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快速路出入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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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应 是 唯 一 , 如受地形 、 工 程 量 的影 响不 能 一 同 出 入 时 ,应保证第一个 出 口为右转 ,第二 出 口为左
当人 口后面紧接 的出口间距不够时 , 应在两者 之 间设置辅助车道进行连接 , 即 A类交织形式 。 在 该 区域 内进 出车辆 需要穿 越对方路 径形成交 织 , 以完成各 自的车道转换 。此类 出人 口间距应根据 变速车道长 度 、 交织段 长度 、 交 通标志设 置距离 、 交通量等因素确定 。 出人 口组合 还需 把握 “ 先 出后人 , 量 出为人 ”
织 转 移 到 辅路 。
城市区域 内土地利用率高 , 道路 网密度 高 , 机 动车数量大 , 出人 口间距一般 比规划值小 。如果布 设 的 出 入 口数 量不 够 , 间距 太 大 , 会 减 少对 快 速 路 主线 车流的供 给 ,增加辅路 的交通压力 和出人 口 车辆排 队运行 , 导致快速路 的经济性下降 ; 如果布 设 的 出人 口数 量过多 , 除增 加投资外 , 会 刺激 、 吸 引短程 车辆的大量混入 , 干扰主线快速交通 , 减低 车速 。因此 , 合理的出人 口间距是交通通畅的可靠 保 障 ,城 区段 出人 口一 般 以满 足 最 小 间距 或 平 均 间距 为 主 要依 据 。 2 . 3 出入 口形式 要 单 纯统 一 为保 障车流能够及时 、准确地找到通往 的 目 的地 , 实现车辆运行 安全 、 有序 、 畅通 , 设计 时应考 虑 以下 几 点 : ( 1 ) 出人 口设 置 一 定要 简 单 、 明确 、 集 中。 ( 2 ) 全 线 的 出 人 口应 统 一 原 则 , 尽量一 致 , 符 合 交 通 规 则 和行 驶 习惯 。 ( 3 ) 出人 口应 安排 在 主 线右 侧 , 不 应左 右兼 顾 。 ( 4 ) 互 通 交叉 区宜设 单 一 出入 口。 在互通 区和构 筑物前 后布置的 出入 口,其位 置对驾驶员有很大影 响。通常情况下 ,在分离式 ( 菱形 ) 立 交上跨线桥前 设置 出 口, 跨线桥后设 置 人 口。对 于互通 区出人 口, 应设 置在容 易识别处 , 同 一方 向 的左 、 右转宜统一 出口, 即 同一 方 向 的 出
2 0 1 3 年1 月第 1 期 城 市道桥 与 防 洪
转, 并 设 置 交通 标 志进 行 提 醒 。
道路交通 5
流会 影 响 主 线 车 流 的稳 定 运 行 ,也 是 出人 口成 为 拥堵 点 的根 本 原 因 。
( 5 ) 出人 口形式其几何设计应能防止车辆逆行。
2 . 4 变 速 车道
2 出入 口设计 一般原 则
2 . 1 出入 口的 位置 ( 1 ) 应 设 在 主 线车 行 道 的右 侧 。 ( 2 ) 附近 的平 、 纵 曲线 半 径 应采 用 较 大 值 。 ( 2 ) 宜设 置在 平 缓 路 段 , 设 置 出入 口纵 坡 度 不
应大于 2 %。
为 了保证两种不 同运行特性 , 不 同行车速度道 路之间 的衔接顺畅 ,在两条道路 之间应设置过渡 车道( 变速车道 ) 。变速车道长度为变速长度( 加减 速车道长度 ) 和渐变段长度之和 , 即 车 辆 变 速 过 程
口形 式 在 不 同车 速 下 的最 小 间距 值 。
