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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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目录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6)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9)

关于向十字门城建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附件一:华发股份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方案 (11)

附件二: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项 (1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准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2019年9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期限均在三年以内,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由于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授权经营班子在不超过10亿美元的额度内(含本数,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风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0-062)。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根据目前汇利率市场情况,依据前述交易方案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位股东:

为了支持租赁住房产业发展、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公开方式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局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定了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负责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

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局根据进展情况授权董事局主席具体办理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授权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7年3月,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79.5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目前激励对象梁贤赵、庄佳武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2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0-06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合营公司珠海琴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琴发实业”,我司持有其60%股权,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拟向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融资贷款。公司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琴发实业本次融资贷款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0-06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推动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合营公司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金融街(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拟以合作供应商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根据“同股同权”的合作原则,公司拟出具《关于加入债务分担的承诺函》,承诺按照对深圳融祺持股比例实质分担专项计划中金融街控股在《流动性支持承诺函》项下的加入债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以各期专项计划中项目公司出具的《付款确认书》中的项目公司应付账款金额的50%为限,即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0-06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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