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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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城镇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参保缴费(单位)须知

一、那些人可以参加呼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①各类企业(包括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

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④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⑤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⑥灵活就业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驻本市的中直企业、自治区

区属企业和呼和浩特铁路局等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统一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核定、统一录入基本信息、统一建账、统一征收、分险种划账,分险种支付待遇。

流程:

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险核定→社会保险录入、建账→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到账确认→分险种划分个人账户→证历的制作和发放→待遇的发放。

三、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单独办理社保登记。

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四、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需要填写缴费单位名称、电话、单位地址,邮编、工商登记信

息(或批准成立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

话、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所在部门、电话、单位类型、隶属

关系、主管部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参加险种。

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有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依法向原社保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保登记。

①单位名称变更。

②单位地址变更。

③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

④单位类型变更。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⑥主管部门变更。

⑦隶属关系变更。

⑧开户银行变更。

⑨账号变更。

⑩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的证件和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保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保登记。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

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

经社保经办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社保登记档案。

七、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

终止社保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保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30日内,向原社保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保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

用人单位办理注销社保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保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八、社会保险申报核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的社保费的明细

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须持:

①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季表和年表。

②上年度6月和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③上年度会计报表。

④上年度财务应付工资明细账。

⑤上年度缴费核定表。

⑥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变更表。

⑦持加盖公章的当年的核定花名册、变更花名册和核定表到社

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核定。

九、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

社保缴费基数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项目为标准,包括工资,补贴,各种奖金等。但国家自治区规定的不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内容和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除外。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包括各种补贴、和奖金等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在岗平均工资的60%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按社会在岗平均工资的60%确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在岗平均工资的80%的,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社会在岗平均工资的80%确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职工个人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在岗平均工资的300%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以社会在岗平均工资300%来确定。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封顶。

用人单位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本单位社保缴费基数。

十、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缴费费率为:

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个

人缴费费率为2%)

②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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