第一、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节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例如:随着交流变频技术的发展,相关产品日趋成熟可靠,价格不断降低,从XX年起,我们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先后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文件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甬节能办〔2011〕28号Array 现予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强化节能管理,依据《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完善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设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三)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开发项目; (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能源审计、能效检测、能效对标管理、节能诊断、绿色照明产品推广等节能专项工作; (六)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七)其他节能推进工作。 第三章节能资金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改造项目以项目的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一)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县(市)区(管委会)属地 ),由各县 150元/ 第七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一)由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列入国家奖励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项目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奖励按《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市财政奖励标准60元/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企业(单位),按100元/吨

标准煤的标准予以补助。 (二)由宁波市级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未列入国家奖励计划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以项目年节能量为依据、按3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对节能服务公司补助200元/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企业(单位)补助100元/吨标准煤。单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节能专项资金当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200 150 部门、企业 对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列入年度市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在通过县(市)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 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企业荣誉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符合节能改造项目条件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参照本办法第六条标准和要求予以奖励。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瑞昌二中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瑞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必须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保证我校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瑞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健全节能工作体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节能举措,加强节能宣传教育,为持续推动节能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领导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 完成任务的原则。节能任务是公共机构工作任务的一部分,任何处室和个人都必须完成节能任务。 节约的原则。任何处室和个人都没有浪费能源资源的理由,坚决杜绝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 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必须确保工作需要,在工作中节约能源,在节约能源中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原则。通过技术进步推动节约能源资源消耗。 三、责任范围 全校各处室的办公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能源消耗负节约责任。 四、主要任务 ㈠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瑞昌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对节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㈡建立和完善本处室节能的体制机制,做到有分管领导、有责任处室、有具体管理人员、有必要的工作条件、有各项节能制度、有核算统计、有检查考核奖惩。 ㈢完成节能任务。完成我校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下达的节能任务,全面控制机制处室各项能源资源消耗平均指标在市规定的消耗定额之内。把节能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能源资源消耗点,抓好各项节能措施,落实节能责任人。加强对节能措施实施情况、节能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节能降耗方案(精选10篇)

节能降耗方案(一): 为用心响应市建委下达的节能降耗文件精神,更好的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我公司以培养意识,严格管理为首要原则,围绕我公司节能降耗总体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年度节能降耗工作计划 1、定期对公司内用水、用电、用油、办公耗材、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节能降耗年度工作计划。继续推进有效的节能措施,对不完善的地方要进行改善,对疏忽的地方要强化管理,为以后节能工作更好的开展带给可靠依据。 2、为了更好的落实各类节能降耗措施、满足能源管理方针,成立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检查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状况,并进行指导监督,以全面完善、推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3、修订节能管理制度。为了使节能降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状,进一步修订各类节能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梳理,使节能措施更贴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确保节能措施执行到位。 5、抓好节能监察和监控。透过限制消耗定额,对水、电、油、车、办公耗材等方面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节约措施。加强可用资源重复的利用。 6、根据公司部要求,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讨论,不断强化员工的节能意识。 7、加强班组学习,并鼓励广大职工利用自我的聪明才智为我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献计献策活动,结合本公司特点,对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 8、开展节能降耗讲座、培训,让在节能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相关的节能技术、节能优秀事迹讲座,并组织交流。 9、建立节能目标和评价考核制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班、组、个人,重点能耗岗位,签订职责书,严格进行考核。 10、用心挖掘身边节能降耗的典型员工、典型事例。对平时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项目、以及节能降耗工作较突出的事迹,进行发掘,在公司内进行宣传。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措施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措施 一、主要目标 节能目标完成的最后一年,全市公共机构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年为基数, 实现节电5%节水5%节油5%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二是创建一批 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各 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合理分解节能指标,确保年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现。 二、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 (一)加强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尽快完成 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 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有效调节电 梯运行时间,鼓励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含三楼)往返不乘电梯;合理设置电子 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 电器电源。 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规范办公 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使用网络传递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文 印耗材消耗;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 的办公设备。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各 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 (二)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市直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 的标准。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室温在10℃—30℃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 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三)搞好供水系统节能维护管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新建和 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 和雨水收集系统;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集中办公区可按使用单位分 装单元水表,按单位人员数分配用水指标,超额部分,实行单独计量和付费。 三、强化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除特殊情况外,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 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 年底前不再审批购置新车,已审批但还未购买的也不得购买,以实际行动支援 抗震救灾。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 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新购置小汽车必须达到国IV 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提

