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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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最为浓郁的“乡愁”。
要注重传统文化发展,在传统文化中融入现代的元素、内涵和表现形式,让传统文化传承下去、传播开来;要注重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提高老百姓收入,改善老百姓生活。
通过活态的聚落遗产,挖掘和密切其与村民之间的生产方式、宗教行为、生活习惯、生态理念等文化联系。坚持“保护优先、修缮为主、适度开发”原则,认识古村落遗产保护修缮的“四原”原则:原材料、原工艺、原结构与原样式。从外形设计、材料与实体、用途与功能、传统技术和管理体制、位置与背景环境、语言与其他非遗等多层面,加强保护工作,确保我国传统村落遗产的真实性。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许多自然村寨的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乡间的石板路被水泥覆盖,农民住进了楼房,曾经的吊脚楼越来越少,村民记忆深处的家乡特色正在一点点被现代化设施改变。
古村落是一种文化资本.体现着民族民间创造智慧的村庄,今天仍是被我们忽视的生态资源。中国农耕文明以第一自然为本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形态仍然是适用的,是符合低碳时代现代发展的。村庄,是我们要重视依赖的以自然为本的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村落的自然生态与休养生息价值凸显出来。古村落的生态价值及自主的慢生活方式,成为城市望尘莫及的优势,而边疆地区的一些古村寨,更是成为吸引世界瞩目的文化物种
稀有之地。
我国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精粹和中华民族的根基,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然而,长期以来,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破坏。目前,“千村一面、万村一貌”的“特色危机”正成为共性问题,不少传统村落正在遭受“持续性破坏”,甚至濒临消亡。
村落社区传承保持着最本源的民族文化形态,是民族文化活的细胞和基因库,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正是依附在村社文化传统中绵延存活的。它不仅是历史遗存与族群文化记忆生长的土壤,也是适应调节族群当下生存的公共社会。活态文化的村落社区研究,使我们进入了一个文化生态的整体,回到村社的世界,去发现文化的真实存在,去发现村社民众对文化的情感心理和社会需求。
村落是我们最古老的家园。我们的文明最初是在村落里养育成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根性和多样性在村落里。但是长久以来,我们对传统村落这种根性的文化价值认知有限,大部分村落又没有村落志,大量珍贵的传统村落在时代转型中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保护传统村落,不应仅着眼于古建筑的保护,还应保护好包括在这些村落中生活在内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方方面面。为保护好人们的生
活形态、劳作方式、民俗、道德与价值取向观念,应该发动村民,热爱自己的家园,认识其中的价值。传统村落的保护不能只见物不见人,而是要关注村民的文化权利和经济利益,要让他们拥有尊严和骄傲感。在保护传统村落的同时,一定要注重民生,解决传统村落居民的住房供给,还要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让有识之士共同加入到保护古村落的队伍当中,实现保护机制的多样化。
传统村落有效保护与发掘研究、合理整治、适度开发相结合,以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一是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必须发掘研究遗产和合理整治环境。只有充分发掘、研究好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才能作为资源利用,才能在合理开发中发挥其历史文化价值和自然景观价值。二是传统村落开发利用是有效保护的具体途径。合理开发利用既要整治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等自然遗产,又要保护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更要传承乡土民俗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有序的开发利用,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让城市居民和旅游者参与其中。
每个古村落是一个自然的社会单元,也是物质与文化的综合体,是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完整的古村落应包括民宅建筑、桥梁、庙宇、祠堂、古树、亭台楼阁、古戏台、碑廊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应包括与之密切关联的各种民俗、生产生活、婚丧嫁娶、民间信仰崇拜以及民间神话、民间故事、民间谚语和歌谣等口头的、无形的和民间艺术、民间戏剧、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解古村落就可以理解中国文
化的民族密码和历史细节,读懂古村落就可以读懂民间文化的百科全书。中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留存在古村落里,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闪烁在古村落里,中国文化的多样性散落在古村落里,中国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汇聚在古村落里,中华文化的根脉深深扎在古村落里。冯骥才先生曾说:中国最大的物质遗产是万里长城,最大的非遗是春节,最大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古村落。
村落不完全是一个物质性的景观,更重要的是村落是有灵魂的,她有生产、生活,有她独有的、传承的历史的精神和地域的文化,这种文化往往是大于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我有一个想法,想在南方和北方各选一个传统村落,由国家投资,作为实验性试点进行保护。这其中要掌握好几个理念:一方面,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历史真实性。就是要保持她的原汁原味,要在保持真实性的基础上,提高居住在其中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他们有权力享受现代科技、现代文明所带来的舒适和方便。我们要把现代文明输入村庄,也要给他们带来生活上的改善;另一方面,村民还要有和村落相结合的生产。他们有了生产,才能获得生产的资源,确保过上比较好的生活,只有村民愿意留在村庄里,村庄才能被活态地保护下来。所以,真正保护村庄的不是政府、学者,是村民自己,他们才是保护村庄真正的主人。我们要让他们有保护的自觉,同时,我们要给他们创造好保护的条件。保护的条件就是生活得好,还能持续生产。只有这样,保护和发展才能到根本上去。古村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有自己的外形和内核,有自己的精神和灵魂。保护古村落,并非是被动地对抗岁月的磨蚀,其中也包含着对
古村落人文生命的挖掘与扬弃。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建设和开发一定要按规律办事,切忌在开发和建设中造成不可补救的破坏,从而使在历史浩劫中幸存的古村落在开发中死去。保护与开发永远是一对矛盾,对古村落是作为文化基因完整地加以保护,还是作为生财之道尽快地开发赚钱,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各级政府应本着高度的文化自觉,以历史的情怀、超前的眼光、长远的规划、持之以恒的决心,积极开展对古村落的保护,既注重对古村落的活态传承,又防止过度的开发,正确地面对历史与现实,正确地处理经济与文化,正确地看待遗产与利益,正确地评判政绩与公益,寻找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两全之策。
在不影响民俗村整体景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办村落民俗博物馆的方式,将这里最优秀、最稀缺的文化遗产展示给人看。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它的局限性,更不能置众多优秀的、活态的、本身就作为民间生活一部分的原生态文化于不顾,而刻意将那些活态民俗绞杀后制成博物标本。民俗旅游开发的大忌是过多的人为干预,衡量一个民俗村开发得是否成功的一个基本标志,是开发后随着旅游环境的改善原有生态环境保持如何。
凡准备开发旅游的村镇,必须向有关部门,特别是向有关文物部门提出申请,经专家讨论通过后,方可动工。我们认为今后无论是古村古城镇的开发,还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都必须经过有关专家的充分论证,不能由开发商随意动工。在开发这些文化遗产时,也不能简单地以营利为目的,正确的做法是在保护中搞开发,在开发中求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