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习俗史之服饰风尚与衣着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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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习俗史之服饰风尚与衣着习俗
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463 字体大小: 【小】【中】【大】
服饰风尚与衣着习俗
服饰是人类智慧的创造,也是人类独有的生活技能的表现。它具保护身体和装饰这两种功能。而在其文化传统方面,既有历史的传承性表现,又有不同时代因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情趣和意识的变化而有所革新与创造。
中国历代统治者均十分重视冠服之制,既用礼法将它予以约束,又将它作为区分、辨识人们尊卑贵贱、身份地位的重要标记。明代也不例外。早在明王朝建国之初,虽战事频仍,但朱元璋却仍致力于明代冠服之制的确定,并将它作为恢复与整顿礼仪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确立明王朝的封建仪礼、纲纪法度,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甫登御极,便诏复衣冠如唐制。这是因为元世祖起兵沙漠,以统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檐胡帽,衣服则为胯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不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明太祖实录》卷二六)服饰制度作为明朝统治者治理天下的一个重要法规,写进了官修的《大明集礼》和《诸司职掌》。明代服制的厘定,循序渐进先后用了近30年的时间。洪武元年,首先制定皇帝礼服。明太祖认为古代五冕之礼太繁冗,决定祭天地、宗庙,服用衮冕。社稷等祭祀活动,服用通天冠,绛纱袍,其余不予采用。洪武三年(1370年),明政府初步定出冠服之制,主要有皇帝冕服、常服、后妃礼服、常服,文武官员常服之服和士庶巾服等。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对原定的冠服制度又作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整,更制范围更为广泛,明代的许多主要服饰之制都是此次确定下来的。而当新的冠服制度颁布之后,数百年间不曾有过大的变易,只是在服装颜色及其禁例等方面,作了些具体的规定而已。如不许官民人等违制僭越服用蟒龙、飞鱼、斗牛图案,不许用元色、黄色和紫色,不许私穿紫花罩甲等等。明初的服饰制度的斟酌损益,都断自朱元璋的圣心.而明朝统治者之所以如此看重服饰制度及其改定,就是因为服饰最能辨贵贱,明等威,从而有力地维护等级森严的封建政治体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明王朝统治机构的渐趋腐败、法制的松弛,财富的占有者不甘受礼制的约束,凭借金钱恣意享受的风气一旦兴起,往往就可能伴发有大量的越礼逾制的行为发生,且一发不可收拾。在晚明时期即万历以后,明人的服饰文化生活,便发生过剧烈和显著的变化。这种变化,首先是从服饰的改变开始的。此一时期,服饰更新最快、最速,百余年间,人们对服饰日鹜新异,以致突破贵贱有别的堤防,流风波及社会的各个阶层,成为全社会的违制与僭越行为,而不受法制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例如,在明代服饰中最高贵的是龙纹,它素为人君至尊的象征。明初廖永忠就因僭用而被处死,但到明末,团龙、立龙却已成为寻常百姓常用的服装花纹。(《巢林笔谈》卷五)文官的礼服,各按自己的品级配以各种禽鸟花样图案,这本是明朝独到的创制,任何人不得混冒;卑贱的教坊司乐工,过去按规定只准戴青卐字巾或绿头巾,用以区别士庶。但到明末,后者却堂而皇之的仿效士大夫。服装上绘以禽鸟,穿戴与朝臣无异。
公服如此,便服更是肆无禁忌。明制规定只有官宦之家的贵妇人才能用金珠翠玉作头饰,迄明末时娼优也能满头珠翠招摇过市。明初对于服装的着料与用色限定甚严,如士庶不准用黄色,民妇限用紫、绿、桃红和各种浅淡颜色,而对大红色和金绣闪光的锦罗丝缎的服用禁止更严,对违用者本人、家长和工匠均要治罪(《明会典》)。而到明末,小康之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大户婢女非大红衣不华(《阅世编》卷八),而胥隶之徒更日用服饰拟于市宦(《郓城县志》卷七)。难怪有人哀叹说: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拟无涯,人皆志于尊崇富移,不复知有明禁,群相蹈之。(《松窗梦语》卷八)这一切,表明此时现实生活的发展,早已冲破呆滞不变的单调程式,呈现出绚丽多姿的风采。在衣料方面,先后时行宋锦、唐锦、汉锦、晋锦,不久又皆称为厌物.改兴千钟粟倭锦、芙蓉锦。在服装不断更新的同时,发型也相应地频繁变换。冠髻原高过二寸,大如拳,其后变扁而小,高不过寸,小如酒盅,不久又以髻愈扁为时髦。妇女们的着装与衣饰,更是争奇斗艳。总之,短短数十年间,服饰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真有令人目不暇接的感慨。间有穿着陈旧者却被邻里窘且笑之(《郓城县志》卷七),甚至连儒生的常服布袍也被人鄙为寒酸(《云间据目抄》卷二)。