旅游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县旅游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各股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2、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3、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4、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5、凡新建、改造办公用房时,一律安装节电设备、装置、灯具等。 6、每个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各股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有条件时,应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3、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大面积绿地应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漫灌。 4、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5、要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39124‐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Unitary air conditioners 2010年4月21日发布 2010年4月2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JY205-2008。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主要起草人: 袁雅青 戴世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以下简称空调机)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空调机节能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监督 f.复审 3 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额定制冷量、冷却侧换热器型式(风冷、水冷)、结构类型(整体式、分体式)等参数划分单元,上述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产品。 不同的生产场地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产品描述(CQC31-439124.01-2010) d)品牌的使用声明(如使用商标做品牌,提交商标注册证明)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首次申请时) b)产品已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c)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d)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 e)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g)其他需要的文件 4 产品检验 4.1 样品 4.1.1送样原则 C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进行差异试验。同一申请单元,选择热泵机组覆盖单冷机组;不带电热机组和带电热机组互相覆盖。 4.1.2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CQC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样品数量1台/单元。 4.1.3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公司节能降耗(水电)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生活,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1、公司成立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由企划中心总监担任组长,行政部经理和设备管理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后勤主管和设备科长担任执行委员,节能降耗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相关人中对各责任单位对水电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统一检查地下漏水、龙头漏水、厕所漏水、办公楼、宿舍漏水、墙体渗水等浪费现象,检查并修正本办法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和监督人进行专项考核。 2、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空调、灯泡、日光灯、插开座等水、电设施均,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由设备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监督,督导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设备管理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三、基本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功率、私自加装用电设备、违章使用水电设施等,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 2、各中心、部门/车间、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值责任人和监督人承担。 3、所有用电设备在长时间不使用的情况下均应拔掉电源,不得处于待机状态。 4、凡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用水、用电的开关及相应公共设施均设立责任人和监督人,责任人承担60%的责任,监督人承担40%的责任。责任人每天不少于4次对所在责任区进行巡查,监督人每天不少于2次对所在责任区进行巡查监督。 四、实施办法 (一)、关于宿舍(责任人:宿舍管理员,监督人:行政部、保安队) 1、公司职工宿舍的用水电费分房间计表计费,由设备管理部抄表,实际受用员工承担,集体宿舍则由该宿舍内员工共同分担,并从工资中扣缴。 2、各宿舍应每天轮流安排值日人员,并标识上墙。当天值日人员负责落实并实施本《办法》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强化节能管理,依据《节约能源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关于完善节约用能合理用能科学用能管理和工作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1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特设立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为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节能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专项安排和国家、省下达的相关资金组成。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全市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市节能专项资金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办”)、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负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择优引导、扶持重点、注重效果、绩效评价”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和范围 第四条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采用补助、奖励、服务采购等方式。 第五条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节能改造项目;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三)重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开发项目; (四)清洁生产、工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五)能源审计、能效检测、能效对标管理、节能诊断、绿色照明产品推广等节能专项工作; (六)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七)其他节能推进工作。 第三章节能资金扶持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节能改造项目 节能改造项目以项目的年节能量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 (一)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县(市)区(管委会)属地管理企业(单位)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县属节能改造项目”),由各县(市)区(管委会) 先行补助,市级财政按转移支付方式按比例再进行补助。市财政对南三县(象山、宁海、奉化)节能改造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150元/吨标准煤,对其他地区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100元/吨标准煤(即市财政与南三县财政按1:1比例,市财政与其他地区财政按1︰2比例)。 对实施县属节能改造项目的单个企业(单位),市财政当年合计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列入年度市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管理或市税务直属管理企业(单位)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市属节能改造项目”),市财政按项目年节能量补助200元/吨标准煤。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doc

钟山经济开发区(红桥新区)公共机构 节能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红桥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照明用电。临时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

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四、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五、凡新建、改造办公用房时,一律安装节电设备、装置、灯具等。 六、每个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单位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68号) 第168号 为了规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特制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改进材料利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规范和管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用能产品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低碳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符合相应低碳产品评价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节能低碳产品认

证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有关事项。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认证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第七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八条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发布。 第九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相关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检验检测工作相关技术能

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2012年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办公室管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办公室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三、职责 以各部门为主,经常性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四、内容 (一)使用节能灯,并且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时间不用电器设备应拔掉插头,以节省待机时的耗电。 (二)倡导节约能源,各部门实行“谁在岗,谁管理”的原则,主动关闭其余不使用的灯,减少能源消耗。 (三)倡导节约用水,并请专人不定期检测各水龙头和饮水机,避免漏水,浪费资源。 (四)办公室使用饮水机应于每日下班后关闭电源,节省非上班时间之保温电源消耗。 (五)落实资源回收,减少垃圾量。尤其是打印作废的纸,实现再利用。 (六)下班以后关闭电脑显示器,并拔掉电源插头,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电脑、传真等办公设备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因管理不落实而造成的损失一概自行负责。 (七)使用省电功能复印机,一段时间未使用时可自动进入省电状态,节约电源,并且有专业厂商班里保养及日常维护。

