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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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赣府厅发[2016]65号)和《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教发[2014]6号)文件要求,对接江西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特色专业群”)。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主题,以专业对接产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一批深度融入产业链、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特色专业群,推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服务“全面同步小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专业群是由一个或多个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的、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
近、工作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一个集合。特色专业群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依托产业办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围绕本地区或行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行业特色,本着同一区域学校间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差别化竞争的理念,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品牌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带动相关、相近专业的共同发展,促进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3.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引导职业学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
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特色专业群建设要注重凸显、放大“群”效益。要根据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利用专业之间的互为促进、互为带动、互补共享的关联性,对专业群所涉及专业的组织管理、师资配备、教学资源、硬件设施、校企融合等进行整合,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拓宽服务面向,增强社会适应性,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
三、建设目标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 2017年遴选立项20个专业群,2018年遴选立项10个专业群,三年内建设3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期为三年。充分发挥特色专业群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建设内容
特色专业群建设包括专业群结构优化、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运行、质量效益六个部分。特色创新为附加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标准。
五、遴选条件
申报学校与专业除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外,应为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被省教育厅确认为达标中职学校,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报专业群的核心专业必须连续招生4年以
上;专业群在校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农林、地矿、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少于400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 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2. 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3. 国家或省级有关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验收未获通过的。
4.在教育部和省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结论为“暂缓”及以下的。
六、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特色专业群以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建设单位,设区市教育部门负责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申报工作,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①申请报告、书面推荐函;②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④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4);⑤申报学校《专业布局与专业结构调整规划》;⑥申报学校《专业群市场需求调研报告》。
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项目遴选
1.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立项“特色专业群”候选名单。
2. 社会公示。立项“特色专业群”候选名单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3. 立项公布。对经公示且无异议的立项“特色专业群”名单,由省教育厅审批并发文公布。
4. 省级验收。经过3年建设,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已立项“特色专业群”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授予“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称号。
七、保障机制
1.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将特色专业群建设纳入当地产业或行业发展规划。学校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的各项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组织保障。加强特色专业群建设的组织领导,省属学校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市属学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统筹推进特色专业群建设。建立特色专业群建设工作队伍,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经费保障。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经费,支持立项特色专业群建设,学校按建设任务书确保资金到位。要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标准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表
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
4:“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