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一.沿革

1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各部门的沿革

东京高等法院“知识产权部”的沿革开始于1948年(昭和23年)的专利法修改,其规定了请求撤销裁决的诉讼制度,指定东京高等法院为专属办理。以此为机,,为了能够集中处理请求撤销裁决的诉讼案件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的上诉案件,1950年(昭和25年)11月、创设了第5特别部。

其后,为了更改第5特别部的专属办理业务,在一般民事审判部门中设立专门部门,专门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1958年(昭和33年)3月设立了第6民事部,1959年(昭和34年)12月设立了第13民事部,1985年(昭和60年)1月设立了第18民事部,2002年(平成14年)4月设立了第3民事部,这些部都成为了审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部门。

这些专门部门的正式名称还是“民事部”。2004年(平成16年)4月1日,他们的名称更改为“知识产权部”的第1部~第4部。同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案部分的规定,对有关专利权等诉讼采用了由5名法官组成的大合议制。随之创设了作为知识产权大合议部的“第6特别部”。

该知识产权第1部~第4部,以及“第6特别部”(知识产权大合议部)于2005年(平成17年)4月1日,分别更改为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第1部~第4部以及特别部(大合议部)。

2.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状况

截至2005年(平成17年)4月1日,审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部门,在东京地方法院有4个,大阪地方法院有2个。此外,在大阪高等法院中还设有一个集中部。

3.有关知识产权诉讼的状况

泡沫经济崩潰以后,经济连续的处于低迷中,在国家级规模下,行成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以及有效的利用是实现日本经济复兴所必不可少的共识。90年代后半期开始,知识产权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在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观点下,对法院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意见。

在这种情形下,2001年(平成13年)6月,公布了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的意见。在这些意见中,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是国民期待的一个重要改革,而此提出了“强化对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综合对应”的方针和加强专业处理体制为目的的各种各样的建议。

此外,在2002年(平成14年)3月,召开了知识产权战略会议。同年7月,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在“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下,提出了具有“专利法院” 实质性机能的课题。在这种形势下,2003年(平成15年)3月,确立了知识产权政策的基本方针,开始了知识产权基本法执行,并于在内阁府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在同年7月策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以及有效的利用发展计划,为了明确加强纠纷处理能力以及向国内外表明重视知识产权的国策,提出设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建议。

4.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成立

根据上述的课题和建议,通过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事务局召开的知识产权诉讼讨论会,以及在知识产权战略本部中设立的关于强化权利保护基础的专业调查会中,讨论了有关设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问题。讨论的结果,决定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事务局推进法案的立案工作。2004年(平成16年)6月,司法制度改革推进本部事务局制定了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设置法。

在我国经济社会中,随着知识产权有效利用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作用日益重要。为了适应这一现状,使有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更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加快审理的速度,因而设立了专门的法院,进一步实现法院专业化`,这正是制定本法律的目的。

据此,2005年4月1日,根据该法的规定,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为特别支部成立在东京高等法院内部。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主要审理全国所有有关专利权的上诉案件以及不服专利局决定的诉讼案件。此外,也审理东京高等法院所办理的业务中,其性质和内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案件。为了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在审判事务的分配等一些司法行政事务上,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还被赋予了独立权限。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沿革一览

二、现状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以下称为“知财高裁”)是于2005年4月1日成立的专门处理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的法院,由处理大合议案件的特别部和4个部组成

1大合议案件

包括重要的法律上的争论焦点在内,围绕知识产权的纷争中也有不少法院的判断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及我国的产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形成具有一定的信赖性的规则及在高级法院的层面上做出实质上的统一判断。为了满足这个需求,2004年4月,我国引进了由陪审团进行审理及审判的制度(所谓大合议制度),该陪审团由5名陪审员组成。今后我们要把适当的案件作为大合议案件进行审理判断,稳步地积累实际经验。

2诉讼办理的改善

关于诉讼办理的改善,我们从设置知财高裁之前就开始尝试采用集中审理的方法,以知财高裁的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反复研究占案件总数约70%的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请求撤销裁决诉讼的办理情况,制定有关请求撤销裁决诉讼的审理要领,将它与各种格式范例等一起刊登于知财高裁的网站上。另外,关于请求撤销裁决诉讼的程序和提交资料等,制作了“请求撤销裁决诉讼Q&A”,同样刊登于网站上。今后为了实现合理而充分的审理,将进一步设法改进诉讼的办理。

3法院调查员和专门委员

最近,科学技术取得了惊人的发展,运用高度专业化和尖端化技术的案件随之增加。法院调查员制度是一项调查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审判所需的技术性事项,辅佐审判员的制度,它已有50年以上的历史,该制度本身及其运用已经得到了稳步落实。再有,为了顺利地适应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实现信赖性和说服力更强的审判,知财高裁寻求在各专业领域具有最高权威的学者、研究人员和专利注册商标等的代办人等具有丰富的学识的专家(专门委员)参与诉讼程序,积极运用由专门委员从专业性的角度,作为公平、中立的建议者,对审判员和当事人说明争论焦点的专业技术的“专门委员制度”,设法迅速而准确地解决案件。目前已经有约200名全国杰出的专家被任命为专门委员。每年举行有大量专门委员参加的专门委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