可见服饰的市俗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美入民家更成为明代服饰文化生活中最为突出的特色和引
人注目的社会风尚。
(一)帝后文武官员服饰礼仪
皇帝的冠服及其规制明代皇帝的冠服有冕服、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和燕弁服等。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政府定衮冕之制。冕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各十二旒,衮,玄衣黄裳,绣十二章。蔽膝随裳色。
黄袜,黄舄金饰。二十六年(1393年)更定,衮冕十二章,衮,玄衣纁裳,红罗蔽膝,朱袜朱舄。凡祭天地、宗庙、社稷、先农、册拜及正旦、冬至、圣节等活动时服之。该年又定皮弁服制。皮弁用乌纱冒之,前后各十二缝,每缝缀五彩玉十二以为饰,服用绛纱衣,蔽膝随衣色,白玉佩革带,白袜黑舄。凡遇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官朝觐、策士传胪等时服之。明初武服是赤色,弁上锐,十二缝,中缀五彩玉,落落如星状。■衣、■裳、■■,都是赤色,舄如裳色。凡亲征遣将时服之。洪武元年定能通天冠服,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蝉十二,首施珠翠。绛纱袍,深衣制。绛纱蔽膝,方心曲领,白袜,赤舄。凡郊庙、省牲、皇太子诸王冠婚、醮戒时服之。洪武三年(1370年)定常服制。常服后亦名翼善冠,乌纱折上巾,盘领、窄袖、黄袍,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玉带皮靴。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皇帝始服常服网巾。嘉靖七年(1528年),明世宗以虽燕居,宜辨等威,因酌古制,定燕弁服,其制冠如皮弁之制,冒以乌纱,分十有二瓣,各压以金线,前饰五彩云各一,弁后列四山,玄色青缘,二肩绣日月,前盘圆龙一,后盘方龙二,边加龙文八十一,领与袖共龙文五九,衽用龙文四九。
衬用深衣之制,素带朱里,腰围饰以玉龙九片,玄履白袜(《明史?舆服二》卷六六)。
皇后、妃嫔、内命妇的冠服与定制明代皇后服饰有礼服、常服等。洪武三年(1370年)定皇后冠服,永乐初略有更定。礼服为翡翠圆冠,上饰九翠龙,四金凤,大小珠花各十二树,三博鬓,十二钿。祎衣,深青绘翟赤质,五色十二等,间以小轮花。蔽膝随衣色,青袜、青舄,以金为饰。凡受册、谒庙、朝会时,皇后要服礼服。皇后的常服按洪武三年定制,双凤翊龙冠,首饰、钏镯用金玉、珠宝、翡翠。诸色团衫,金绣龙凤文,金玉带。四年(1371年)再更定,龙凤珠翠冠,真红大袖衣霞帔,红罗长裙,红褙子。冠上加龙凤饰,衣用织金龙凤文,加绣饰。永乐三年(1405年)复又更定,冠用皂縠,附以翠博山,上饰金龙一,翊以珠。黄衫,深青霞帔,织金云霞龙文,饰以珠玉坠子,琢龙文。褙子,深青,金绣团龙文。红色鞠衣,前后织金云龙文,饰以珠。大带以红线罗为之,有缘。缘襈裙,红色,绿缘,有织金彩色云龙文。还有玉带和绶(同上)。
皇妃、皇嫔及内命妇冠服洪武三年,明政府规定,皇妃受册,助祭、朝会服用礼服。冠饰九翚、四凤花钗九树,小花数如之。两博鬓,九钿。青质翟衣,青纱中单,玉革带,青袜舄,佩缓。常服系鸾凤冠,首饰、钏镯用金玉、珠宝和翠。诸色团衫,金绣鸾凤,不用黄。金、玉、犀带。又定,山松特髻,假鬓花钿,或花钗凤冠,真红大袖衣,霞帔,红罗裙褙子,衣用织金及绣凤文。九嫔冠服,嘉靖十年(1531年)始定冠用九翟,次皇妃之凤。
大衫、鞠衣与皇妃制同。内命妇冠服,洪武五年(1372年)定制,三品以上花钗、翟衣,四品、五品山松特髻,大衫为礼服。贵人视三品,以皇妃燕居冠及大衫、霞帔为礼服,以珠翠庆云冠,鞠衣、褙子、缘襈袄裙为常服。
文武官员的冠服礼仪明代文武官员的冠服有朝服、祭服、公服和常服等。
朝服: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公冠八梁,加笼巾貂蝉,立笔,前后玉蝉;侯七梁冠,笼巾貂蝉,立笔,前后金蝉;伯同侯,前后玳瑁蝉,都插以雉尾;驸马同侯,但不插雉尾,衣用赤罗衣,白纱中单,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革带佩绶,白袜黑履。明代官员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梁数为差。一品七梁冠,不用笼巾貂蝉,玉革带加玉佩,绶用四色织成花锦,下结青丝网玉环;二品六梁冠;三品五梁冠;四品四梁冠,五品三梁冠;六品、七品二梁冠;八品、九品一梁冠。其它差别在于革带用犀金、银钑花、银、乌角及绶的纹样和四色、三色、二色以及所执笏板的质用的分别上,唯独御史冠用獬豸。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诏开读、进表、传制时官员服用朝服。嘉靖七年(1528年)时,曾将此制有更定,但无大的损益,较前大致相似。祭服: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一品至九品官员的祭服为,青罗衣,白纱中单,俱皂领缘。赤罗裳,皂缘。赤罗蔽膝。方心曲领。冠带、佩绶同朝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