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不动产估价方法之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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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法的操作步骤
运用成本法一般可以分为下列4大步骤进行: ①搜集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资料 ; ②测算重新购建价格; ③测算折旧; ④求取积算价格。
第3节 不动产价格构成
运用成本法估价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搞清楚不动产价 格的构成。在实际运用成本法估价时,不论当不动产价格 的构成如何,首先最关键的是要调查、了解当地从取得土 地一直到建筑物竣工乃至完成销售的全过程,以及该全过 程中所涉及的费、税种类及其支付标准、支付时间,以做 到既不能重复,也不能漏项。然后在此基础上针对估价对 象的实际情况,确定估价对象的价格构成并测算各构成项 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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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润 现实中的开发利润是一种结果,是由销售收入(售价)减去
各种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而在成本法中,“售价”是未 知的,是需要求取的,开发利润则是需要事先测算的,因此, 运用成本法估价需要先测算出开发利润。在估价中,测算开发 利润应掌握下列几点:
开发成本 是指在取得的不动产开发用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所必需的直接费用、税金等。在理论上,可以将开发成本划 分为土地开发成本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在实际中,开发成本 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2)基础设施建设费; (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 (4)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税费。
运用成本法估价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不动产的价格 直接取决于其效用,而非花费的成本,成本的增加一定要 对效用增大有作用才能构成价格;换一个角度讲,不动产 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能哪其价值,投入的成本不多也不一 定说明其价值不高。
所以要求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注意“逼近”,其中最主 要的是要注意如下两个方面:一是要区分实际成本和客观 成本。实际成本是某个具体的不动产开发商的实际花费, 客观成本是假设开发建设时大多数不动产开发商的一般花 费。在估价中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二是要 结合市场供求分析等来确定评估价值;类似不动产市场供 大于求时,应下调评估价值;求大于供时,应上调评估价 值。
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有关税费的利息,无论它们的来源 是借贷资金还是自有资金都应计算利息。因为借贷资金要支 付贷款利息,自有资金要放弃可得的存款利息,即基于资金 机会成本的考虑。 (1)土地取得费用及其税费在土地开发动工前要全部付清, 经历整个开发期,因此,计息期为整个开发期; (2)开发费用及其税费在开发过程中逐步投入,销售后方可 收回,其计息方法有两种:一是以整个开发费用为基数,计 息期为开发期的一半;二是以开发费一半为基数,计息期为 整个开发期。
成本法的本质是以不动产的重新开发建设成本为 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理论依据:
生产费用价值论 :商品的价格是依据其生产所必需的 费用前决定。具体又可以分为从卖方的角度来看和从买方 的角度来看。
①从卖方的角度来看,不动产的价格是基于甚过去的“生产 费用”,重在过去的投入; ②从买方的角度来看,不动产的价格是基于社会上的“生产 费用”,类似于“替代原理”。
第六章不动产估价方法 之成本法
2020/8/30
重点掌握内容:
重点介绍了成本法的基本原理,重新构建价格的概念、 求取思路、求取方法;建筑物折旧的概念、原因和求取方 法。
第1节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概念
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 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 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下面以“取得不动产开发用地进行房屋建设,然后销售所 建成的商品房”这种典型的不动产开发经营方式为例,并从便 于测算各构成项目金额的角度,来划分不动产价格构成。在
这种情况下,不动产价格通常由如下7大项构成:①土地取得 成本;②开发成本;③管理费用; ④投资利息;⑤销售费用
⑥销售税费; ⑦开发利润;
土地取得成本 指取得不动产开发用地所必需的费用、税金等。在完善、
销售费用 是指销售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所必需的费用,包括广告宣
传费、销售代理费等。销售费用通常按照售价乘以一定比率 来测算 。
销售税费 是指销售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应由不动产开发商(此时作
为卖方)缴纳的税费,又可分为下列两类: (1)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通常简称为“两税一费”)。 (2)其他销售税费,包括应由卖方负担的交易手续费等。
成熟的不动产市场下,土地取得成本一般是由购置土地的价 款和在购置时应由不动产开发商(作为买方)缴纳的税费(如契 税、交易手续费)构成。在目前情况下,根据不动产开发用 地取得的途径,土地取得成本的构成可分为下列3种: (1)通过征收农地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农地征收中发 生的费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2)通过城市房屋拆迁取得的,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城市房屋 拆迁中发生的费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通过市场“购买”取得的,如购买政府招标、拍卖、挂牌 出让或者不动产开发商转让的已完成征收或拆迁补偿安置的 熟地
管理费用 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不动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包括不动产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差旅 费等。可总结为土地取得成本与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 率。因此,在估价时管理费用通常可按照土地取得成本 与开发成本之和乘以这一比率来测算。
投资利息 即在评估土地或不动产时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包括土
由上可见,买卖双方可以接受的共同点必然是正常的 代价(包含正常的费用、税金和利润)。因此,估价人员可以 根据重新开发建设估价对象所必需的支出和应获得的利润 为基础来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适用对象和条件
适用对象:只要是新近开发建设、可以假设重新开发建设 或者计划开发建设的不动产,均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成 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估价,如 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医院、行政办公楼、军队营房 、公园等公用、公益性不动产,以及化工厂、钢铁厂、发 电厂、油田、码头、机场等有独特设计或只针对个日用户 的特殊需要而开发建设的不动产、单纯的建筑物通常也是 采用成本法估价。在不动产保险(包括投保和理赔)及其他损 害赔偿中,一般也是采用成本法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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