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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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汉市禧乐儿童康复中心的调查研究
摘要:武汉市禧乐儿童康复中心作为一家非营利组织,为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从它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缩影,关于它的调查对我们了解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字:武汉市禧乐儿童康复中心,非营利组织,发展困境
一,研究组织情况
武汉市禧乐儿童康复中心,总部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北港佳和云居,是一所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主管单位为武汉市洪山区残联。禧乐早期干预中心专门从事脑性瘫痪儿童、偏瘫儿童、自闭症儿童和智障儿童,智力广泛的发育迟缓、学习障碍、语言障碍、多动症、抽动症等行为问题障碍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教育。同时,武汉市禧乐展能养护中心主要致力于肢体、心智障碍的青少年日常生活起居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让具备工作能力的轻中重度特殊人士学到一技之长,从而提升生活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就业市场,帮助其融入社会,改善生活质量等。
禧乐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在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非营利组织法律地位及社会身份陷入尴尬境地,在供给、资金、内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阻碍了禧乐等诸多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二,组织存在的问题
1,法制和监督体系不完善
首先法律上,中国政府虽然己经积极建立起了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框架,但是没有与宪法相衔接的民间组织的基本法,民间组织在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地位和作用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政府各项关于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方面也并没有体现出非营利组织的主体地位。我国非营利组织立法的层次低,同时对于助残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的政策没有根据服务类型、机构的性质和类型、地方区域特点有细致明确的规定。其次,在监督方面,政府的监督力度不均,没有形成统一可行的监管体系和标准。由于组织身份背景的不同,政府的管制及监督力度差别大。非营利组织内部的监督也存在缺陷,很多组织的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状况不公开等现象。
2,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活动能力
由于历史的原因,加上计划经济等时代的惯性作用,我国政府在慈善组织的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发挥其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又反作用于慈善事业,阻碍了慈善事业继续健康发展。
3,资金,人才缺乏
首先,经费问题,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在残障服务领域中,经费问题更加普遍和突出。我国助残非营利组织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和补贴、服务收费民间捐赠。政府的财政拨款占经费来源的绝大部分,有的甚至是依赖财政拨款和补贴生存。然而国家对于残障服务领域的拨款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由于就业保障金的建立,政府的拨款就减少了,并且由于目前的机制体制,市场波动和人为因素对财政拨款的影响较大。因此,以政府拨款和补贴为经济命脉的组织其发展随市场波动较大,生存状态受制于政府财政拨款的多少。在人才方面,非营利组织现有的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有待提高。在公办的组织中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来自于政府机构或由政府机构指派,并且有残障服务专业技术出身的人并不多,组织难以自主吸收优秀人才。
4,残障服务需求远超于助残非营利组织供给能力,组织间发展不均衡
追溯历史,我国残障服务事业的发展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已起步,但助残非营利组织的供给能力依旧较小。助残非营利组织之间由于背景及服务能力的差异,使得助残非营利组织发展地域差异较大,仅市区内残疾人进入助残非营利组织都受到户籍区域的限制,更不用说农村与城市间的阻碍和差异了。同时, 在地域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差别,根据每个地区政府对残障服务发展重视程度的不同,非营利组织发展程度与发展空间也有很大差距。而农村与城市间差距更大,在农村残疾人服务的意识缺乏和觉悟不高,没有服务机构,残障服务的各项政策形同虚设,就如在残疾人群体中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农村的残疾人并没有享受过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残障服务。
三,对应的解决策略
1,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及监督机制。一方面,建立统一的法律监督机制,由单一的组织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避免管理单位间的相互推诿和行政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宣传,引入公众监督机制,使非营利组织的运行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之下。
2, 理顺助残非营利组织的外部关系,建立多样化的合作模式。首先,政社分开,发展政府与助残非营利组织的良性合作。其次,加强非营利组织合作,创建和谐共进的行业氛围。最后,要协调与企业及捐赠者之间的关系,建立稳定新型的合作关系。
3,开源节流,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和科学的使用计划。非营利组织不能单单依赖于政府资助和财政支持,它可以通过自身影响力的扩大,品牌建设等增加在公众心中的影响力,增加慈善收入等。同时,组织内部要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保证运行效率。
4,加强助残非营利组织的宣传和推广,积极培育和扶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首先,增强对残障服务及助残非营利组织的培育意识。其次,为助残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再者,提高助残非营利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
参考文献:
[1] 王名.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2] 李维安.非营利性组织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3]丁莎莎.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机制的思考[J].会计师,2010(2)
[4]徐庆.影响非营利部门发展的关键环境因素分析[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9(6).
[5]李风华.政府采购残障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对策[J].科学决策,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