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全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全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
和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川环发[2008]65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8.06.10
【实施日期】2008.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全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川环发〔2008〕65号)
各市州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省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全力参与抗震救灾,以实际行动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诗篇。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环保部门,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灾区为主,以基层一线为主。
二、表彰名额
重事迹,推荐不限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组织领导有力,主要领导直接参与、指挥和组织协调人员救助、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及震后环境污染处置工作,指挥正确,决策科学,措施有效,抗震救灾成绩显著;
2、快速反应,预警预案启动及时,值班制度严格有效,全力应对灾情,自救、救助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信息传递反馈及时、客观、真实,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了环保部门的有效作为;
3、在抗震救灾期间,本单位及时贯彻和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实施效果明显,参与人员救助、环境监测、污染源排查及污染处置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4、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组织周密,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先进个人
1、领导干部组织及时、指挥得当、决策有力,在紧要关头勇挑重担,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2、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迅速投入环境应急响应,在人员救助、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和污染隐患处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在抗震救灾期间,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迎难而上,通力协作,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中,为夺取抗震救灾胜利和灾后次生灾害发生发挥重要作用,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做出重大贡献。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握推荐条件,评出典型、评出风格;
(二)省内非灾区援助灾区的工作人员,单位自荐和灾区推荐相结合进行推选;
(三)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推选,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
(四)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要面向一线干部职工,面向基层单位。
(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特事特办”原则,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公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程序上从简,但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四川省环境保护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一、二),并附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以及推荐评选报告由各市(州)环保局汇总后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省环保局机关党委(联系人及电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倪仁华86119132、86138830,纪检室主任茆爽86152521;邮箱:yydtkdd@)。
附件:1、四川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
2、四川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四川省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