由左 、 右侧路缘 带和车行道组成 , 车行 道宽一般采 用3 . 5 m。为 考 虑 节 约 用 地 , 主 辅 路 出入 口变 速 车 道可不设左侧路缘带。 城市快 速路设计规 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表 7 . 2 . 2 对变速车道最小长度和坡道上变速 车道长度的修 正系数进行 了规定。设计时还应结合交通量 、 大型 车 比例等对变速车道长度进行验算 ,确定 合理的 长度 。 2 . 5 车道连续与平衡 为 了提 高 道 路 分合 流 部 运 用效 率 , 达 到理 论 通 行能力 , 在分合 流处 必须保 持车道数 的平衡 , 应按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式7 , 4 . 2 进行 验算 , 当不平衡时 , 须增设铺助车道。 2 . 6 组合 方 式 出人 口设计时 , 应有全局观念 , 一定 区域 内的 出 口和人 口组合应作为整体考虑 , 结合 区域路 网、 交通需求 、 用地性质 、 交通组 织和通行 能力 匹配 , 对周 围路 网分 流功能 和重点节 点进行综 合分析 。 通过 不 同的 出人 口组 合 形 式 , 实 现 中长距 离 的车辆 能快捷 、 安全 、 高效的利用快速路 主路 , 短程车辆能 方便 的利用辅路进行集散 , 不干扰主路交通。 出 人 口布设 到 底 是 先 人 后 出 , 还 是 先 出后 人 , 应结合 实际情况灵 活运用规范进行布设 。采取先 入后出或先出后人 ,涉及是把交织 冲突置 于主路 或辅路 。通常情况下 , 相邻 两立交间都是采用先入 后 出的组合方式 。当受到相交路 网的限制 , 立交间 的地 坪段较小 ,不能满足先人后 出的出人 口间距 时, 可 以考 虑 采 用 先 出后 入 , 将 主 线 上 需 完 成 的交
和 车 道转 换 过 程 所需 长 度 。
变速车道分 为直接式和平行式 。与辅路及 地
面 道路 相 接 的出 人 口 , 一般 采 用 平 行式 。变速 车 道
( 3 ) 出 口端部应设置在跨线桥等构筑 物前 , 当 在跨线桥后时 , 距 离应 大 于 1 5 0 m。 ( 4 ) 出、 入 口宜 分 别设 置 在 主线 上 、 下坡段 。 2 . 2 出入 口的 间距 出入 口间距是指相邻两 出人 口楔形端部之 间 的距 离 ,应能保证 主线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 的干 扰 ,并 应为分合 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 车道提供安 全、 可靠的条件 。出人 口最小间距是进行快速路系 统 布局 时需要考虑 的重要 因素之一 ,城市快速路 设计规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表7 . 2 . 2规 定 了不 同 出人
当人 口后面紧接 的出口间距不够时 , 应在两者 之 间设置辅助车道进行连接 , 即 A类交织形式 。 在 该 区域 内进 出车辆 需要穿 越对方路 径形成交 织 , 以完成各 自的车道转换 。此类 出人 口间距应根据 变速车道长 度 、 交织段 长度 、 交 通标志设 置距离 、 交通量等因素确定 。 出人 口组合 还需 把握 “ 先 出后人 , 量 出为人 ”
织 转 移 到 辅路 。
城市区域 内土地利用率高 , 道路 网密度 高 , 机 动车数量大 , 出人 口间距一般 比规划值小 。如果布 设 的 出 入 口数 量不 够 , 间距 太 大 , 会 减 少对 快 速 路 主线 车流的供 给 ,增加辅路 的交通压力 和出人 口 车辆排 队运行 , 导致快速路 的经济性下降 ; 如果布 设 的 出人 口数 量过多 , 除增 加投资外 , 会 刺激 、 吸 引短程 车辆的大量混入 , 干扰主线快速交通 , 减低 车速 。因此 , 合理的出人 口间距是交通通畅的可靠 保 障 ,城 区段 出人 口一 般 以满 足 最 小 间距 或 平 均 间距 为 主 要依 据 。 2 . 3 出入 口形式 要 单 纯统 一 为保 障车流能够及时 、准确地找到通往 的 目 的地 , 实现车辆运行 安全 、 有序 、 畅通 , 设计 时应考 虑 以下 几 点 : ( 1 ) 出人 口设 置 一 定要 简 单 、 明确 、 集 中。 ( 2 ) 全 线 的 出 人 口应 统 一 原 则 , 尽量一 致 , 符 合 交 通 规 则 和行 驶 习惯 。 ( 3 ) 出人 口应 安排 在 主 线右 侧 , 不 应左 右兼 顾 。 ( 4 ) 互 通 交叉 区宜设 单 一 出入 口。 在互通 区和构 筑物前 后布置的 出入 口,其位 置对驾驶员有很大影 响。通常情况下 ,在分离式 ( 菱形 ) 立 交上跨线桥前 设置 出 口, 跨线桥后设 置 人 口。对 于互通 区出人 口, 应设 置在容 易识别处 , 同 一方 向 的左 、 右转宜统一 出口, 即 同一 方 向 的 出
