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人体器官移植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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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人体器官移植伦理

[案例11-1]眼球丢失案

1998年10月,在北京某出版社工作的张女士因患癌症在北京某医院去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前,她的家属惊异地发现,死者的眼球被人换走了。后被证实,她的眼球是被该医院一位专供角膜移植手术的医学博士高某摘走的。

高大夫在接收一个化学性烧伤、角膜穿孔的急诊病人之后,认定必须马上做角膜移植。准备工作做完之后,大夫发现保存的角膜不能用了。他就到太平间,看到一具比较新鲜的尸体,就取了眼球,安上义眼,从外表看,死者与生前没有什么差别。

角膜给两个病人做了移植,使两个病人恢复了视力。死者家属当时并没有觉察,是后来在殡仪馆整容时发现的。死者家属报案,公安和检察机关介入,并且以毁坏尸体罪立案。但在同事们眼里,高是个好大夫。他是医学博士,业务娴熟,包揽了该医院的所有角膜移植手术。

高大夫自己说:“我在手术前根本不认识患者,我之所以要急着为他移植角膜,就是因为如果再不马上手术,他的眼睛就没有任何希望了。手术前一天晚上8点多钟,我取出自己保存的一个角膜,发现已经不能用了,而医院里再没有其他的角膜,我非常着急。情急之下,我想到太平间里可能会有适用的。于是我马上行动,没想到一下子真找到了,当时我的感觉就是高兴,非常高兴。手术能做了,病人有救了,其他什么也没想。第二天手术顺利。我没有想法律伦理,没有想后果,在有关部门找我之前,我心情很平静。后来找我了解情况时,我实话实说,作为医生,我问心无愧。事后想想,没有征得死者亲属同意是不对的,但是如果去征求意见,结果会有两个患者的复明吗?”

那位化学烧伤的患者姓韩,是河北唐山的农民,41岁。他在化工厂打工时,因阀门破裂,氨水烧伤了他的双眼,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右眼完全失明。他多次进京求治,但都是因为没有角膜不能手术。氨水每时每刻都在腐蚀他的眼睛。角膜已经出现小穿孔,再不手术,他的眼睛将变成一个黑洞。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他来到了北京这家医院。没想到,仅一天,医生就为他安排了手术。术后,他的视力一天天恢复了,看东西也越来越清楚了。他一再表示,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医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给医生惹了这么大的麻烦,真不知道该怎样向死者的亲属表示深深的谢意,因为他只是一个没有钱的农民。

2000年10月,死者张女士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将该医院和高博士告上法庭。

[案例11-2]交叉换肾案例

17岁的何姓少女与39岁的何姓男子来自湖南省常德市两个不同的家庭,身患尿毒症的他们都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来挽救生命,但是两个家庭的亲人都未能配型成功。正当两个家庭为找不到合适的肾源陷入绝望时,情况出现转机。在常德市肾病协会会长周某的联系下,两家人的血型全部送到广州某三甲医院来进行匹配检测,一个惊人的结果让之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该院潘教授的心里产生,受捐少女的血型是O型,其作为捐献者的父亲的血型是A 型;而受捐男子的血型是A型,其作为捐献者的表哥的血型是O型,如果能交叉互换一下,将是一个可以称为“绝配”的选择。

然而,正当双方达成协议,准备进行“交叉换肾”时,广州这家医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投票以8:1的票数否决了该手术,手术被叫停。理由是,2007年5月1日生效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明确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两个家庭的情况不符合法律条例要求的配偶与血亲关系。

就在两家人十分失望的时候,海南省某医院得知了此事,经研究决定邀请他们来海南进行手术。2008年1月6日,两家人到达海南。当天下午,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就紧急召集了由医学专家、伦理学者、医院负责人和律师等13个人组成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对手术进行伦理审查。经过紧张的、认真的讨论,从伦理上讲,大家一致认为他们之间绝对没有存在器官买卖的情况,所以13个委员全票通过了这起“交叉换肾”手术。

1月7日,海南省这家医院为患病何姓少女和39岁男子及他们的两位亲人成功实施了交叉换肾手术。

讨论:

1.如何评价高医生摘取眼球的行为?

2.交叉换肾是否存在伦理问题?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医学成就之一。通过这项技术,许多濒临死亡的患者走向新生,过上了健康人的生活。但是这一技术自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巨大的争议之中,因为它涉及到病人之外的他人器官。虽然这一技术今天已广为使用,但是仍然有很多伦理问题在讨论中。本章探讨人体器官移植引发的伦理讨论,确定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原则。

第一节人体器官移植概述

一、人体器官移植的概念

人体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是指用健康的器官置换功能衰竭或丧失器官,以挽救病人生命的一项高新医学技术。目前,器官移植是治疗某些疾病的一种有效方法,如尿毒症、白血病、肝癌等。

广义的器官移植包括细胞移植和组织移植。若献出器官的供者和接受器官的受者是同一个人,则这种移植称为自体移植;供者与受者虽非同一人,但供受者(即同卵双生子)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素质,这种移植叫做同质移植。人与人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种(异体)移植;不同物种的动物间的移植(如将黑猩猩的心或狒狒的肝移植给人),属于异种移植。此外,根据移植位置的不同,器官移植又可以分为原位移植与异位移植。器官移植分类图示如下:

自体移植

同种移植同质移植(同卵双生

器官移植异体移植子间的移植)

异种移植异质移植

二、人体器官移植的历史与现状

古人很早以前就形成了移植器官和组织的幻想。如中国古代有医师给两个人做交换心脏手术的故事。大约公元前600年,古印度的外科医师用从病人本人手臂上取下的皮肤来重整鼻子,古印度外科著作《妙闻集》中记载了这一技术。1这种植皮术实际上是一种自体组织移植技术,是今天器官移植技术的先驱。

最先取得成功的异体组织移植技术是眼角膜移植。1824年赖辛格(Reisinger)首次设计出了角膜移植术式,并成功地给鸡-兔施行了异种角膜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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