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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考试内容

第一章:合同的概述

《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概念)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

(2)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

(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合同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合同权利:1首领力,2保持力,3请求力,4出分力,5保全力合同义务:1主给付义务,2从给付义务,3附随义务,4不真正义务

合同客体:又称合同标的,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合同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2可确定性,3可能性)

合同相对性:

合同之债: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合同关系是债的关系的一种。

债权分为:违约之债、侵权之债(相对于人有效力)

知识产权、人格权、物权是绝对的,对任何人都有效(也叫世权)

债之关系限于特定当事人之间,是债的相对性

(例如:甲欠乙钱,丙欠甲钱,甲不能在跟乙的合同里让丙还钱给乙)

合同分类:(具体内容自己看书)

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

2、主合同与从合同 9、附和合同与非附和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0、预本与本约

4、诺成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

6、双条合同与单务合同 12、买订合同与射幸合同

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涉他合同分为利他合同、负担合同)

第二章:合同法的概述

合同法:是调整特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发生的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中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分为:1、绝对权(对世权)2、相对权(对人权)

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除合同以外,还有因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1年之内,否则无效)、无因管理等事由;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关系不属于

合同债务关系,属于民事调整。

我国作为法典形式的《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该法则含总则、分则、附则三大部分,共23章,428条。

合同法基本原则:

1、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鼓励交易原则

、、

第三章: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缔约各方就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消灭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事实状态。

合同订立程序:1、要约2、承诺

要约:是一方希望和他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招标公告、商业广告为要约邀请】

【拍卖人:承诺;拍卖公司:要约邀请(代理人)、竞拍人:要约;买者:承诺、卖者:

要约】

要约的撤回、变更:

是指要约人在做出要约后,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效力的行为(生效前)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消灭要约效力的行为(生效后)

甲要约收到承诺(成立)乙

(撤回)(撤销)(变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承诺到达的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到达的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

地点即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若合同为表明卖者送货,买者应担前往卖者所在地取货;若

合同为表明诉讼地点,理应在合同签署地的法院提出诉讼,合同有规定再具体分析】

缔约方式:

1、交叉缔约(有中介):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内容各自向对方发出书面要约的情形。

2、同时表示:双方当事人同时向对方发出以成立合同为目的的同一内容口头意思表示,为

同时表示。(与交叉方式区别于:以对话方式进行)

3、以招标方式为缔约【三阶段:招标(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定标(承诺)】

4、以拍卖方式缔约【拍卖人:承诺;拍卖公司:要约邀请(代理人)、竞拍人:要约;买

者:承诺、卖者:要约】

5、以格式条款方式缔约: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

协商的合同条款。

特征:1、格式条款由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提供。2、对合同内容无磋商余地

我国《合同法》第39、40、41条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作了一定的限制:

【减少自己责任,限制对方权利,要明确说明(告知)】

(1)缔约中的限制

(2)合同内容的限制

(3)合同解释的限制:1、社会通常解释规则2、不利解释规则

6、以悬赏广告方式缔约:是指民事主体以广告的形式向不特定之人所作出的,对于依照广

告内容实施一定行为或完成一定工作的人给付报酬的行为。(例如:通缉悬赏)

数缔约当事人在为缔约而相互接触的一刹那间,彼此就建立了关于缔约的信赖关系。形成

了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缔约各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忠诚、协力、告知、保密、

保护、照顾义务。这种义务属于附随义务,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被称为先合同义务。

第四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例子:借款合同甲:A公司乙:B银行丙:C担保公司

合同内容: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经互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内容要求:1、数量、质量(币种)2、借款期限(时间)3、利率4、还款方式

5、担保抵押方式(责任)

6、借款用途(用途不当可提前收回)

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仲裁、诉讼)9、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持()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

签名、时间、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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