2 0 1 3 年1 月第 1 期 城 市道桥 与 防 洪
转, 并 设 置 交通 标 志进 行 提 醒 。
道路交通 5
流会 影 响 主 线 车 流 的稳 定 运 行 ,也 是 出人 口成 为 拥堵 点 的根 本 原 因 。
( 5 ) 出人 口形式其几何设计应能防止车辆逆行。
2 . 4 变 速 车道
2 出入 口设计 一般原 则
2 . 1 出入 口的 位置 ( 1 ) 应 设 在 主 线车 行 道 的右 侧 。 ( 2 ) 附近 的平 、 纵 曲线 半 径 应采 用 较 大 值 。 ( 2 ) 宜设 置在 平 缓 路 段 , 设 置 出入 口纵 坡 度 不
应大于 2 %。
为 了保证两种不 同运行特性 , 不 同行车速度道 路之间 的衔接顺畅 ,在两条道路 之间应设置过渡 车道( 变速车道 ) 。变速车道长度为变速长度( 加减 速车道长度 ) 和渐变段长度之和 , 即 车 辆 变 速 过 程
口形 式 在 不 同车 速 下 的最 小 间距 值 。
由左 、 右侧路缘 带和车行道组成 , 车行 道宽一般采 用3 . 5 m。为 考 虑 节 约 用 地 , 主 辅 路 出入 口变 速 车 道可不设左侧路缘带。 城市快 速路设计规 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表 7 . 2 . 2 对变速车道最小长度和坡道上变速 车道长度的修 正系数进行 了规定。设计时还应结合交通量 、 大型 车 比例等对变速车道长度进行验算 ,确定 合理的 长度 。 2 . 5 车道连续与平衡 为 了提 高 道 路 分合 流 部 运 用效 率 , 达 到理 论 通 行能力 , 在分合 流处 必须保 持车道数 的平衡 , 应按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式7 , 4 . 2 进行 验算 , 当不平衡时 , 须增设铺助车道。 2 . 6 组合 方 式 出人 口设计时 , 应有全局观念 , 一定 区域 内的 出 口和人 口组合应作为整体考虑 , 结合 区域路 网、 交通需求 、 用地性质 、 交通组 织和通行 能力 匹配 , 对周 围路 网分 流功能 和重点节 点进行综 合分析 。 通过 不 同的 出人 口组 合 形 式 , 实 现 中长距 离 的车辆 能快捷 、 安全 、 高效的利用快速路 主路 , 短程车辆能 方便 的利用辅路进行集散 , 不干扰主路交通。 出 人 口布设 到 底 是 先 人 后 出 , 还 是 先 出后 人 , 应结合 实际情况灵 活运用规范进行布设 。采取先 入后出或先出后人 ,涉及是把交织 冲突置 于主路 或辅路 。通常情况下 , 相邻 两立交间都是采用先入 后 出的组合方式 。当受到相交路 网的限制 , 立交间 的地 坪段较小 ,不能满足先人后 出的出人 口间距 时, 可 以考 虑 采 用 先 出后 入 , 将 主 线 上 需 完 成 的交
和 车 道转 换 过 程 所需 长 度 。
变速车道分 为直接式和平行式 。与辅路及 地
面 道路 相 接 的出 人 口 , 一般 采 用 平 行式 。变速 车 道
( 3 ) 出 口端部应设置在跨线桥等构筑 物前 , 当 在跨线桥后时 , 距 离应 大 于 1 5 0 m。 ( 4 ) 出、 入 口宜 分 别设 置 在 主线 上 、 下坡段 。 2 . 2 出入 口的 间距 出入 口间距是指相邻两 出人 口楔形端部之 间 的距 离 ,应能保证 主线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 的干 扰 ,并 应为分合 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 车道提供安 全、 可靠的条件 。出人 口最小间距是进行快速路系 统 布局 时需要考虑 的重要 因素之一 ,城市快速路 设计规程 ( C J J 1 2 9 — 2 0 0 9 ) 表7 . 2 . 2规 定 了不 同 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