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第二轮地方志编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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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第二轮地方志编纂规划
我区地方志编纂事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到2003年底,纳入国家规划的地方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已全面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陕办发(2006)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第二轮两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咸办字(2006)7 7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第二轮渭城区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遵循依法修志、质量第一、存真求实、为党和人民立言等基本修志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拓创新,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准确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行业发生的深刻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等,为建设经济强区和全面小康渭城提供服务。
二、编纂任务
第二轮区级志书共编纂11部。
其中区志1部,镇办志10部。
区级专业志书59部。
第二轮区志书的编纂方案,由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拟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备案;区级专业志编纂方案由各承编部门拟定,并报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核。
三、组织领导
第二轮修志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体制,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把修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渭城区志》编纂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
承担区专业志编纂任务的有关区直部门,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专门开展此项工作。
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任名誉主任,编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委员由承担专业志编纂任务的镇办及区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区地方志机构是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常设机构,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修志队伍,并保持稳定,确保修志任务落在实处。
修志日常工作经费和出版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四、体例要求
书名:各级志书均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并括注断限时间,如《周陵镇志》(19XX—20XX)。
断限:第二轮志书上限从1987年1月1日开始,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追溯;下限原则上截至2007年底至2010年期间。
体例结构:全区第二轮志书体例应保持相对统一,力求内容创新。
务必做到要素齐全,篇目科学,归属得当,排列有序,层次分明。
文体文风:一律采用规范的现代汉语语体文。
文风朴实、简练、精确、行文流畅。
补遗订正:对上届志书补遗、订正,随相关内容记载,也可设目集中记述。
篇幅:第二轮修志必须强化修志为用的思想,注意精练文字,控制篇幅。
避免宣传色彩,坚决杜绝假、大、空和虚话、套话。
四、质量和时限要求
志书编纂工作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做到政治观点鲜明、正确,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靠,结构合理,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行文准确、规范,图文并茂,遵守保密法规,树立精品意识。
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教育、存史和交流的作用,为渭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
地情信息支持。
第二轮修志工作要讲求效率,缩短编纂出版周期,确保在2010年基本完成全区第二轮志书编纂任务。
五、评审与出版
《渭城区志》为三级审稿,区地方志编委会初审,市地方志编委会或委托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复审,省地方志办公室终审。
区专业志书为二级审稿,各专业志编委会初审,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终审。
有关涉及保密、民族、宗教、涉外、统一战线等方面的内容,送同级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送上一级地方志机构审查验收。
为保证地方志印刷出版质量,必须遵守有关地方志出版印刷的统一规范。
区直部门承担的专业志书,纳入区地方志丛书之列,由区地方志办公室确定统一版式。
区志书,由区政府安排印刷出版。
区志书要同时出版电子版。
《渭城区志》和区直专业志著作权归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所有。
附:
1、渭城区第二轮志书编纂规划表;
2、渭城区第二轮区级专业志书编纂规划表。
主题词:文秘工作修志规划通知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委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