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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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

展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科院〔2016〕14号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与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12月举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现将展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参照方案内容和实施要求,做好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5月23日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科课程德育功能,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探索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德育课程资源,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特制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德育优秀课例展评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学科,国家规定的正式课程均可参加评选。参评课例要落实学科德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

二、评选要求

(一)充分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德育资源,把育人目标有机渗透到教学过程之中,恰当处理文化知识和德育融入的关系。

(二)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教学活动,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三)要注重教学方式的创新,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三、评选程序与方式

(一)展评活动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研

室统筹安排,各学科具体实施。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组建评审专家库、评选仲裁组,制定评选细则,设计实施展评活动。

(二)采用区(县)、市、省级按比例选拔的形式。第一阶段为区(县)级初赛,第二阶段为市级选拔赛,第三阶段为全省决赛。

(三)参加省级展评的课例,以市为单位推荐,每市每学科推荐2节,其中城区、乡村学校各1节(高中及特殊教育不分)。

(四)省级展评采用现场授课形式,城区与农村分别举行,设一、二等奖,获奖比例为4∶6。

(五)2016年年底前各学科完成展评活动。

四、评选结果

公示展评结果,对省级展评获奖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课例深度研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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