(八)空调使用实行专人管理并列入工作考核: 1、空调使用和行政办公区电源管理落实专人负责:行政部由窦捷管控,生产部由白波管控,后勤保障部周富强负责行政办公区用电总监查,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随意开启空调。 2、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30℃、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空调由各负责人开启。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随手关门不开窗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4、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及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使用空调。 (九)会议室由总经办统一管理,各部门需要时应提前告知总经办,并负责使用完毕后关闭空调和照明,总经办负责监督并列入部门工作考核。 (十)车辆定期保养维护,外出办理公司事务时,发起用车申请部门和驾驶员应主动协调其他部门,尽量减少用车次数,减少汽油消耗。 (十一)提倡无纸化办公,文件传递尽量使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打印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总经办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并列入工作考核: 1、打印前仔细校核,尽量避免错误打印浪费纸张; 2、凡超过3页的文件必须实行双面打印; 3、如不慎出现错误打印,则将可利用的纸张用作接收传真。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 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范和加强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 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9 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 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 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建设,以及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普及应用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省级择

优的程序,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实施。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划分省级和市县、财政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责,在申报、评审、执行、监督、评价等各环节做到职责分明、责任清晰。对省属单位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行政监管职责。 第五条省财政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研究专项资金扶持政策; (二)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和省级预算执行; (三)参与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四)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项目是否合规进行形式审查; (五)审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拟定的项目评审方案; (六)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额度; (七)负责公开专项资金目录,参与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 (一)制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规章制度

常熟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台账 管 理 制 度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熟市住建局节能台账目录(节能管理制度)

1、能耗统计制度 2、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4、公务公车节油和维修管理制度 5、节气管理制度 6、用能系统和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7、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8、电梯使用与管理制度 9、节能联络员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

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力争每天少开1个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节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的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开全部。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药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五、加快使用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灯能、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能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耗能设备逐步改进或更新。 六、凡新建、改造办公用品房时,一律安装节能设备、装置、灯具等。 七、每个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要加强节约用电检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力争每天少 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户,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 三、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锁闭房门。计算机、打印机、

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五、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太阳能灯、无极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六、凡新建、改造办公用房时,一律安装节电设备、装置、灯具等。 七、每个职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单位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未及时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有条件时,应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三、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大面积绿地应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漫灌。 四、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五、要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 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

节能产品证明书

节能产品证明书 篇一: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提高用能产品以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和管理节能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节能产品认证定义】本办法所称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用能产品及其它能源相关产品在能源利用或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符合相应的节能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作机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节能产品认证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

内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确定节能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依据、认证结果采信等节能产品认证有关管理事项。 节能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第六条【鼓励政策】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推动相关机构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等服务活动,并采信节能产品认证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四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九条和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优先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 第七条【保密规定】从事节能产品认证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从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八条【节能产品认证规则】节能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涉及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

(完整版)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雨润农产品集团运营管理部 能源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集团各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能源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第二条目的 (一)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能源管理坚持遵循集团制定的厉行节约、效能统一原则; (三)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四)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第二章能源设备采购和审批管理 第三条各类能源设备的采购计划由设备物业部编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采购; 第四条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比价格、比质量、比信誉),公开招标,并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内容条款中应涉及所购能源价格、质量指标、计量验收方法及其它条款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能源管控财务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能源设备会同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进行盘点核查,确保帐、物一致;

第六条定期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的汇总工作,包括数量、价格、费用等内容,并按月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能源管控使用管理 第七条严格按照设备运行流程操作,,加强对用能设备各道工序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工序能源消耗情况; 第八条积极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革新,提高能源回收率和重复利用率,促进节能降耗; 第九条积极开展能量平衡测试,提高用能设备利用效率,逐步淘汰陈旧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第十条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和长远规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禁止三空、三长现象(空车、空转、空机、长流水、长明灯、长流汽),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提高设备工作效率,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 第五章能源管控统计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集团要求要求,对本企业能源消耗和利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和分析; 第十三条做好各类能源消耗统计台帐,各类日报表、月报表等的汇总工作; 第十四条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做好能源供应、消耗等基本情况和资料统计; 第十五条提供能源供应、消耗、节约等计划方面的执行情况,并加以分析说明,提出节能工作的成绩和能源利用薄弱环节,不断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能源成本费用; 第十六条定期报送主管部门有关能源统计报表和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并有分析、说明; 第六章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的添置由设备物业部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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