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清运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生活污水清运合同

甲方:常熟市***(街道办事处)*公用事业管理所

乙方:******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定期将乙方的船舶生活污水清运清理(具体清运时间由乙方通知甲方),为了明确双方的工作责任,制定清运合同条款如下:

1、乙方船舶靠泊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甲方负责清运,船方的工

业废水不在清运范围之内。

2、具体费用为人民币300元/车。

3、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操作不当发生的设备、人身事故均由甲

方承担责任。

4、甲方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现乙方与合同范围不符之处,甲方有

权向乙方提示并作调整。

5、乙方如不满意甲方的工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自2020年09月01日起生效,至2021年08月31日止,

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爱卫办一份。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