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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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和3月7日全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接会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开展农业保险的相关文件精神,以保护受灾农户合法利益为目的,开展青稞、玉米、马铃薯、水稻和油菜5大农作物保险,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全部农作物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完善创新机制,推进科学管理,提高农业保险强农惠农富农整体效能。
三、工作方案
(一)保险品种
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种植业为青稞、玉米、马铃薯、水稻和油菜等5大作物。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
水稻、玉米保险单位保额由300元/亩提高到400元/亩,保险费率降为5.25%,单位保费每亩21元的标准不变;油菜保险单位保额由28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费率由5.5%降低为4%,单位保费由每亩
15.4元下调到12元;马铃薯单位保额350元/亩,保险费率6%,单位保费每亩21元;青稞单位保额200元/亩,保险费率6%,单位保费每亩12元;
(三)保费补贴政策
种植业保费补贴政策为: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18%,州财政补贴8.5%,县财政补贴8.5%,农户自缴费25%。
(四)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和管理
各县财政部门应根据补贴险种的承保面积、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测算中央、省级、州、县各自应承担的保费补贴数额,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将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当年年度财政预算,当年补贴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并相应抵减下年度预算安排,财政部门对保险经营机构拨付的补贴资金实行“按实补贴、一年一结”多退少补,据实结算,保费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预拨到保险经营机构开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地方财政配套的保费补贴资金由州、县财政直接划拨保险经营机构。
各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对补贴资金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下年度保费补贴额度的基本依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保险区域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